诗文 | 消极政策 |
释义 | 消极政策清军入关后采取了一些消极的统治政策,即剃发、易服、圈地、投充、逃人5大弊政。这些弊政多系沿袭入关前的旧制。第一是“剃发令”。满洲旧俗,男子将顶发四周边缘剃去寸余,中间保留长发,分三绺编成长辫一条垂在脑后,名为辫子。清朝统治者认为,汉人只有剃发,改从满俗,才是真心归顺,“剃头之令,不遵者斩”,表示异议的“杀无赦”。这一极端伤害汉族人民感情的野蛮政策,激起全国人民的愤慨,纷纷反抗,大大激化了民族矛盾。剃发令到嘉兴,兵民愤杀清府尹胡之臣。剃发令到江阴,人民高呼“头可断,发不可去”,逐杀县令,与清军血战83天。多尔衮恼羞成怒,派军队疯狂屠杀,但收效甚微。直到多尔衮去世也没有停止,足足将清朝统一全国的时间推迟了十几年。第二是“易服”。多尔衮统军进入中原后,就强迫汉人穿满洲章服,即缨帽箭衣,窄廋衣服。第三是“圈地”。清军入关后,对土地进行疯狂掠夺,“凡圈田所到,田主登时逐出,室中所有皆其有也”,往往弄得人民倾家荡产,无以为生。被圈的土地,分配给皇室、王公、八旗官员和旗丁,这些圈地都叫旗地。第四,强迫汉人“投充”。为了补充田庄的劳动人手,清朝强迫当地汉人“投充”,凡在京城300里内外,满洲贵族任意逼迫汉人投充其旗下,成为满族官员的庄丁,也称包衣,成为他们奴役剥削的奴仆。这些包衣没有人身自由,甚至可以被任意买卖,因此大量逃亡,“入主以来,逃亡已十之七”。第五是“逃人法”。为了防止逃亡,清政府一再严申逃人法,对逃亡者严加处分,“所属官员从重治罪,窝逃者置之重刑”,右邻不行首告者,也要治以重罪。这些政策给汉族人民以极大的伤害,也严重威胁了清朝的统治。以“逃人法”而言,危害有四。其一,惩处之重,株连之广,祸害之大,史所罕见。其二,减少了清政府的赋税收入,影响了赋役的来源。其三,加深了人民的苦难,打乱了地方统治秩序。其四,激起满汉人民的强烈反抗。尽管规定包衣“三逃者斩”,但包衣逃走二三次,甚至四五次,出现了“法愈峻,逃者愈多”的现象。清政府的这些掠夺、奴役、高压政策,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效果,进一步激化了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引起人民强烈的抵制和反抗斗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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