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汉和帝皇后阴氏的人物故事|评价|小传,汉和帝皇后阴氏的事迹|史鉴 |
释义 | 汉和帝皇后阴氏的人物故事|评价|小传,汉和帝皇后阴氏的事迹|史鉴阴氏(公元?—公元102年),光武帝阴皇后兄阴识之曾孙女,是所谓的“先后近属”。由于这个原因,她在入宫4年以后被和帝册封为皇后。 其后因和帝对其宠爱稍衰,阴氏常怀怨恨。和帝在位后期,因有人告发阴氏与其外祖母共挟巫蛊道以加祸于人,和帝遂兴起大狱。阴氏两位舅父及一弟死于狱中,阴氏父自杀,其余亲属皆被流放至日南郡(在今越南境内)。曾几何时,如烈火烹油般繁盛的阴氏家族,落了个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正 史〕 和帝阴皇后讳某①,光武皇后②兄执金吾识之曾孙也。后少聪慧,善书艺。永元四年③,选入掖庭, 以先后近属④,故得为贵人。有殊宠。八年⑤,遂立为皇后。自和熹邓后⑥入宫,爱宠稍衰,数有恚恨。后外祖母邓朱出入宫掖。十四年⑦夏,有言后与朱共挟巫蛊⑧道,事发觉,帝遂使中常侍张慎与尚书陈褒于掖庭狱杂考案之。朱及二子奉、毅与后弟轶、辅、敞辞语相连及,以为祠祭祝诅,大逆无道。奉、毅、辅考死狱中。帝使司徒鲁恭持节赐后策,上玺绶⑨,迁于桐宫,以忧死。立七年,葬临平亭部。父特进纲自杀,轶、敞及朱家属徙日南比景县⑩,宗亲外内昆弟皆免官还田里。永初四年(11),邓太后诏赦阴氏诸徙者悉归故郡,还其资财五百余万。 《后汉书》卷一○上 〔注 释〕 ①某:不知其名或无名者常以“某”称之。②光武皇后:汉光武帝第二位皇后阴丽华,请参见本书《汉光武帝皇后阴丽华》。③永元四年:公元92年。永元是汉和帝采用的第一个年号。④先后近属:指死去的皇后,这里指阴丽华。近属是指阴丽华的近亲。⑤八年:公元96年。⑥和熹邓后:即汉和帝皇后邓绥,请参见本书《汉和帝皇后邓绥》。⑦十四年:公元102年。⑧巫蛊:古代迷信之一,认为巫师采用某种邪术,可以加祸于仇敌。汉朝时此类迷信十分盛行,往往酿成惨祸,甚至造成政治动荡,为心术不正者所利用。⑨上玺绶:这里指皇帝命令皇后将标志其身份地位的玺印和绶带上交,实际上是废掉了皇后。⑩日南比景县:日南,郡名,治所在今越南广治省境内。比景,日南郡属县,在今越南洞海西北。(11)永初四年:公元110年。永初是汉安帝采用的第一个年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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