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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杜荀鹤《再经胡城县》
释义

杜荀鹤《再经胡城县》

杜荀鹤《再经胡城县》

杜荀鹤

去岁曾经此县城,县民无口不冤声。

新来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

这是一首政治讽刺诗,写于唐王朝灭亡的前夕。

诗写作者两年之中再经胡城县(故城在今安徽省阜阳县西北)的闻见及感慨。前三句叙事,结句抒感。他去年经过这个县城的时候,便听到了叫冤,不是少数人在叫,而是无口不叫,众口一词。那么,这位县宰(县令)的昏庸残暴就不用说了。按理这位贪官酷吏必然会受到朝廷的制裁,可是,出人意料的是,当作者这次再来的时候,听到的不是县令的降黜,而是他的升迁,不是一般的升迁,而是破格的提拔,这就不能不使诗人感到巨大的忿怒和深沉的叹息了。朱绂,即绯袍,红色的官服。按照唐朝的制度,五品官服浅绯,四品官服深绯。而县令之中都是六品或七品。但这个县令却以“县民无口不冤声”的“成绩”,获得了这种特殊的政治优待,于是诗人就得出这样一个合理的推论:这位县令穿的红袍,是老百姓的鲜血染成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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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1: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