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李白《将进酒》,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
释义 | 李白《将进酒》,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解题】 这首诗约作于天宝十一年(752),这时李白已从京城长安翰林院被唐玄宗“赐金放还”,匡时救世的政治抱负受到重创,又开始了飘泊的漫游生活。其时他与友人岑勋(岑夫子)在嵩山另一好友元丹丘(丹丘生)的颍(ying)阳山居作客,三人登高饮宴而有此作。“将(qiang)进酒”原是汉乐府短箫铙歌的曲调,题目意译即“劝酒歌”。将,请,劝。 这首诗最能体现李白豪爽雄迈、激荡不羁的个性和感情倾泻、驰骋纵横的浪漫主义风格。一开始诗人就用两个排比、比喻句写出了时光的倏忽、人生的短暂。以逝水喻时间的流逝和一去不返是传统的话语方式,但以“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这样大的气魄加以表现,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朝如青丝暮成雪”也是极度夸张的手法形容人生之易老:年华之老大就在朝暮之间,从而更突出抓紧时间生活的紧迫感。“人生得意须尽欢”以下六句皆为直抒胸臆之语。“岑夫子,丹丘生”以下,诗人进一步采用了对话的语气,表露自己的心曲,既亲切感人,也能感到诗中人物感情的交流。其中“钟鼓馔玉不足贵”以下四句倾吐出诗人心中的“块垒”:李白对权贵是藐视的,那穷奢极欲中的锦衣玉食岂能放在他的眼里;李白对圣贤是崇敬的,但圣贤的经典被当权者歪曲篡改当做了他们的遮羞布,因而“圣贤”是寂寞的。接着李白又引用“陈王昔时宴平乐”的典故倾吐自己的不平之气:陈王曹植于曹丕、曹睿两朝备受猜忌、有志难展,诗人同情他,也是惺惺惜惺惺之意。按:曹植《名都篇》诗中有“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之句。诗歌最后以“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作结,十分鲜明地显现出李白“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豪爽之气,而“与尔同销万古愁”却给千百年来的读者留下了沉甸甸的思忖。李白的“万古愁”是什么呢?仅仅是他个人的悲欢吗?正直的、有才华、 有抱负的知识分子永远不会为独裁专制的统治者所重用,甚至要受到打击、清除、扼杀而后快——这该是李白的“万古愁”吧! 全诗感情强烈,气势磅礴,语言豪壮,音节浏亮,笔酣墨畅,忽张忽翕(xi),大开大合,极尽淋漓曲折、起伏跌宕之能事,有长江大河起伏奔腾、一泻千里之势,是广为传诵的千古名篇。 【全诗】 《将进酒》 .[唐].李白.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赏析】 “将进酒”是汉乐府古题,古辞多写饮酒放歌的行为,李白借用了这个曲调,也填进了类似内容的新辞,借以发泄自己胸中的不平之气。诗写得豪放爽朗,确是李白的代表作之一。 天宝三载(744),李白因为受到了权贵们的诋毁,同时自己也不甘心于弄臣的生活,终于从长安被“赐金放还”。政治上有所作为的幻梦破灭了,内心的愤懑、悒郁是自不待言的。离开长安以后,他又开始了漫游生活。他一方面仍然保持着傲岸不屈的性格,不向权贵屈服,一方面又热心于求仙访道,企图从宗教迷信中求得解脱,同时喝酒取乐,以排遣胸中的苦闷。这两种思想交错在一起,构成了他这一时期诗歌的特有的复杂的内容。胸中的苦闷积得越多,积得越久,爆发起来也就越厉害。天宝十一载(752),李白到了嵩山他的友人元丹邱处,与友人岑勋、元丹邱相会了。他和好友在一起饮酒作乐,这时久抑胸中的感慨犹如打开了闸门的洪水,随着嘹亮的音节,迅急的韵脚,多变的句型一起,奔腾向前! 开头两个“君不见”,主要是感叹人生的短促。时光的流逝,就象天上奔腾而来的黄河之水,泻入大海而不可能回来一样。由于悲愁,早晨头发还是黑色的,到了晚上就变白了,怎不叫人感慨万端! 这当然是一种夸张的手法,但也足见李白的悲愁之深。因此,“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看起来诗人是放荡不羁,在大声疾呼要及时行乐,思想是衰落颓废的。然而这字句底下,蕴藏着的是诗人无限的愁闷! 这种饮酒作乐的感情正是政治上受到排斥、打击的必然结果,诗人是在强颜作欢。这两个“君不见”,每句十七个字,顺着读来,犹如突兀而来的洪峰,以磅礴的气势,感染了读者。接下去四句,便是这种思想的进一步发挥,“天生我材必有用”,还带有一种自我安慰的成分在内;“千金散尽还复来”,是说富贵对于自己来说,并不介意。李白自己说过“曩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可为佐证。“烹羊宰牛且为乐”,更明确地提出自己是在作“乐”,用以反衬出全文的“愁”意,“会须一饮三百杯”是指痛饮,这里有个典故,相传东汉郑玄善饮酒,连饮三百余杯而不改常态。李白用来借指在今日的宴会上要饮个欢畅。诗写到这里,应该说是一层意思已经说完了。这里,主要是说人生短促,应该及时行乐,饮酒取欢。 接下去是这首诗的第二层意思,更进一步直接点明富贵和圣贤是作者所轻视的,唯有饮酒,才能死后留名。李白在长安时就喜欢喝酒,“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杜甫《饮中八仙歌》),那时他佯醉佯狂,可以蔑视天子;今日被放赐还,酒,更是他蔑视圣贤,表达自己愤慨心情的工具。“岑夫子,丹邱生,将进酒,君莫停”,一连四个短句,使句子的变化错落有致,增强了诗的气势和音乐美。如果一味的长句子,就会使人有过分紧张的感觉。因此,如果在意思转换或变化的当口,调整一下句式使语气稍稍舒缓是完会必要的。“钟鼓馔玉不足贵”四句,是说那些吃饭时奏钟击鼓,吃的是玉一般精细的食物的富贵生活并不足贵,诗人但愿过的是长醉不醒的生活;自古以来的圣贤默默无闻,只有饮酒者才能留名于后世。接着,举出陈思王曹植为例,说明前人也是如此“斗酒十千恣欢谑”的,天下不得意的人的心是相通的。写到这里,他的激愤的心情达到了顶点,犹如火山的迸发,岩浆的奔流,将一切的不痛快统统地倾吐出来,用酒,来消除自己的忧愁。这诗的最后六句是说自己愿意将最值钱的东西拿出来换酒,店主人不要嫌钱少! 值得注意的是全篇要发泄的“愁”意,一直到这首诗的最后才点了出来,而且不是一般的“愁”,是“万古”之“愁”。这样,酒和“愁”是紧紧地结合在一起了,酒的作用是浇愁,销愁。不过,如果酒真能销愁,李白“一饮三百杯”,学曹植“斗酒十千恣欢谑”倒也并无不可;其实不过是借酒来麻醉、欺骗自己而已!这首诗的价值倒是在于因此而使我们看到封建社会里较为正直的知识分子的不幸遭遇,而并非是借酒浇愁、及时行乐的颓废的思想。 通篇表面上写的是“乐”,而字里行间隐藏着的是“愁”,达到了相反相成的艺术效果,读之使人回肠荡气,慨叹不已,再加上前面所提到的音节的嘹亮,韵脚的多变,和长短不一的句式,一泻千里的气势,使这首诗成为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 徐瑞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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