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新安吏》(杜甫) |
释义 | 《新安吏》(杜甫)杜甫
此首及以下《潼关吏》、《石壕吏》、《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六首,历来被称为“三吏”、“三别”,是杜甫的代表作,是诗人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经过精心组织、安排、构思而写成的组诗。这组诗写于唐肃宗乾元二年(759)春,唐官军邺城兵败之时。当时杜甫正从洛阳返回华州任所(时任华州司功参军),诗中所写的人和事都是他行经潼关一带亲历目见的。在很短促的时间内能写下如此多而又好的诗,在杜甫一生中也仅此一次。故他晚年流寓夔州时想起此事,还感慨良多地说: “昔为掾吏趋三辅,忆在潼关诗兴多。”(《峡中览物》)这六首诗都以唐官军邺城兵败这一重大事件为背景,再现了当时官府官吏役民无度、人民被强征从军或服劳役的现实。唐史中对这一情况没有什么记载,只宋代司马光所写的《资治通鉴》中记载了这样十个字: “官军所过剽掠,吏不能止。”把这一记载与杜甫这组诗所写情况相对照,我们便可看出:司马光把这段时期“扰民”的罪行完全推到“官军”身上,对“官吏”则有所美化,而对官军剽掠的记载也太笼统,使人不明底里。杜甫这六首诗却完全是揭露、抨击官府与官吏的。这组诗正好补充了史书之未载,可谓历史实录。“诗史”之称谓,是当之无愧的。 这组诗分为两个组成部分,每组三首,一组写吏,一组写民,吏和民是一对矛盾,在诗中或同时出现,或此露彼隐。诗中的第三者是“客行新安道”的“客”,是“要我下马行”的“我”,是“暮投石壕村”的诗人自己。六首诗的构思,体现了杜甫的艺术匠心,“三吏”主要是写吏,用人物问答方法,或客(我)吏问答,或吏民问答; “三别”主要是写民,用人物自我倾吐方法,或面对亲人倾吐,或独自倾吐。诗中的人物语言,都具有鲜明的个性。每首诗不管用什么方法写,都典型地体现了杜诗沉郁顿挫的风格,感情深沉郁积,叙述回环宛曲,能把当时的情景和人物的情貌心态逼真地展示出来。其义清而深,其词真而切,感人至深,发人深思。 六首诗所反映的事件是典型事件,诗中的人物是现实生活中实实在在的人,各代表一种类型,一个方面。“三吏”中的吏,各有各的性格面貌,“三别”中的民,是不同身份、性别、年龄、经历的民。但吏也好,民也好,都置身于安史之乱的大环境中,置身于唐官军邺城兵败的具体环境中,置身于官逼民、官扰民的矛盾冲突中。六首诗合起来看,正好反映了邺城兵败后唐王朝官府官吏冷酷残暴、役民无度的历史全貌。 六首诗的主题体现着整体和部分的统一关系,所写虽分吏、民两组,各有侧重面,每首都有一个具体的主题,但合而观之,又有一个中心的主题,即控诉揭露当时官府官吏不是使民以义,而是使民以暴。“三吏”是写官府官吏如何虐民、扰民、劳民,民处于被害者的地位; “三别”是写民如何被官府官吏所扰所害,官处于被控诉的地位。浦起龙《读杜心解》于注《无家别》最后一句“何以为蒸藜”时云: “(此)可作六篇总结,反其言以相质,直可云‘何以为民上’?”此解颇有见地。杜甫写这组诗时,正处于唐王朝平叛战争时期,对平叛战争本身,杜甫不能有任何非议,但对如何“役民”,他是可以评论的,而且从其仁者之心出发,也是应该、必然要评论的。杜甫是信奉儒家仁学的,按儒家的“仁政”思想,应把民视为“邦本”,因而主张“使民以义”,“养民以惠”,能如此,则民可为,民心可得,国亦可治;不能如此,则民难为,民心必去,国不可治。浦起龙说的“何以为民上”,虽然是这六首诗的潜台词,但六首诗总的主题所展示的意向,又确确实实是如此的。从杜甫写这组诗当时情况看,唐王朝上上下下之所行正与“仁政”相悖,这样做,必将造成严重的后果,在百姓无以为生的情况下,平叛战争将无法进行,而国家的统一、安定和中兴也将成为泡影。杜甫正是抱着这样对国事的关心,对平叛战争的关心,对人民痛苦和不幸遭遇的关心,来写这组诗的。因之其责“为民上者”(包括君主、大臣,特别是官府官吏)不能“使民以义”而是使民以暴,役民以滥,视民如草芥,至于百姓无以为生之旨,是再明显不过的了。有人说杜甫写这组诗时心情是矛盾的,痛苦的,顾了国,顾不了民,顾了民,便顾不了国。其实不然,从这组诗所选取的物象本身(官府官吏与民的矛盾)和经过艺术加工构成的意象群体所昭示的意蕴看,杜甫的矛头所指是准确的,意旨是清楚的,态度是明朗的。也有人说杜甫写这组诗时并不存在上述矛盾,而是解决了的,即明确站在维护国家利益的立场,支持平叛战争,鼓励人民上前线,并称赞了人民为军服役的爱国精神。其实这是割裂诗的整体形象,从中择出几句话加以无限阐发而得出的穿凿附会的结论。试问:如果《石壕吏》中的老妇,只是因为被逼不得不说出一句“急应河阳役”的话,便是什么怀有义愤、挺身而出的爱国行为,那么她的老伴“逾墙走”岂不就成了不愿为国效力的“可耻的逃兵”?而她自己掩护他逃跑的行为岂不也就成了“不义”之行? 《新安吏》所写的是在新安所遇的征兵吏,意在揭露吏之冷酷无情。新安,今河南县名,在洛阳市西。诗分三解。“客行新安道”以下八句为第一解,写客(当即诗人自己)与征兵吏之问答。“喧呼”二字,一见“点兵”时情景之纷乱,二见官吏之喊叫声压倒送别者的哭声。客之问,有责备意。“更无丁”的另一面,是说为什么把中男征了来?吏之回答,全是借辞推委,即以府帖做挡箭牌,来为自己抓中男充数的行为作辩护。客再正面提出质责,一则说把“绝短小”的中男征来入伍,简直是胡闹,二则用“何以守”指出这明明是无益于防贼之事。对此,吏无以为答,表明他理亏词穷。一大群中男就这样被驱遣而去了。“肥男有母送”以下四句为第二解,写客目睹送别场景。肥男有母送,但母子相别,亦是可悲之事;瘦男无母,亦无人送,岂不更可悲!又送者只有母而无父,正见非正常征兵,有父恐也不敢出面。白水东流,人已去远,时又暮矣,而青山之下仍然一片哭声。这哭声与开头之“喧呼”相照应,这既是写送者之悲极痛极,也是暗示吏已去,只有客依然在场,正与母亲们同声一哭。“莫自使眼枯”以下十六句为第三解,写客对哭送者的劝慰。事已至此,对于哭送的母亲们,与其助痛,不如减痛。吏已不义,客不能无情,于是出面劝说:一则说之以利害,哭既无用(“天地无情”),何必自讨苦吃(“眼枯见骨”);二则说之以大局,国难当头,形势紧急,就请想开点吧;三则说之以尚有可放心者(营近、役轻、主将爱兵),送行者亦可以不必多虑矣。仆射,官名,这里指抗击安禄山叛军的名将郭子仪,时驻守河阳保卫东都洛阳。 此诗如同一场独幕剧,在一个特定的场景下,围绕“点兵”一事,以“客行新安道”所见为线索,展开了一场官与民的矛盾冲突。在场上活动的有征兵吏、客、中男们、母亲们这四个方面的人物,但主要是写吏。这里的吏,昨夜接到征兵的府帖,今晨便把一大批“中男”(尚未成年的少年)抓去充数。当路过之客质问他们为何不按规定征丁男(年满二十二岁)入伍时,他们又立即抬出府帖来做挡箭牌。征点丁男时,那么多母亲来哭送,可他们却铁石心肠,只管交差了事,丢下这些哭得泪人般的母亲们全然不顾。从这段描述中,我们似乎看到这批“新安吏”一副副冷酷无情的面孔。而客对他们的责问、对母亲们苦口婆心的劝慰正好与之形成对比,构成反衬。 此诗写客的语言很有分寸,针对不同的对象和出于不同的目的,他说话的语气、用词就大不一样。对吏,是责,“更无丁”、“绝短小”、“何以守”、“终无情”(一语双关),语气绝对,见得理在己,亏在吏,冤在民。对民,目的在于劝,故曰“勿泣血”、“近故垒”、“依旧京”、“不到水”、“役亦轻”、“甚分明”、“如父兄”,见得客是用尽心机在劝,在减轻哭送者的痛苦。写吏的语言虽只有两句,但却见其狡猾冷酷,我行我素。又此诗以声音连络首尾,先曰“喧呼”,再曰“青山犹哭声”,结尾曰“勿泣血”,这样写,有助于渲染“怨苦”气氛,“怨苦”写足了,诗之责吏无情的主旨也就表达出来了。 唐兴二百年,其间诗人不可胜数。所可举者,陈子昂有《感遇诗》二十首,鲍防有《感兴诗》十五首。又诗之豪者,世称李、杜。李之作,才矣奇矣,人不逮矣,索其风雅比兴,十无一焉。杜诗最多,可传者千余首,至于贯串古今,覙缕格律,尽工尽善,又过于李。然撮其《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塞芦子》、《留花门》之章,“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句,亦不过三四十首。杜尚为此,况不逮杜者乎! ( [唐]白居易《与元九书》) 《新安吏》、《潼关吏》、《石濠吏》、《新婚别》、《垂志别》、《无家别》诸篇,其述男女怨旷室家离别,父子夫妇不相保之意,与《东山》、《采薇》、《出车》、《杕杜》数诗,相为表里。唐自中叶以徭役调发为常,至于亡国。肃、代而后,非复贞观、开元之唐矣。新、旧唐史不载者,略见杜诗。([宋]刘克庄《后村诗话》卷一) 凡公此等诗,不当是刺。盖兵者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故可已而不已者,则刺之。不得已而用者,则慰之哀之。若《兵车行》、前后《出塞》之类,皆刺也;此可已而不已者也。若夫《新安吏》之类,则慰也。《石壕吏》之类,则哀也。此不得已而用之者也。然天子之道,守在四夷,则所以慰哀之者,是亦刺也。 (张綖《杜工部诗通》) 诸咏身所见闻事,运以古乐府神理,惊心动魄,疑鬼疑神,千古而下,何人更能措手。(沈德潜《唐诗别裁》) 《新安吏》,借提邺城军溃也。统言点兵之事,是首章体。如《石壕》、《新婚》、《垂老》、《无家》等篇,则各举一事为言矣。(浦起龙《读杜心解》卷一) 邵子湘曰: “新安至无家六首,皆子美时事乐府也。曲折凄怆,直堪泣鬼神。”吴汝纶曰: “以下六章写乱离兵役之苦,多椎心刻骨之词,使人不忍卒读。” (高步瀛《唐宋诗举要》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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