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更多的人死于心碎 [美国]贝娄 |
释义 | 更多的人死于心碎 [美国]贝娄【作品提要】 肯尼思出生于犹太家庭,由于父亲崇尚欧洲文化而深受欧洲文化熏陶。在舅舅贝恩的举荐下,他来到美国中西部一所大学教授俄国文学。贝恩是研究苔藓类植物的专家。肯尼思从小对他怀有好感,希望能从他身上学到东西,所以来到他身边。名声显赫的贝恩是众多女人追逐的对象,自从妻子去世后,他先后和许多女人发生过关系,但最终都不了了之。不久,经过闪电式的恋爱,贝恩和一位富家女玛蒂尔达结婚,贝恩希望从此能过上平静的婚姻生活。然而,事与愿违,利欲熏心的妻子和贪婪成性的岳父让贝恩痛苦不已。为了夺得贝恩的舅公维里茨的一笔巨款,妻子和岳父费尽心机,教唆贝恩出面对舅公进行威胁。贝恩被迫和舅公交涉,结果不欢而散。不久,舅公一命呜呼,贝恩在深感内疚的同时终于认清了妻子及其娘家的真实意图,便放弃和妻子前往巴西的旅行计划,偷偷地和科学考察队赶赴北极,在极地苔藓中寻找心灵的慰藉。肯尼思和贝恩一样,他的生活也遇到了一系列的挫折。他和自己的情人特丽基生有一女,对特丽基情有独钟的肯尼思迫切地希望和她结婚,而特丽基则觉得肯尼思太过文雅而移情别恋,和一个滑雪教练同居。与此同时,肯尼思的学生蒂塔暗暗地爱上了自己的老师,经过一番交往,肯尼思在她的身上重又获得了生活的勇气。 【作品选录】 贝恩一开始就对我说,他相信玛蒂尔达正是他所希冀的女子。开初他讲得有板有眼,字斟句酌,似乎他的任务是向一个从布拉格来的熟人讲解美国宪制中的制约和均衡因素。十月里,当我起程前往巴黎和东非看望父母亲时,他和玛蒂尔达决定在圣诞节那一周结婚。为了给自己更多的行动自由,贝恩安排了较轻的教学任务。他只讲授形态学一门课。这样凡是他需要外出时,他的助手可以接替他上课。玛蒂尔达说自己喜欢乡村,建议他们在伯克郡度假一周,欣赏那里的秋色。她的两位住在巴林顿和卡纳恩两地之间的朋友那时正在夏威夷,向她表示他们十分乐意将自己的夏日别墅借给他们,供他们“蜜月度假之用”。在马萨诸塞州那个富有的角落里有着许多使人赏心悦目的村庄。贝恩自然对树叶了如指掌。于是他们俩天天漫步在乡村小道上。晴朗的早晨,天空明亮湛蓝,空气清新宜人,大气中弥漫着烧制木炭的气味。早晨吃的是煎饼和槭糖浆。无主的果树上挂满了熟透了的苹果,还有一些迟开的鲜花,贝恩样样叫得出名字,但他小心翼翼,以免露出书呆子的样子——因为这是头一回两人单独相处。远处有一些狩猎者在打野鹿。为了以防万一,他们戴上红色的帽子。这样便没有麻烦了。泥路又硬又干。“那张漂亮的脸蛋罩在棒球帽的帽舌之下。”但是接连几天在白桦和枫树林中戏耍,听我单调地谈论这些树木,其他的娱乐便变得必不可少了。那房子里有一辆老式的车子供购物和作短期郊游之用。房内没有电视机,晚饭之后没有多少活动,玛蒂尔达不习惯于九点就上床睡觉。塞进信箱里的地方报纸上刊登每晚上映的电影消息。一批优秀的系列老片子引起了玛蒂尔达的兴趣。“我们干吗不开车去看《心理病者》?”她说。“这是由希区考克主演的初版片。我只看过几部续集。” “我在六十年代看过他演的片子,”贝恩说。“影片给我印象不佳。我知道这部系列片现在很走红——成了一种崇拜。拍这种片子并不怎么费事。” 玛蒂尔达半开玩笑地说:“坐在我身旁观看,你对它的看法也许比二十年前的看法要好些。” 于是他们开车进城看六点开演的那场电影。那时天色已暗,贝恩说。每一天都好像参观由田野、栅栏、道路、树林组成的艺术展览会一样,但是结束的时间一天早如一天。听舅舅讲述这一切时,我脸上必定露出典型法国人的表情,长长的瘦脸,正好是中学的诗句所描绘的那副模样: “我们像情人般走着…… 月亮既亲切友好又疯疯癫癫。” 至少有一位情人精神上失去了平衡,这一点完全有把握。我接下去就谈这一点。贝恩没有改变对《心理病者》的看法。第二次看后的印象比第一次差得多。“这是胡编乱造,我一点也不喜欢。一味追求热闹,却缺乏中心。这种电影看多了就产生条件反射,其余什么也没有。我在拉亚蒙家看的录像也有这个特点。故事缺少逻辑的内在联系,空白的地方则以吵吵嚷嚷的场面来填补——只有声响效果。你不得不抛开连贯性。影片中谋杀场面连续不断,使你心中很不安,到后来你就不再问: 他们为什么要杀这个人?” 不过,他对那部电影内容记得十分准确。他记得镜头中有一家布置得像殡仪馆似的旧旅舍,家具像古董一样破旧不堪,场地令人发怵。“人们全部的坏念头,人们的那些畸形的想法,生出了蜘蛛一样的植物。它破土而出,半像植物,半像蜘蛛。那座令人作呕的房子,在阴森森的阳光照射下,四周地上长出的全是这种东西。” 接着出场的是一个美丽的少女,一位惹人喜爱的年轻女子,但是她自己是一个罪犯,潜逃中的罪犯。她租下一间房子,然后脱下衣服走到淋浴的莲蓬头下面。一把刀子穿过水帘朝她身上捅去,一连捅了三刀,接着镜头一直对准流入排水管道的鲜血。他不由感到冷气入骨(时值深秋,房中为何不开放暖气),连忙将双手夹到大腿中取暖。玛蒂尔达把盛爆玉米的盒子递给了他。不,谢谢。他不喜欢吃这个,因为吃了老嵌在牙缝里。他说假若他当时警觉一点的话,他会注意记下自己头脑里正在形成的影影绰绰的麻烦。那样他就会防患于未然。但是一个人对自己的了解总是有限的。他讨厌那部电影;玛蒂尔达则看得津津有味。透过影院里昏暗的灯光,可以勉强看到她那仪态大方的侧影。她眼睛不离银幕,从前胸口袋里掏出手帕,擦去手指尖的盐和奶油。 继那年轻的姑娘被刺身亡之后,跟踪她的侦探也遭到暗杀。当那位注定要死去的侦探登楼而上时,镜头对着一个在楼梯平台静立不动的人的背。此人与这座房子一样显得神秘而不可测,身着长长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裙子,肩上披着黑色印花布的仿男式女用衬衫。僵直的双肩高高耸起,肩膀宽得有点儿不自然,不像女人的双肩。 “玛蒂尔达!”舅舅刹那间辨认了出来。从背后看到的那人正是玛蒂尔达。舅舅的判断来得既迅速又准确。对贝恩来说,他的最初印象将始终留在他的脑海里。 贝恩对自己感到震惊,自己的头脑(或者说他体内的“另一个自我”)所犯下的暴行使他的身子变得僵直,他凝视着银幕,电影中发生的事不出他的预料。再过片刻,那个杀人犯便要一个纵步开始下手。接着你会看到一个男人的凶狠的脸,头上有一堆假发。一个疯子。你还来不及感到吃惊,那警察便一命呜呼,身子向后倒下。自己预料到这一切,贝恩说,于是他采取了某种回避措施,这种措施与其说是针对“罪行”本身(这毕竟是影片中所编造的),不如说是针对凶手与玛蒂尔达之间的联系。看着她乔装打扮心中实在不是滋味!他在这儿干什么呢?所有这些人中要数哪一个最疯狂呢?贝恩说,如果这是我们想象之中的一桩常见的谋杀——它们常从我们的脑海一闪而过——的话,那么,只须看到厨房洗碗池中的一把菜刀便可以诱发一桩杀人案。就像极高的高处使人想起自杀一般。我们能够轻而易举地对付这种突发事件。什么危害也不会有,真的没有。但是将玛蒂尔达与扮演心理变态者的托尼·帕京斯合二而一,则是致命的一击,这一打击来自内心深处,似乎使贝恩瘫痪在地。“我无法使自己摆脱这一恶念。”他说。这并不是你头脑中一闪而过的恶念,也不是插科打诨,也不是把恐怖拿来作游戏;这是真实的直觉。那女人是他的未婚妻啊。婚礼已经安排就绪,请柬正在排印之中,而在影院中产生的这一幻觉告诫他不要娶她。 最令人难受的是,这一联想牢牢攫住他的心,形象逼真,令人无法摆脱。“问我当时的感觉如何?”他说,“除了心中很不自在之外,我还回忆起许久之前动物学实验室中的一次试验。试验是用水螅(一种低等动物淡水珊瑚虫)进行的。你将很小的一团纸浸入一种弱酸溶液中,然后放在水螅身体上。那水螅嘴巴附近的触须立即开始伸缩,竭力摆脱那一刺激物。这一试验向人们展示了低级神经系统。” 使他震惊的部分原因是,一部坏电影竟会搅得他如此心绪不宁——玩世不恭的希区考克们的忸怩作态掺进了同性恋者的性行为——贝恩心中蕴藏着的意识竟会让这种靠卖座率高而大挣其钱的糟粕诱发出来。这种状况,即久埋心中的隐秘为糟粕诱发,能给一个人说明些什么呢——关于他自己?有时候,早晨一觉睡醒之后,他会对自己所做的无聊的梦感到愤怒。尤其是那些性欲反常的梦,会使你暴露无遗。然而,做梦是不自觉的。可是刚才发生的事却是在神志完全清醒的时候发生在离坦戈伍德不远的影院中的事。音乐爱好者经常大老远从波士顿和纽约跑到这里来听上乘的音乐会;这一次却让自己中了好莱坞尸毒①的毒。也许他不能指责电影拖着他往泥淖中陷,也许该指责的是他自己。他无法摆脱自己犯了罪的感觉。 “我最终还得向你讲这件事。”他说。 “我知道原因何在。” 我过去不时沉湎于想象之中: 他那双眼睛的形状和颜色如此引人注目,因而成了视觉功能,即视觉能力的原型。这一原型是由光线本身所创造的,就好像它要求生灵应当看到光线似的。时下,他的双眼黯黑,不能再被划入蓝眼睛之列,而从双眼中流露出来的是忧伤之情。那眼神无疑饱含着忧伤,他并没有努力让自己的目光显得最可依赖。他原本无意如此伤害玛蒂尔达。你无法将一个人的目光所流露出的感情用言语表达出来,至少不可能用很确切的语言表达。贝恩深信自己犯了罪,多少有点像苏醒以后的埃杰克斯,他认识到自己曾经失去理智,砍倒了无数只羊。这是人从催眠状态中醒过来以后获得的认识和经受的煎熬!当一个对植物具有超人的洞察力的人——我一向认为舅舅就是这样的人——将他的视线转向人类的时候,唔,有什么话可说呢?早些时候,我对费尔巴哈的粗俗格言“吃哪份粮,当哪份差”很不以为然。我认为布莱克下的定义更真实: 即“你便是自己眼中所见的那个人”。你心目中的世界将你的思想归了类。让我们假设人的想象有一种独立的创造力,在程度上几乎与上帝同等。但是,当有人将世界当成一堆堕落和垃圾并强加在你身上的时候,你会怎么样呢?贝恩是否能指出希区考克的幻想的堕落,以保护自己,这还是个疑问。但是贝恩没有试着这样做。希区考克不能对玛蒂尔达的肩膀负责。贝恩却说:“特别是她的双肩。她的肩膀是引起联想的原因。” 影片的其余部分无关大局,只是它拖泥带水,没完没了。而令人难以忍受的正是影片的没完没了。所以你得耐心地苦等,让精明的希区考克把所有的把戏变完,即“凶残狂暴的部分”——这是贝恩的原话。最后你看到那个杀人犯的母亲坐在摇椅上,就像那个家喻户晓的惠斯勒太太一样,所不同的是,电影中的这位妇人是具僵尸,眼窝里空空的,头颅则由蚕丝做的头发罩着。这副模样的死人并不会对人产生大的影响。死亡并不是像约翰·多恩所说的那种死法。它死不了,因为它本不是真的。接着,影院中灯火通明。 贝恩帮玛蒂尔达穿上大衣时,他又一次面对着她的双肩。双肩本身是无辜的。(真是这样吗!)他帮她套上衣服时她微微躬着身,可她并没有将双臂伸进袖筒,她让大衣披挂在双肩,把领子拉到下巴下,并未意识到已降临到身上的邪恶。舅舅向我讲述这一切时,他补充说,当时他故意避开,不去看她那张长着大眼睛、低眉毛、显得若有所思的漂亮脸蛋。她专心地回想着电影,也许还准备和他展开一场讨论呢。她无论如何也猜想不到他当时心情多么沮丧(这是一种神的怜悯,它允许生命之流继续下去,一旦生命之流戛然停止,那么我们还能在哪里继续生存下去呢)。 “电影是否比你记忆中的要好一些?”她问。 “不,没有。” 他稍稍落在后头走着。走道里拥挤的人群成了他的借口。“我下半身发麻,腿也抬不动了。坐得太久了,双腿像睡着了似的。双腿麻木,瘫了。我用力拧了几把,还用脚去踢小腿肚,使它们活动起来。” 走到街上,他向玛蒂尔达坦白说:“不知怎的,那个希区考克使我的情绪十分低落。” 那是秋天的夜晚,新英格兰的夜晚,天空蓝里透着灰色,何况又是星期天。星期天总是最难打发。他发动汽车,沿着大街驶去,街道两旁灯火辉煌。他们从大街拐弯后才发现车头灯坏了。 他说:“没有车灯,我们走回家吧。” “为什么走回去?现在车库都已关门。你可以启用紧急闪光灯。驶上泥土路后只半英里路就可到家。” 他情绪低落,无心争辩,于是使用闪光灯以每小时十五英里的速度前进。可是他们还没有拐到小路上,后面就冲上来一辆小车。他们被迫把车开到公路边上。车门开处走出一个人来。此人不是警察,却开口便骂:“你这个蠢驴!你这个疯子!神经病!” “见你妈的鬼,你是谁?”贝恩说。 “我要以平民身份逮捕你,以防你把行人撞死。” “这个人醉醺醺的,”玛蒂尔达说道,说着把身子向窗外靠过去说,“你自己也挺危险呢。你满嘴酒气,连气息检查也通不过。” “让那娘们住口,”那人对贝恩说,“两个办法由你选择,要么跟我回城去,要么让我一枪打爆你的轮胎。” 玛蒂尔达又来和他斗嘴:“你的枪在哪儿?” “你最好希望不要看到枪。” 他们驱车返回大街时,玛蒂尔达用气得发抖的女高音说:“你不该让这样的杂种用这种口气对你说话。” “事出无奈嘛。” “你没有必要接受别人的这种态度。” “他带着枪啊。” “你应当下车去对着他的裤裆猛踢几脚才是。” “玛蒂尔达,你受了希区考克电影的影响。你自己刚才说那家伙喝醉了。看上去他是个越战的退伍军人。况且,我们开这辆老爷车上路确实危险。” “在威胁前面退缩是大屠杀造成的一种心态。” 城里的警察让贝恩用他的三A卡寄出了一份保证书,并确定次日上午由治安官主持审讯。玛蒂尔达想找一辆出租车回去。星期天晚上想找出租车简直毫无可能。贝恩说若能找一家旅馆住下则方便得多,如果餐厅尚未打烊则更理想。这样可以避免乘坐出租车来回跑,还可以省掉自己做饭的麻烦。玛蒂尔达虽一肚子不高兴,但还是听从了他的安排(她也不喜欢做饭,这一点我必须在此指出)。于是,他俩在一家旅馆里住了下来,旅馆倒还不错,餐厅里还生着火。“饭菜也过得去,”贝恩说,“他们送上印度热布丁同时送上冰淇淋——那布丁是玉米粉、蜜糖和作料搀和在一起制作而成的,很对我的口味。我记起了波士顿德金公园里的一家鱼和牛排馆出售的印度布丁。我一直谈着,抓住印度布丁这个话题不放。渐渐地,玛蒂尔达原谅了我在那个逮捕我们的醉汉面前的懦弱行为。我所能告诉你的是,谢天谢地,那天晚上我们没有回到那片密林中去。” “密林又怎么啦?” “我心中惊魂未定,肯尼思。说真的,我怕死了。” “怕什么?我还以为你喜欢树林呢。” “我不敢设想夜里会出什么事。有些人在睡梦中会杀人,有时会干出骇人的事来。我若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干出可怕的事来怎么办?” “对她么?” “别逼迫我说出来。” “例如,《麦克白斯》一剧中邓肯的男仆人被人指责对国王干下了什么。” “他们那是醉后失手。我能告诉你的,是我真怕死了。” “你不会因为她的双肩……而把她扼死吧?” “我已作好思想准备,如果我们一定得回到那阴沉沉的房子里去的话,我便得服用双倍的水合氯醛。我一直随身带着这东西,以备晚上失眠。我要保证自己沉沉地睡去。一旦电影引起的那些联想攫住了你,你就会玩起那些游戏来。你会像一只英式足球一样地任人踢来踢去。” “那不过是神经紧张罢了。”我说。 “也许是的。所以那旅馆很使我高兴。房间里有一种平日的欢乐气氛。我明白这种气氛也许薄如糊墙纸,但它却保护了我。房里的双人床漆得亮闪闪的。古色古香,是胡桃木做的。接着我看了看缝补过的被子,心想,缝缝补补!这不可能成为犯罪的环境!” “你本可以一走了之。喜剧中经常让新郎逃跑,作为这种事情的结局。我跟你说过果戈理剧本中那个在婚礼前夜越窗逃跑的新郎。我父亲则喜欢讲一位后表现主义画家和那个与他同居的迷人女子的故事。一天,她说:‘是时候了,我们该好好谈谈我们之间的关系。’他说:‘那当然,不过我得先上一下厕所。’他一进厕所便从窗口爬出,一口气跑到火车站。此外,还有莫里哀笔下的乔治·但丁,他也该一走了之的。” 我们进行这次谈话时,舅舅结婚还未满两个月。 我说:“假若那儿的环境不适合犯罪,那么,谁会去犯罪呢?你确信罪犯可能会是你吗?也许她会产生谋杀你的念头。” “行行好,肯尼思,别与我进行这种推理。再没有比硬性推理更恼火的事了。现在我们面临的是一场大变革。我谈论的是一种感情现象,而你却大讲理智,这非但无用而且有害。” 他弄错了,我心里想。他过于激动,听不进别人的不同意见。我不过向他指出,到底是谁在威胁谁。两人中哪一个情绪更敌对都不得而知。 两个同床异梦的心理变态者。 总之,双人床,乡村旅馆的墙纸,改用电的老式煤气装置,装花的大水罐和洗手盆,这一切使他解除了恐慌。没有服水合氯醛的必要了。如果他让玛蒂尔达遭什么不测的话,他自己的性命肯定难保。他原则上是反对自杀的。他只需避开她的双肩就行,于是他整个晚上朝左侧躺着,一直酣睡到天明。天亮之后——多好的早晨啊!太阳高挂在天上,贝恩和玛蒂尔达两人关系十分融洽。她没有牙刷,他没有剃刀,咖啡却是一流的。 九时半他们到治安官办公室去,那人是个道地的新英格兰人,蓝色的眼睛干乎乎的,颧骨像是从红砖块上切下来的;稀疏的头发看得出刚用梳子梳理过。此人开一家五金店,审讯就在他不大的办公室里进行。他接受了贝恩关于车灯的解释。他对外州人比较通融。 “最好马上把车子修一修。” “我们马上就去修理。” “那个逮捕我们的人杀气腾腾的,”玛蒂尔达说,“他说自己带着枪。” 治安长官说达恩斯先生是公民推选出来的,而且还是位副行政司法长官。“此案审理完毕。不予罚款。车主应立即修好车灯。” 贝恩向治安长官道了谢。他问我的职业是什么?我说是植物学家。于是他将驾驶执照还给了我。 玛蒂尔达说:“哼,令人憎恶,滥用职权。那人带枪有许可证吗?这个州难道没有严禁携带枪支的法律?” “我暗想假若他将我监禁起来也许会更好,”贝恩对我说。“他对玛蒂尔达的话不予理睬,连看也不看她一眼。如果他拘留我的话,我不会太介意的。也许这样他倒阻止了一桩犯罪企图。此外,我对那人十分羡慕,希望自己能跟他一样。那办公室有多惬意!木板墙,满屋子的阳光,白色的教堂尖塔。色彩鲜艳的枫叶。当然,我心里明白,在这个古老的布克郡村庄里不允许犹太人当治安长官;正如我不可能成为一名爱尔兰白铁工或者匈牙利吉卜赛人一样。在巴黎当一名犹太教主教也许更容易些。” “玛蒂尔达究竟在想什么呢,舅舅?” “我说不上。这一切也许是这桩事的奇特结局促成的。一对趾高气扬的城里人,对一个开五金店的乡巴佬感激涕零,因为他轻易地放了他们!也许带着默默无言的轻蔑付一笔罚款更好些。也许她是代表我显出一点男性气概,因为我傻,没有为自己作一番争斗。”接着他又将她的外表作了一番补充描述: 大得出奇的淡紫色的双眸,垂挂到低额角上的浓密的头发,额头比往常更窄,黑黝黝的布满了深深的皱纹。我问自己为什么身体特征竟会如此重要,得出来的结论是: 人体美是支持这桩婚事的基础。在治安长官面前,她暴跳如雷。我没有问贝恩她的牙齿是否锋利,因为他已向我讲起过牙齿的事。我什么也没有问,只因舅舅的精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分散。忏悔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安慰,相反却使他对自己的罪愆看得更清楚,为此,我对他深表同情。换一个更坚强的人很可能会对这件事一笑置之。舅舅将心中的秘密向我披露之后,心情反而更加沉重了。也许顽固不化要比一知半解强些。 (姚暨荣、林珍珍 译) 注释: ① 指好莱坞拍摄的坏片子。 【赏析】 上述片段选自小说第七章。在这一片段中,主人公贝恩向自己的外甥(也就是小说叙述者肯尼思)讲述他和未婚妻玛蒂尔达一起在马萨诸塞州伯克郡发生的两件事情: 贝恩和未婚妻去看恐怖片《心理病者》以及他们在影片结束后回家路上的遭遇。 这个片段集中体现了贝娄小说的艺术特点: 将陈述、描写和议论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互相渗透、烘托而又纹丝不乱。作者首先用寥寥数笔勾勒出电影中恐怖场景及主要情节,接着描述贝恩对这部电影的感受及他的未婚妻边看电影边吃零食的情景。随后,小说又重新回到对电影情节的陈述: 侦探来到恐怖的旧宅,这时,男扮女装的凶手正在楼梯上等待着侦探的出现,他那僵直而高耸的肩膀透露出诡异和杀机。突然,小说又切换到了贝恩。那高耸的肩膀和玛蒂尔达的肩膀何其相似!贝恩被自己的联想所震惊。他潜意识中对玛蒂尔达的恐惧通过这一电影镜头释放出来。接下来,描写贝恩的心理状态,他力图摆脱这种毫无道理的恐惧,然而这一念头却挥之不去,“我无法使自己摆脱这一恶念”,非但摆脱不了,这种联想还紧紧地攫住了他的心。小说随后又以肯尼思的口吻对人的潜意识和电影之间的关系做了一番品评:“贝恩心中蕴藏着的意识竟会让这种卖座率高而大挣其钱的糟粕诱发出来”,并进而将潜意识的揭示作用和眼下的电影进行了比较。接着,作者又以叙述者的口吻对贝恩再度进行心理描写:“也许该指责的是他自己。他无法摆脱自己犯了罪的感觉。”很明显,恐惧中的贝恩已经开始为自己将未婚妻和凶手联系在一起而感到内疚了。从“他对那部电影内容记得十分准确”开始,到“他无法摆脱自己犯了罪的感觉”为止,区区一千七百来字就将电影的主要情节和贝恩的联想全盘呈现在读者面前,对人物心理的描写细腻自如,看似纷纭万端,实则有条不紊。 叙述、描写和议论在《更多的人死于心碎》中有机地融为一体: 叙述由于描写而生动,由于议论而深刻;描写由于叙述而具体;议论由于描写而丰盈。值得注意的是,和传统小说相比,贝娄的这部作品并不以情节见长,其出类拔萃之处正在于弱化外在的情节线索而深化内在的心理线索。 阅读贝娄的作品对于那些一心想听故事的人是个巨大的考验,因为他们会失望地发现自己需要面对许多阐释和更多的学术术语。有人曾因此把贝娄的作品说成“富丽堂皇的枯燥乏味”。但对贝娄作品中颇具分量的阐释部分赞赏有加的也不乏其人。美国作家威廉·加迪斯说:“当翻到《更多的人死于心碎》的最后一页时,读者感到那个不停工作而又置身其外、无情地检视着各种成果、追踪着我们这个时代的主导事件以及混沌年代中复杂人性的头脑对每一个意象都进行了勘探。”不过贝娄本人对这些独白和阐释倒是历来投以一种幽默和反讽的眼光。如果有人正儿八经地把这些学究气十足的阐释当一回事,他就很可能中了作者的圈套。在评论《赫索格》时,贝娄曾专门就上述问题发表过一番高论:“他们认为我把同情与智慧、蒙昧与迂腐糅合在一起是卑鄙的。但是,我正是在拿这些书生的迂腐取乐!……我想表达这样一个思想,‘高等教育’不能为一个受到困惑的男人提供什么力量。”《更多的人死于心碎》的主人公贝恩和他的外甥(同时也是小说的叙述者)都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你会在小说的文本中发现那种学究气十足的扭扭捏捏和举棋不定,而这恰恰都是从肯尼思这个青年学究的笔端流淌出来的:“当一个对植物具有超人的洞察力的人——我一向认为舅舅就是这样的人——将他的视线转向人类的时候,唔,有什么话可说呢?早些时候,我对费尔巴哈的粗俗格言‘吃哪份粮,当哪份差’很不以为然。我认为布莱克下的定义更真实: 即‘你便是自己眼中所见的那个人’。你心目中的世界将你的思想归了类。让我们假设人的想象有一种独立的创造力,在程度上几乎与上帝同等。但是,当有人将世界当成一堆堕落和垃圾并强加在你身上的时候,你会怎么样呢?贝恩是否能指出希区考克的幻想的堕落,以保护自己,这还是个疑问。”上面是从引文片段中摘录出来的一段肯尼思关于贝恩的独白,究竟有谁能忍受得了这样的饶舌?为了说明一个简单的问题,肯尼思不惜搬出费尔巴哈和布莱克,然而他也只有和这些死人在一起的时候才会这样雄辩,可是当他面对着把他抛弃了的腿上都是乌青块的小个子女人——他的情人特丽基——的时候,却只得冲到厕所里拿洗发液和香水瓶子出气。理论的雄辩和生活的失意就这样在小说的文本中不断地交锋,构成了一个又一个反讽。当肯尼思在生活中四处碰壁的时候,他的那些理论非但不能拯救他,还像倒刺一样在他身上扎出了血又带出了肉。 小说的整体风格十分阴郁,通过选文读者已可窥见一斑。细节上又处处闪烁着贝娄式的机智和幽默。比如看完电影后贝恩偷偷地用力拧了几把下半身,还用脚去踢小腿肚,使它们活动起来以缓解由于久坐而导致的麻木。这一细节就十分睿智地表现了贝恩对电影的厌倦,精神上的厌倦变成了身体上的麻痹。诸如此类的细节就像一个人不经意的小动作那样很好地反映了作者的文风,读来往往令人忍俊不禁。这样的例子,文中比比皆是,读罢小说自会有一番心得。 从思想内容看,和《赫索格》、《赛姆勒先生的行星》、《洪堡的礼物》等小说一样,《更多的人死于心碎》是一部从知识分子角度观察和理解当代美国社会及后工业时代人心嬗变的作品。贝恩虽然是声名卓著的专家,但在婚姻、性及其他生活问题中却总是错误不断。他可以条分缕析地给植物进行分类却被身边的现实生活纠缠得死去活来。贝恩的遭遇说明,在当代社会生活中,渊博的知识未必能够导致成功的生活,相反,知识总是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知识分子理解和处理现实问题的障碍。然而贝娄并不因此否定知识,贝恩最终勇敢地放弃婚约赴北极进行科研考察恰恰说明贝娄是重视知识的。当然,知识和生活的分道扬镳不仅说明知识出了问题,也表明当代生活中存在着种种痼疾: 玛蒂尔达的贪慕虚荣和唯利是图、舅公维里茨的六亲不认、性道德的堕落等都在《更多的人死于心碎》得到了抨击或质疑。 (姜 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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