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明儒学案 |
释义 | 明儒学案学术史著作。六十二卷。明清间黄宗羲撰。成书于清康熙十五年(1676年)后。(撰者事迹参见“《南雷文案》”条) 明代“儒学”继宋后复炽,形成多种学派,以致有各派之间的“好同恶异”。黄宗羲本着“盈天地皆心也,变化不测,不能不万殊”的思想宗旨,全面清理和考察了有明一代之儒学,“分其宗旨,别其源流”,撰成是书。 书前有仇兆鳌、于准、贾润序,黄宗羲自序,贾朴跋,述该书编撰意图和成书经过。接下特列方孝儒、陈献章、王守仁、罗钦顺等二十四人为“师说”,用一小段文字加以评述。 正文部分共六十二卷,将明三百年间学术流向分为十九个学案,即河东学案、三原学案、崇仁学案、白沙学案、姚江学案、浙中相传学案、江右相传学案、南中相传学案、楚中相传学案、北方相传学案、粤闽相传学案、止修学案、泰州学案、泉州学案、诸儒学案(上中下):东林学案、蕺山学案。这种大体按地域划分学术支派的方式,基本符合当时学术面貌及承续的特征。每个学案下又罗列其代表者诸人,以人为实际评介根据。在这些学案中,又初期以河东(薛瑄)、崇仁(吴与弼)、白沙(陈献章)为主;中期以姚江(王守仁)为主;末期以东林(顾宪成)、蕺山(刘宗周)为主,凡叙学者二百余人。 在撰写上,分为两个部分,即一为评传,二为语录。但并非每人都有语录附之,而是择其要者。如“河东学案”,下列薛瑄、阎禹锡、张鼎、段坚、张杰、王鸿儒、周惠、薛敬之、李锦、吕柟、吕潜、张节、李挺、郭郛、杨应诏十五人,只在薛瑄下摘《读书录》、王鸿儒下《凝斋笔语》,薛敬之下《思庵野录》、吕柟下《语录》、杨应诏下《杨天游集》。评传部分一般含经历、著述、思想及师传,介绍中含有评论,文简意赅,撮其要领,又条分缕折。如述张元忭之师承,“先生之学以龙溪(王畿),得其绪论,故笃信阳明。龙溪谈本体而讳言工夫,识得本体便是工夫。先生不信,而谓本体本无可说,凡可说者皆工夫也。尝辟龙溪,欲浑儒释而一之,以良知二字为范围三教之宗旨,何其悖也。故曰‘吾以不可学龙溪之可’,先生可谓善学者也。”虽然《学案》力求公允,但在评传中仍体现了黄氏自己的取向,以王阳明一派为崇,推许“气”在“理”先等等。 该书为中国最早有系统的学术史专著(其后又依此撰成《宋元学案》一百卷),在体例的开创上有着特殊的功绩,后江藩《汉学师承记》、《宋学渊源记》,唐鉴《清学案小识》,徐世昌《清儒学案》等均依此体而撰。就内容上,该书所荟材料极为丰富,其中有许多已不见他书,黄氏重实学,故考订谨慎、准确,遂使本书成为研究明代学术思想史一不可或缺的重要著述。同时,也是研究黄宗羲思想的主要资料之一。 该书版本流传甚广。书成,即由中州许酉山、鄞县万贞一各刊数卷,后由慈溪郑性补齐,这是郑氏补本,清道光元年(1821年)会稽莫晋又据万贞一原刻本参以家藏抄本刊行。有《四库全书》本,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商务印书馆《国学基本丛书》本,世界书局《四朝学案》本,及一九九○年中国书店影印《海王村古籍丛刊》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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