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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挽歌诗三首
释义

挽歌诗三首

[晋]陶潜


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娇儿索父啼,良友抚我哭。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在昔无酒饮,今但湛空觞。春醪生浮蚁,何时更能尝。肴案盈我前,亲戚哭我傍。欲语口无音,欲视眼无光。昔在高堂寝,今宿荒草乡;荒草无人眠,极视正茫茫。一朝出门去,归来良未央。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四面无人居,高坟正崔峣。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挽歌亦即葬歌,相传最初是由拖引柩车的人所唱,所以叫挽歌。汉乐府《相和曲》有《薤露》、《蒿里》之曲,二者皆为挽歌。魏晋时期,创作并歌唱挽歌已成为名士风流的标志之一,挽歌也不再仅仅作为葬仪的一项程式而存在。陶潜的《挽歌诗》乃其生前自挽之词,此外尚有《自祭文》一篇,也属于这一类作品。陶潜卒于宋文帝元嘉四年丁卯(公元四二七年),年六十三。朱熹《通鉴纲目》载卒于十一月,此诗当是这年九月所作。全诗共分三首,层次井然,分别以“乍死而殓”、“奠而出之”、“送而葬之”为题材,表现了作者的生死观,流露出他对人生的深深眷恋。 《乐府诗集》第二十七卷以《挽歌》为题录有此诗,并列此诗的第三篇为首篇。
前人论陶,统归平淡自然。“平淡”乃魏晋玄学的美学的最高审美境界。这种境界,“是一种超越尘世的物欲追求和扰攘纷争而与无限自由宁静的人格本体相合一的境界。”(见李泽厚、刘纲纪主编的《中国美学史》第二卷384页)然细读陶集就可发现,陶诗的“平淡”与魏晋玄学所追求的平淡,二者虽有相通之处,但又有本质上的不同。下面就以陶潜的这三首《挽歌诗》为例略加说明。
初读此诗,感受最深的是作者的旷达。正如钟秀所评: “呜呼!生死之变亦大矣!而先生从容闲暇如此……” (见清人钟秀所编《陶靖节纪事诗品》卷一) 《挽歌诗》之一的首句“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以及《挽歌诗》之三的结句“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集中地表达了作者对生死问题的看法。前句把生命看作一种自然的运转过程,任何人都不必为死而惊恐不安。后句认为生命的结束之际,正是与大自然的合一之时,死去的生命,在生生不息的宇宙中,又重新获得了一种永恒的意义。
这是一种新型的生死观。汉魏以降,整个社会陷于持续不断的动荡之中。这个时代,用陶潜的话说,是“大伪斯兴” “举世少复真”的时代。苦难的现实,使人们对“时光飘忽”和“人生无常”有了具体而深刻的感受,并因之带来了人们对生死问题的极大关注。为何有生死,如何超脱生死,成了魏晋文人一时间热切关心的主题之一。而游宴享乐、辟谷服食、追踪老庄、皈依佛教等五光十色的表现,则无一不是他们在透切地体验到人生空幻的基础上,对上述问题所作出的回答,其背后深刻地透露出人们对生的眷恋和对死的憎恶。陶渊明的生死观,新就新在他取消了生与死、自然与人生的对立,既不象道教徒似的惶惶惜生、渴望长生久视,也不象佛门弟子那样消极处世,坐以待毙,以求来世之福,而是所谓的“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 (见其《形影神·神释》)。
所以,在《挽歌诗》的前二首里,陶潜极为动人地抒写了一个死者的心理感受,以死者的奇异眼光,比较着生与死的不同境界。比较的结果,似乎后者竟占了上风。死的遗憾只是“饮酒不得足”以及“欲语口无音,欲视眼无光”,死的好处却有种种: “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得失、是非、荣辱这些苦苦缠绕世人的东西,在阴间冥府都被消除得一干二净。因而生命固然让人留恋,死亡却也并非就那么可憎。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陶渊明能够视死如归,能够在即将跨入死亡大门的时候,保持一种从容不迫的态度。
但这并不是说陶潜没有“生死之虑”。鲁迅先生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中曾一针见血地指出: “陶潜总不能超于尘世,而且,于朝政还是留心,也不能忘掉死。”可知渊明一生从来就没有达到魏晋玄学所倡的超物质超感官的“平淡”境界。表面看来,陶潜嗜酒成性,甚至到死都兹兹不忘,然而这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也。”宋人叶梦得曾有一段文字,评述魏晋文人与酒的关系,他说:“晋人多喜欢酒,有至沉醉者,此未必意真在酒,盖方时艰,人各惧祸,惟托于醉,可以粗远世故耳。”(见叶梦得《石林诗话》卷下)而陶潜的诗句“汎此忘忧物,远我遗世情。”(见《饮酒》第七)则正好印证了叶梦得的结论。可见并不是酒与陶潜有不解之缘,而是酒与陶潜之愁有不解之缘,酒只是他的解忧之物。浊乱之世的得失不当、是非混淆、荣辱不辩,导致陶潜漫漫一生,壮志难成。虽然归耕园田的劳动生活,让他领略到大自然的美好以及农人村邻的纯朴情怀,并使其痛苦的心归于平衡,但理想破灭后的忧伤,早已深深地积淀于他的内心深处,使他常常发出“日月掷人去,有志不获骋”的感慨(见其《杂诗》第二) 。
因而,我们就可以理解,虽然《挽歌诗》中充斥了不少放达之语,但全篇仍然笼罩着一层深深的忧伤。这种忧伤的情绪,在《挽歌诗》之三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诗人以令人消魂的笔触,勾划出一副凄凉的送丧场景。白杨荒草,作为坟地寻常景物,早已被世人涂上凄凉的色彩;严霜九月亦乃万物凋零之时,高坟索居更是让人怆然泪下;马为能觉之物,故能长鸣而悲,风虽无思无情,然亦萧条而哀。死人一旦葬入墓中,就得悠悠千载不为人知;而活人的片刻哀哭,又有什么意义呢?诗歌最后虽以达语结束,显得极其冷静清醒,但这种极为理智之念,却掩盖不了极为哀伤之情,其中深刻地透露出陶潜对人生的深情。
总之,陶潜所追求的“平淡”之境,其特征“就在于彻悟人生的苦难,但又不否弃现世人生,而仍然率真、质朴地肯定现世人生有美好可亲的东西,从日常的生活中去寻求心灵的满足和慰安。” (见李泽厚、刘纲纪主编的《中国美学史》第二卷399页)他的这种“平淡”风格,在《挽歌诗》,三首中也得到了体现。后人学陶诗,往往只学其平易自然的语言风格,结果却难以达到陶诗语言那种“淡而不枯,质而实绮”的艺术境界。究其原因,大概在于他们只知陶诗“平淡”之形,不知陶诗“平淡”之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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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20 9: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