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战于郎 |
释义 | 战于郎鲁人欲勿殇重汪踌,问于仲尼。仲尼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勿殇也,不亦可乎?” 【注释】 ①选自《礼记·檀弓》。战于郎,鲁哀公十一年(公元前484年)春,齐国攻鲁国,两军战于郎。“郎”与“郊”字形相近,疑传写之误。 ②公叔禺人:鲁昭公的儿子。负杖:扛着兵器。保:城堡。息:休息。 ③使:指徭役。病:劳苦。 ④任:负担,指赋税。 ⑤谋:谋划。 ⑥士:这里指下层官吏。 ⑦我则即言矣:《左传·哀公十一年》作“吾即言之矣,敢不勉平”。 ⑧重:童,未冠之称。汪踦,邻居少年的姓名。 ⑨殇:未成年而死。殇者所行的丧礼比成年人简单。勿殇:不用儿童的丧礼,用成年人的丧礼。 ⑩干戈:古代兵器,此为通称。 【今译】 战争已经进行到城郊了。公叔禺人看到一个士兵扛着武器走进城堡休息。他感慨地说:“虽然徭役已经使百姓很辛苦了,赋税也使百姓的负担很重了,可是卿大夫不能好好谋划,担负公职的人又没有牺牲精神,这还是不行啊!我既然敢这么说,就得实践自己的话。”于是,就带着邻居的少年汪踌一起冲向敌阵,二人都战死于沙场。 鲁国人想用成年人的丧礼来办汪踌的丧事,于是请教孔子。孔子说:“他既然能够拿着武器保卫国家,你们不用孩子的丧礼给他举丧,不也是很合适吗?” 【总案】 全文伸缩变化,曲折匠心,动人肺腑,言有尽而意无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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