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庞春梅》 |
释义 | 《庞春梅》金、瓶、梅三人中最后一名为庞春梅。 春梅,在西门庆家中只是一个被“收用”过了的奴婢。论地位之重要,显然不能与吴月娘等妻妾相比;数笔墨的多少,在前半部也并不占相当的篇幅;就是写她与主人公西门庆之间的“淫”,也多用隐笔、简笔,远不能与金莲、瓶儿以及王六儿、林太太、宋惠莲等相比。可是,作者竟把她题于书名,序列第三,这里的奥妙究竟何在呢? 这与作者的全书构思有关。《金瓶梅》是一部“以淫说法”的小说,作者就是从“淫”字着手,将腐烂透顶的封建社会进行无情的解剖。淫棍西门庆,当然是着重开刀的毒瘤。与之相应的,对于淫妇们的批判,也是作者的注意所在。东吴弄珠客曰:“诸妇多矣,而独以潘金莲、李瓶儿、春梅命名者,亦楚梼杌之意也。盖金莲以奸死,瓶儿以孽死,春梅以淫死,较诸妇为更惨耳。”(《金瓶梅序》)其实,金莲、瓶儿归根到底也是“以淫死”,而如宋惠莲、孙雪娥等也不能说死得不惨。然而,真正直接死于“淫”的,确是只有春梅一个。她同瓶儿一样,缺乏主体意识,没有什么特别的个人的追求。西门庆有意要“收用”她,在潘金莲的安排下,二话不说就被“收用”了(第十回);后来,潘金莲又叫她“和你姐夫睡一睡”,她也二话不说就卸下湘裙,让陈经济“受用”了(第八十二回)。第八十五回写潘金莲与陈经济“两个正干的好”而被吴月娘捉住后,闷闷不乐,她就劝潘金莲说: 这就是她的人生目标。崇祯本于此有眉批云:“后之贪欲而死,已见端矣。”张竹坡有夹批云:“是春梅结果。”这都点明了春梅贪欲的本性。当时,她“因见阶下两只犬儿交恋在一处,说道: ‘畜生尚有如此之乐,何况人而反不如此乎?’”张竹坡在此批曰:“求为狗而不能矣。”她所追求的就是这种动物本能的满足。后来在守备府里,也就是因为丈夫“逐日理会军情,干朝廷国事,焦心劳思”,“至于房帏色欲之事,久不沾身”,使她“难禁独眠孤枕,欲火烧心”,终于与周义“淫欲过度”,“死在周义身上”(第一百回)。她完全是因欲而淫,以淫为乐,最后“以淫死”,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淫妇”。人作为主体,其相对的客体本来有两个: 一个是自然;另一个是社会。人的主体意识独立,既要不受制于自然,又要不受制于社会。假如说,李瓶儿的意识还不能从当时的社会规范中独立出来,将个人消溶在社会之中的话,那么,庞春梅的“淫”恐怕连对于自然也未能驾驭。她只是人的自然本能需要的殉葬品。儒家所强调的:“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荀子《正名》),“乐而有节,则和平寿考”(班固《汉书》),就表现了人类在对待情欲问题上能超乎自然、征服自然的主体性。可惜庞春梅的淫欲在多数情况下是连一点点情与爱的波澜也没有,纯粹是本能的冲动,最后就被这种自然的本能吞噬了一个青年女性的个体生命。她的死正可以说是后来者居上,更直接、鲜明地表达了作者“惩淫”的主旨。同时,春梅与陈经济作为映衬西门家衰败景况而存在的两个“后起之秀”,是后半部分故事展开的中心人物。她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全书的总结性人物。她的死,象征着金、瓶、梅类的淫妇们死了,西门庆家死了,以淫为首的万恶社会必将趋向死亡。 春梅不仅是全书布局上的一个重要筹码,而且也是一个有个性的形象。聪明、高傲、逞强、泼辣,一心想改变自己的地位,跻进妻妾的行列,而始终深深地被打着一个奴才的印记。作者在第十回中介绍她时说:“性聪慧,喜谑浪,善应对,生的有几分颜色。”就凭着这些,色鬼“西门庆甚是宠他”,“收用了这妮子”。自此,她得了潘金莲的抬举,“只叫他在房中,铺床叠被,递茶水、衣服、首饰”,做些轻活细活,并且还“拣心爱的与他,缠的两只脚小小的”,立即成了一个身份特殊的丫头。她感恩报恩,马上为潘金莲出死力。首先,她为潘金莲争宠而向孙雪娥开刀时打响了第一枪。孙雪娥本来在妻妾中位居第四,在潘金莲之前,但由于她出身低贱,又长得稍逊色,所以不甚得宠,只是一个“炊事长”的位置,连春梅也不把她放在眼里,新来乍到的潘金莲要在西门家树立威势,孙雪娥无疑是最易攻破的一个。于是春梅故意向孙雪娥寻衅,然后与金莲合谋激怒西门庆三打孙雪娥,由此,潘金莲“要一奉十,宠爱愈深”,在西门庆家里稳住了阵脚。接着,春梅又为潘金莲隐瞒奸情立了一大功。当西门庆恶狠狠地手执马鞭子,审问脱得赤条条跪在地上的潘金莲时,就靠春梅“坐在西门庆怀里”,“撒娇撒痴”地编造了一套谎言,“几句把西门庆说的一声儿不言语,丢了马鞭子,一面教金莲起来穿上衣服,(一面)吩咐秋菊看菜儿,放桌儿吃酒”,一场凶险化成了欢乐。后来,潘金莲在打击、陷害宋惠莲、李瓶儿、如意儿的整个过程中,春梅始终是她的得力助手。她们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合伙霸揽汉子,共同兴风作浪,乃至干出了一起与女婿陈经济偷情的勾当。就这样,春梅一方面得到一家之主的西门庆的宠爱,另一方面又是横行霸道的潘金莲的亲党,于是就傲气十足,自命不凡,非一般奴婢仆妇所比了。 但是,她并不满足这样一种毕竟是奴才的地位,她渴望能正式加入主子的行列。为了达到这种目标,她也颇费了一些心计。第二十二回骂李铭的一出表演就颇为精彩。本来,乐工李铭是妓院出身的二房太太李娇儿的弟弟,西门庆请他来教春梅、迎春、玉箫、兰香四个丫环学琵琶、筝、弦子、月琴。在这样环境里的青年男女,在一起时打情骂俏也是常事。一天,迎春等三个丫环与李铭一起厮混,“你推我,我打你,顽在一块”,“狂的有些褶儿”。后来,她们出去闹了,剩下春梅一个,李铭教她演琵琶时,把她手拿起,略按重了些,这春梅就假装正经,怪叫起来,千王八、万王八地把他骂个狗血喷头: 她吓得李铭抱头鼠窜,还一路骂给潘金莲、孟玉楼、李瓶儿、宋惠莲等听,又指责“都是玉箫和他们,只顾顽笑成一块”,闹得个天翻地覆。这一下,不仅仅骂走了一个李铭,打击了迎春、玉箫、兰香,而且还大大地抬高了她的声价。这正如作者说的:“不意李铭遭谴斥,春梅声价竞天高。”特别是到后来,吴神仙来算命,她也能在众妻妾、女儿之中挨上一脚,而且相得特别好:“必得贵夫而生子”,“三九定然封赠”。她听了后,得意忘形,竟对西门庆说:“凡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莫不长远只在你家做奴才罢?”她已自认为不是奴才的料子了。以后,她总要为自己的“名位”争一口气,撒娇,搭架子,露出一副骄心傲骨。有一回,西门庆请她喝酒,她硬说“心里不待吃”,就是不喝;再劝喝口茶,她也似有如无地呷了一口,不当一回事(第三十四回)。西门庆要请众官娘子的客,叫她递酒,她见妻妾们都做了新衣服,就使性儿起来,说自己像“烧糊了卷子一般”,硬要西门庆答应多做了几件衣裳,才喜欢起来,满足了她的虚荣心(第四十一回)。可惜的是西门庆死得早,没有来得及让她升级。但总算皇天不负有心人,她被卖到周守备家后,凭着她的“好模样儿,乖觉伶俐”,终于爬上了“夫人”的位置,过了做“主子”的瘾。 卑劣的奴才做了主子,比一般的主子对奴才更凶狠。当她只是靠着特殊身分而在潘金莲手下当“假主子”的时候,就对“下人”心狠手辣。她大肆辱骂“贼王八”李铭、“瞎淫妇”申二姐,就可见一斑。尤其是对待同房里的丫头秋菊,左一个“奴才”,右一个“奴才”,总是摆着主子的架势虐待她,甚至比真正主子的手段还残忍。第二十九回写金莲责怪秋菊拿了凉酒来,叫春梅每边脸上打她十个嘴巴,春梅却说:“皮脸没的打污浊了我手,娘只教她顶着石头跪着罢!”就这样,不由分说,秋菊被拉到院子里,在烈日下顶着石头跪着。后来她真的做了周家夫人,为了剜掉孙雪娥这个“眼前疮”,硬找岔子,要剥掉她衣裳,打三十大棍。人家横劝竖劝,免褪她的小衣,可是春梅寻死觅活,大耍无赖,坚持把孙雪娥脱光了打得皮开肉绽,再卖给娼门。可见春梅心性之毒辣,比金莲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奴才毕竟是奴才,不因为她地位之改变而抹掉了她的奴性。她对“下人”的残虐,正是小人得志、奴才逞威的表现。而在主人面前,她从来是奴颜婢膝的。我们且不谈她在西门庆、潘金莲乃至周守备前的邀宠,就从对吴月娘的态度来看吧。春梅原是月娘房中的丫头,后来才调到金莲那里的,因而她对月娘是特别尊敬的,更何况月娘是一家的主妇!月娘遣走她时,颇为刻薄,“教她罄身儿出来”,衣服都留下;后来,形势又有了变化,月娘迅速衰败,春梅却贵为夫人。此时,两方相见,春梅仍一如既往: 在这里,人们多责月娘情性之薄,多赞春梅度量之大。其实,月娘过去在发现春梅奸情的气头上,对她严厉处裁,也在情理之中。而春梅现在对于月娘的尊重,完全是出于“尊卑上下”之理。“奴那里出身,岂敢作怪?”一句话露出了她的本性: 骨子里还是一个奴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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