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强项令 |
释义 | 强项令【题 解】 东汉初年,出了个远近闻名的“强项令”董宣。董宣,字少平,陈留郡圉(今河南杞县南)人。他学识渊博,精明能干;为官清廉,刚正不阿。他不仅赢得了汉光武帝刘秀的信任,而且也受到时人的称颂。他的事迹被写入《后汉书·酷吏列传》,并流传至今。 【注释翻译】 鉴赏分析 《后汉书》简明而周详,叙述议论,文采雅丽,故此书一出,众家都废。本文最成功的是刻画了两个人物形象:董宣和光武帝。 对董宣,作者运用了细节描写,并通过人物的言行来表现他的性格。首先,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强项令”:对高高在上的湖阳公主的护奴行为,他不屈不惧;对光武帝的殿前大怒,他从容镇定,要“乞一言”再死;对帝王无理地责打,他不甘受辱而宁可自杀;对光武帝的饶罪,他却不轻易向公主叩头谢恩,甚至“两手据地,终不肯俯”。其次,他办事公正严明、清廉守节:对杀人凶手,他尽职查办,不轻易罢休;处理案件时,他有谋略,有胆识,能相机在路上拦截罪犯并当场处死;对于所获得的三十万资金,他不占为独有,而是“悉以班诸吏”,而这位好官员,在他74岁任职中死去的时候,“惟见布被覆尸”,家里也仅“有大麦数斛,敝车一乘”。一位“良吏”的形象就这样鲜明地凸现在我们面前,让人扼腕长叹。 描写光武帝刘秀的性格时,作者则侧重用了神态描写,兼写人物明理而重情的语言。在神态上,作者侧重写光武帝的变化:刚听闻公主状告董宣时,他是“怒”;到了解了被诛杀之家奴是罪有应得时,他“笑”;而听说了董宣晚年的具体死况后,他又“伤”。在语言上,对湖阳公主的挑唆,他明辨是非,说“天子不与白衣同”;认可了董宣的秉公执法后,便敕他为“强项令”,进一步支持臣子的工作;而对董宣忠心为国的品格,他也充分认可,说:“董宣廉洁,死乃知之。”三言两语的描写,也同样将这一“明君”展现在我们面前,让人心生敬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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