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张汤审鼠做书狱 |
释义 | 张汤审鼠做书狱张汤的父亲是长安县丞。一次,其父外出,吩咐张汤看好家带好小弟弟。他父亲回来后,发现老鼠把肉衔走了,非常生气,就用鞭子把张汤狠狠地揍了一顿。张汤想来想去觉得这口气还是要往老鼠身上出。于是,家里老鼠洞能挖的就挖,不能掘的就熏。终于捉到了老鼠,找到了老鼠吃剩下的肉。这下他可神气了。他把老鼠作为罪犯,先下逮捕令,接着加以审问,老鼠也“供认不讳”,这一切他都形成文字,然后再把老鼠押上堂,用赃物——肉作证,由他宣布了老鼠的罪行之后加以处决。父亲看到他煞有介事地这样干,也想了解一下他到底搞的是啥名堂。一看判决书上的文辞如同出自老狱吏之手,十分吃惊,就兴奋地说:以后你给我写写判案这类的东西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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