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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建立临时政府的酝酿
释义

建立临时政府的酝酿

革命的基本问题是政权问题。资产阶级革命派长期斗争梦寐以求的就是推翻清朝封建专制政权,建立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武昌起义和全国响应的胜利为这个共和国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孙中山虽然没有直接参予武昌起义的领导,但是起义的人们仍然把他当作革命的领袖,用他的名义来号召群众和组织群众。正如后来孙中山本人在《建国方略》中所说:“时武昌之起事第一日,则揭橥吾名,称予命令而发难者。”[1]武昌起义后不久发刊的《中华民国公报》,就在10月31日以“中华民国军政府大总统孙”的名义向“各省同胞”发出布告,号召“各省义军代表,同心戮力,率众前驱……直捣黄龙府,与同胞痛饮策勋,建立共和国”[2]。孙中山是革命人民的公认领袖,这一点外国舆论也是看得清楚的,当时美国报纸就曾报导说:“武昌革命军为奉孙逸仙命令而起者,拟建共和国体,其首任总统,当属之孙逸仙云云。”[3]
因此,认为从武昌起义到中华民国的建立,不是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而是立宪派在起领导作用,这是不符合事实的。
当然,不能否认在各地起义过程中建立的地方政权,一部分落入立宪派、旧官僚手中,这给全国中央政权的建立带来一定的困难。但是,难产并不等于胎死腹中,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资产阶级共和国这个新生婴儿,终于呱呱坠地了,虽然只生存了三个月。
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央政权的活动,是在武昌和上海两地分别进行的。
1911年11月7日,湖北都督黎元洪以“义军四应,大局略定,惟未建设政府,各国不能承认交战团体”为由,向各地军政府发出征求意见电。越二日,便通电各省派代表赴武昌,筹组临时政府。
11月11日,江苏都督程德全和浙江都督汤寿潜联名致电沪督陈其美,提议在上海开会,筹建政权,理由是上海位居交通枢纽,又为列强注视之地。陈其美随即于13日通电各省代表来沪。15日,浙江、江苏、镇江、福建、山东、湖南、上海七处代表在沪集会,成立“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
这样,便形成了武昌和上海两个中心。
上海方面的意见,体现了孙中山的关于仿照美利坚合众国的制度,建立中国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思想。这在陈其美邀各省代表来沪的通电中,表达得相当清楚:
自武昌起义,各省响应,共和政治,已为全国所公认,然事必有所取,则功乃易于观成。美利坚合众国之制,当为我国他日之模范。美之建国,其初各部颇起争端,外揭合众国之帜,内伏涣散之机,其所以苦战八年,收最后之成功者,赖十三州会议总机关,有统一进行维持秩序之力也。考其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均仅以襄助各州会议为宗旨,至第三次会议始能确定国会,长治久安,是亦历史上必经之阶级。吾国上海一埠,为中外耳目所寄,又为交通便利,不受兵祸之地,急宜仿照美国第一次会议方法,于上海设立临时会议总机关。
上海方面提出的集议方法是:一、各省旧谘议局各举代表一人;二、各省现时都督府各派代表一人,均常驻上海。
已经到上海的几个省市的代表们,把自己会议的名称定为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他们认为,武昌的鄂军都督府可以执行“中华民国中央军政府”的政务,但代表会议则应在上海召开。
武昌方面对上海方面提出的仿照美国会议方法,表示同意,认为这是“一定不易之办法”,但对开会地点表示异议。武昌方面认为,它的通电发出在先,有的代表已经到鄂;而且,鄂军都督府既被认为中央军政府,那么,代表会议亦应在武昌召开,不然,“府会地隔数千里,办事实多迟滞,非常时期,恐失机宜”[4]
争论结果,上海方面同意了各省代表去武昌开会,但各省仍需留一人在上海,“联络声气,为通信机关”[5]
当湖北、湖南、浙江、江苏、安徽、福建、广西、四川、山东、直隶、河南各省代表陆续到达武昌的时候,汉阳刚刚失守,武昌全城皆在龟山清军炮火的威胁之下,代表们只得跑到汉口英租界顺昌洋行的楼上去草拟和讨论《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代表会议于11月30日(十月初十日)开第一次会议,推湖南代表谭人凤为议长,议决在临时政府未成立以前,由湖北军政府代行中央军政府职权。12月3日,正式通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并决议即日公布,由各省代表签名。
这个《大纲》,共三章二十一条。
第一章临时大总统,规定:“临时大总统由各省都督府代表选举之,以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代表投票权每省以一票为限”;临时大总统有“统治全国”、“统率海陆军”之权;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任用各部长及派遣外交专使”、“设临时中央审判所”等权。
第二章参议院,规定:“参议院以各省都督府所派之参议员组织”(参议员每省以三人为限,其派遣方法,由各省都督府自定);参议院之职权,除第一章中所列者外,尚有“议决临时政府之预算”、“检查临时政府之出纳”、“议决全国统一之税法,币制及发行公债”、“议决暂行法律”等权;“临时大总统对于参议院议决事件,如不以为然,得于具报后十日内,声明理由,交会复议。参议院对于复议事件,如有到会参议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仍执前议时,应仍照前案办理”;“参议院未成立以前,暂由各省都督府代表会,代行其职权,但表决权每省以一票为限”。
第三章行政各部,规定设立外交、内政、财政、军务、交通等部。
这个《大纲》的“临时”性质是显而易见的。它还缺乏资产阶级宪法的一些最基本的东西,如参议员的产生办法,也没有人民权利的规定,等等。但在当时急于要产生一个统一政府的情况下,作为权宜之计,也还是可以的。《大纲》最后规定:“临时政府成立后六个月以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民会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施行期限,以中华民国宪法成立之日为止”[6]
当汉口的代表们还在开会的时候,南京已于12月2日为江浙联军攻克。汉口的代表们得到这个消息,遂即议决临时政府设于南京,各代表于七日内齐集南京,并规定俟有十省以上代表报到,即开临时大总统选举会[7]
在上海的代表们,特别是陈其美、宋教仁等同盟会员,本对在武汉开会持有异议。他们担心武昌成了中央政府所在地,于同盟会不利。所以,当南京攻克的时候,陈等便乘机鼓动上海的代表们,以急需在南京成立临时政府为由,于12月4日在上海江苏教育总会开共和联合会大会。出席会议的除各省都督府代表外,还有浙江都督汤寿潜、江苏都督程德全、沪军都督陈其美等。大会投票公举黄兴为“假定大元帅”[8],即以大元帅组织临时政府;又举黎元洪为副元帅,兼任鄂军都督,仍驻武昌。
坚持同盟会的领导权,使政府不致落于旧官僚、立宪派手中,这本来是无可非议的。但陈其美等人的宗派观念很深,作法又欠妥善,以致事起仓卒,效果不佳。在选举过程中,选举人争吵不已。在选举后,被选举人坚持不就。直至次日开欢迎大会时,黄兴仍当场“起辞”,“谓才力不胜”,并说:“愿领兵北伐,誓捣黄龙,以还我大汉河山而后已;至于组织政府,则非兴所能担任者也。”代表问:“现今事机危迫,战事未息,黄大元帅苟不俯从众请,其如全国人民何?”黄答:“孙中山将次回国,可当此任。”会议开了两小时之久,最后黄才答应“暂时勉任”,以作为孙中山回国前的“一时权宜之计”[9]
在汉口的代表们对上海的决议深为不满,认为其选举不合法定人数,而由黎元洪以都督名义电请取消。
12月12日,各省代表(十四省,共三十九人),由武汉、上海齐集南京。在14日的全体代表会上,选出浙江代表汤尔和任议长,广东代表王宠惠任副议长,并作出决议:12月16日选举临时大总统。但这时又传来了袁世凯所派议和代表唐绍仪已抵汉口的消息,由鄂续到的浙江代表陈毅在次日的会议上报告说:“唐绍仪到汉时,黎大都督代表已与会晤,据唐代表称,袁内阁亦主张共和,但须由国民会议议决后,袁内阁据以告清廷,即可实行逊位。”[10]前此,代表会议在武汉开会时,为了争取袁世凯反戈一击,推翻清政府,曾议决:“如袁世凯反正,当公举为临时大总统。”这时,为了虚位以待袁世凯,代表会议遂又决定暂缓选举临时大总统,而承认上海代表所举之大元帅、副元帅,并于《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追加一条:“大总统未举定以前,其职权由大元帅暂任之。”[11]
但是,黄兴以黎元洪等反对于前,在南京之江浙联军又持有异议于后,坚不就大元帅职。他于12月17日发出“力辞”通电,并推黎元洪暂任大元帅。其真实意图,在于等待孙中山的归来。
代表会议接黄兴电后,遂又于当日改举黎元洪为大元帅,黄兴为副元帅,并决定大元帅不能在临时政府所在地时,由副元帅代行职权。不到半月,正副帅位忽又倒置。当时就有人评论说,古人有置君如弈棋之讥,此则举元帅如弈棋,真是如同儿戏。事既如此,黄兴更坚意不就。而黎元洪也不能前来南京。这样,就使各省的代表们处于进退维谷的尴尬地位。议长“因病”在沪,副议长“因事”留沪,12月20日的代表会议上不得不另举景耀月代理议长,并议决再函请黄兴来宁组织临时政府。次日,黎元洪致电各省代表会议,接受大元帅名义,并委黄兴代行大元帅职权。黄兴获悉孙中山即将归国,遂推辞赴南京组织临时政府。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孙中山由海外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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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7: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