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巴黎奥运会拳坛的一场闹剧 |
释义 | 巴黎奥运会拳坛的一场闹剧1924年,在法国巴黎举行的第八届奥运会上,正在进行着一场72.57公斤级的拳击比赛。比赛双方是英国警察哈·马林和法国选手罗·布拉斯。32岁的马林是上届奥运会这个项目的冠军。这次,他是在四分之一半决赛中同布拉斯相遇的。正当观众聚精会神看着精采的表演的时候,不料双方只交手几个回合,比赛就结束了。 原来事出有因,马林当场禀报裁判说,布拉斯比赛时用嘴咬他,同时指着脸上清晰的牙印。可裁判员不但没有理会马林,反而宣布布拉斯获胜。当时,只有南非的裁判员站在马林一边,尽管还有旁观者都替他申诉,仍无济于事。马林虽然窝了一肚子气,还是服从了裁判员的决定,退下场去.但是,在场下观战的国际拳击协会成员瑞典籍的苏德兰先生提出了抗议,并起了作用。有关负责人立即派人核查马林脸上的牙印,证据属实,同时有人揭发布拉斯同别人交战也有此恶行,故而认为是故意伤人。但支持布拉斯的人却说,他不管跟谁交手,每当出拳时,总是呲牙咧嘴,若是牙齿无意碰到对方,只能看作失误,而不是犯规。裁判委员会最后作出决定:布拉斯咬人可以算作无意,但必须取消比赛资格,马林继续参加下轮比赛。 当这个决定在比赛馆公布时,准备上场的布拉斯气得大哭起来,顿时,整个大厅一片哗然,那些布拉斯的支持者们,把他架在肩上,几百名巴黎人冲着擂台上的人又喊又骂,这场历时一个多小时的闹剧,在警察的干预下,才有所收敛。 在竞技场上,选手不但比技术,而且也要比作风。赛风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任何故意犯规,有意伤害对方的行为都是可耻的。作为观众,则应有公正的立场,为胜者助威,为负者加油,不应丧失原则地站在本地区本国的立场,庇护选手的不正当行为。否则,就不能使奥林匹克精神继续发扬光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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