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十条诫(命)1.注释: 十条诫命是耶和华神在西乃山上指示摩西的(出19:20,20:1—17)。耶和华把这十条诫命写在两块石版上,使以色列人遵守。(出34:27—28) 2.圣经记载: 1)这十条诫命请参看出埃及记第20章1—17节,它们是: ❶除了耶和华以外不可信奉别的神。
❷不可敬拜任何偶像。
❸不可妄称耶和华神的名。
❹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❺当孝敬父母。
❻不可杀人。
❼不可奸淫。
❽不可偷盗。
❾不可作假见证。
❿不可贪恋别人一切所有的东西。 2)耶稣在世时,“有一个人是律法师,要试探耶稣,就问他说:‘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35—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