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诗文:

 

诗文 对革命文化的“围剿”
释义

对革命文化的“围剿”

南京政府在对苏区发动多次军事“围剿”的同时,对其统治区的文化运动也进行长期的文化“围剿”。这两种“围剿”是相互配合的,实施情况和当时的政治斗争形势的起伏是相一致的。
南京政府成立后就开始打击革命文化,摧残进步团体,迫害进步人士。1927年5月,郭沫若因发表《请看今日之蒋介石》,揭露蒋叛变革命、屠杀工农等罪行,而遭到通缉,后被迫流亡日本。此时,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处以“武汉寄来之讨蒋特刊,阅之深为骇异”[1]为由,请示蒋介石后,立即派员到邮局查扣,此为封锁进步书刊之肇端。继而国民党对报刊图书实施《宣传品审查条例》,大量查禁进步图书和报刊。1929年7月明文列入《中央查禁反动刊物表》的就达173种。上海国民通讯社、创造社、艺术剧社等被先后查封。
国民党的压迫和“围剿”并不能阻止革命文化的传播。1929年秋,中共中央为统一领导革命文化运动,设立了文化工作委员会,以上海为中心,推进革命文化的新发展,左翼作家联盟等进步文化团体相继成立。蒋介石对查处进步文化甚为重视,中原大战结束后便对革命文化运动发动了大规模的“围剿”。1930年9月,国民党当局密令取缔“左联”等组织,通缉鲁迅等进步文化工作者。10月,在南京枪杀“剧联”盟员宗晖。12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出版法》四十四条[2],对于报纸杂志和书籍的出版、发行施加种种限制。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出版纸物,都必须在首次发行十五日前,以书面向所属的省政府或中央直辖市政府转内政部申请登记。凡被视为“意图破坏中国国民党或三民主义”,“意图颠覆国民政府或损害中华民国利益”的出版物,一概不得出版。1931年7月,国民政府又颁布《出版法施行细则》二十五条[3],对《出版法》中的原则和办法更加具体化。例如规定:“未经许可出版而擅行出版之书籍概行扣押”,“凡经许可出版之书籍,如出版后与核准之原稿不符,内政部得予以禁止或扣押之”,等等。1931年被国民党当局查禁的书刊有228种,以“共产党宣传刊物”、“宣传共产主义”、“鼓吹阶级斗争”、“普罗文艺作品”等理由被查禁的有一百四十多种。同时,在国民政府通过的《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中,把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行为说成“危害民国”,以“叛国”论罪,可定罪判处死刑的条文多达八款。例如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以文字图画或演说为叛国之宣传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4]。1932年11月,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公布了《宣传品审查标准》,宣称:凡是宣传共产主义的便是“反动宣传品”;批评国民党便是“危害民国”;对其统治不满则是“反动”;有关这些方面的文稿一律禁止出版。这个《标准》的颁布,预示着注册登记制向审查制的发展。
1933年秋,国民党武汉警备司令部等单位派人到全市各书店密查“反动刊物”,事后向蒋介石南昌行营报告说,他们密查的对象,一是“共党之通告议案等秘密文件及宣传品”,二是“普罗文学”[5]。报告中建议“组织专审机关”,“聘任对于此类文艺素有认识者若干人,悉心审查”;并要求国民党中央“通饬各省严密查禁,以遏乱萌”。南昌行营将报告转到南京政府,于是行政院据此作出四项决定:“(一)内政部审查此类刊物时,须更严密,毋使漏网;(二)建议中央积极施行民族文学之计划;(三)由教育部密令各学校,注意学生思想及关于课外阅读之指导;(四)中央宣传委员会及内政部决定已禁止出版物,现仍流行市面者,应由各执行机关切实认真取缔。”行政院于1933年10月向教育部等有关单位发出密令。教育部又将该密令下达各大学。武汉警备司令部还附上一份“中国普罗文艺家姓名(或笔名)表”[6]
国民党当局还设置公开或秘密的稽查机构,禁止进步革命文化的发行流通。1934年5月,国民党中宣部在上海成立“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6月,公布《图书杂志审查办法》。规定凡出版的图书杂志,“应于付印前”,“将稿本呈送中央宣传部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声请审查”[7],同时公布《新闻检查大纲》。按照这些法令和措施,稍有进步内容的出版物都要受到干涉,甚至没收查禁。鲁迅对国民党的书刊检查作了不少揭露:“于是每本出版物上,就有了一行‘中宣会图书杂志审委会查证……字第……号’字样。”审查员们的工作,“就是不断的禁、删,禁、删,第三个禁、删”,他们“总要在稿子上打几条红杠子”[8]。“那时可真厉害,这么说不可以,那么说不成功”,“向一种日报的副刊去投稿罢,副刊编辑先抽去几根骨头,总编辑又抽去几根骨头,检查官又抽去几根骨头,剩下来还有什么呢?”[9]“总审”的稿本,有的被长期扣留或销毁,有的被删改得支离破碎。鲁迅的一本《二心集》,原有三十多篇文章,被删后只剩下十六篇,书店出版时改名为《拾零集》,但在杭州还是被没收了[10]
根据国民党中宣部等编印的秘密材料,自1928年至1937年6月,国民党查禁的书刊有一千一百多种。国民党当局给这些被查禁、扣留的报刊、书籍罗列了种种罪名,例如有:“含有反动意识”、“攻击党政当局”、“挑拨阶级斗争”、“宣传共产主义”、“不妥”、“欠妥”、“鼓吹抗日”、“普罗文艺”、“左倾”、“言论反动”、“妖言惑众”、“讥评政府”,等等。其中遭禁罪名最大、数量最多的是宣传共产主义和阶级斗争的包括中共出版的书刊。例如国民党中宣部将从1929年至1935年曾经查禁或查扣的社会科学书刊,“加以编纂,汇成一览”,定名为《中央取缔社会科学反动书刊一览》,共列书刊676种[11],被注明“共产党刊物”的计有422种,占60%以上。其次被列为“普罗文艺”而查禁的书籍有309种[12]。仅1934年,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奉令“派员挨户至各书店,查禁书籍至百四十九种之多,牵涉书店二十五家”[13]
南京政府甚至动用警察、特务及流氓暴徒袭击捣毁进步革命文化机构,绑架暗杀进步革命人士。国民党当局根据检查书刊获得的线索,经常派遣特务、侦探,组织流氓暴徒持械袭击和捣毁进步的报馆、书店和电影院,砸碎门窗家具,焚烧报刊书稿等。例如,上海艺华影片公司因聘请了一些左翼作家担任影片的编导工作,拍摄了一些进步影片,国民党特务就扬言说:“艺华公司系共党宣传机关,普罗文化同盟为造成电影界之赤化,以该公司为大本营”,要求当局命令该公司,“立即销毁业已摄成各片,自行改组公司,消除所有赤色分子”[14]。1933年11月12日,一批特务、暴徒以“影界铲共同志会”的名义捣毁该公司,同时发函警告上海各大小电影院不准放映各种所谓“鼓吹阶级斗争、贫富对立的反动影片”,“否则以暴力手段对付”[15]。良友图书公司因在其出版的书刊中开辟栏目刊登一些进步的新文学作品,也在同月遭到袭击。国民党特务还发信威胁各书局,各刊物一律不得刊行、登载、发行所谓“赤色作家所作文字”,否则“必以较对付艺华及良友更激烈更彻底的手段”来对付[16]。受到袭击、捣毁的还有发表宋庆龄为首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揭露国民党暴政文章的美国人士编辑的《中国论坛报》,以及曾受陈铭枢等人投资的神州国光社等等。
南京政府对于进步革命的作家和文化人,有的先以投寄匿名恐吓信、列入黑名单等进行威胁,其后则绑架、逮捕直至暗杀。1931年2月7日,上海警备司令部秘密杀害了“左联”的五名作家李伟森、柔石、胡也频、殷夫和冯铿。鲁迅也因此案牵连而被迫离家避难。上海大批进步出版单位和书店,随之又遭封闭。1932年7月,上海反帝大同盟大会被特务破坏,到会代表当场被枪杀者八十余人。1933年4月,北平文化界人士发起安葬革命先烈李大钊,遭到军警阻挠,向送殡队伍开枪射击,当场有青年学生及文化界人士等多人受伤,四十多人被捕。“左联”作家、共产党员洪灵菲在这次事件中被秘密杀害。同年5月,应修人等在上海牺牲,丁玲、潘梓年、田汉、阳翰笙等被捕入狱。6月,中央研究院总干事、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总干事杨杏佛被特务暗杀于上海。宋庆龄、蔡元培、鲁迅以及许多社会知名人士也被列入黑名单。上海《申报》馆总经理史量才因发表一些反对不抵抗政策的言论,也于1934年11月在沪杭公路上遭到特务刺杀。稍后,爱国人士杜重远因《新生》周刊发表《闲话皇帝》一文,被诬为妨碍“中日邦交”罪名而入狱。在全国很有影响的《生活周刊》和生活书店也先后被查封,负责人邹韬奋被迫流亡国外。对此,当年中国左翼作家联盟曾发表宣言揭露说:“国民党在虐杀我们的革命作家以前,已经给我们革命文化运动以最高度的压迫了,禁止书报,通缉作家,封闭书店;一面收买流氓、侦探、堕落文人组织其民族主义和三民主义文学运动,以为如此就可以使左翼文化运动消灭了,然而无效,于是就虐杀了我们的作家。”[17]
尽管南京政府全力进行文化“围剿”,取缔了一些进步文化团体,查禁了大量进步革命书刊,逮捕和杀害了不少革命作家,但是这种文化“围剿”阻挡不住进步和革命的文化运动的发展。

随便看

 

诗文大全共收录221028篇诗文,基本覆盖所有常见诗歌美文的中英文翻译及赏析,是不可多得的汉语学习材料。

 

Copyright © 2021-2024 Brocanteu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9/20 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