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外交关系的拓展 |
释义 | 外交关系的拓展抗战胜利前后,中国废除了百年来的不平等条约体系,跻身世界五强之列。联合国以及各个国际组织均有了中国的地位甚至是重要地位,国际形势尤其是大国之间的关系较之以往更多地影响到中国的政治经济发展,周边国家与中国的关系日渐重要,中国在海外的数千万侨民需要祖国的关心与保护,中国战后外交正是在这样有了很大变化的大背景下进行的[1]。在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对于外交报告之决议案》中,声明中国的外交政策指针是:“我国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五常任理事国之一,所负责任特别重大。今后自应根据一贯政策,与美、苏、英、法诸大盟邦及其他爱好和平之国家密切合作,以加强联合国之组织,而求国际间各项问题之合理解决。”具体政策是,积极参加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的活动,有所贡献;废除尚存的不平等条约;广订友好条约,以开展邦交;谈判通商条约,以树立新的商业关系[2]。 自美国和英国与中国签订平等新约之后,中国与其他订有不平等条约的国家也在逐一谈判废除中。抗战胜利前,已有中比(利时)、中挪(威)、中加(拿大)、中瑞(典)、中荷(兰)新约成立。战争结束时尚未签订平等新约的国家尚有法国、瑞士、丹麦、葡萄牙、西班牙、澳大利亚、南非等国,但法、瑞、丹、葡四国均已表示放弃特权,西班牙根据1928年中西商约条文规定自动放弃,澳、南两国因系英国属下的自治领,而英国已下令取消本国及自治领在华行使特权所依据的《中国敕令》,故此两国的领事特权实际已经停止。战后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谈判未遇大的阻力,中法、中瑞(士)、中丹(麦)、中葡(萄牙)先后签订平等新约。至此,从鸦片战争开始,由于列强入侵而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体系被废除,中国人民历经百年的奋斗和抗争,终于在抗战胜利声中摆脱了列强加于自己的耻辱,为中华民族不畏强权的历史写下了新的一页。 与废除不平等条约相应的是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和外交关系的拓展。中国是战后最重要的国际组织联合国的创始成员国,并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具有否决权的五强之一,在联合国占有重要地位。联合国的附属机构,如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和国际法院等,中国均有理事和法官参加,并在上海主持召开了联合国远东经济委员会会议。至于其他国际组织,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等,中国也都参与了其活动。抗战以前,中国与二十五个国家有外交关系,其中大使级八个,公使级十七个,数量很少,级别也不高,主要局限在几个大国。而到1947年,中国已与四十一个国家有外交关系,其中大使级二十四个(以欧洲最多),公使级十七个,还设有七十六个领事馆(以亚洲和美洲最多),三个驻外代表团。驻外外交使团数量和外交关系的级别都有了较大提高。外交范围有了新的拓展,尤其是与亚洲和美洲国家的关系发展较快。抗战胜利前后,中国和巴西、墨西哥、暹罗(泰国)、沙特、阿根廷、菲律宾等亚洲和拉美的十二个国家签订了友好条约[3]。 然而不平等条约的废除,并不意味着中国从此成为国际大家庭中的平等一员,旧的不平等消失了,新的不平等又产生了。中外之间不仅仍然存在着新的不平等条约,如战争结束之时签订的中苏条约,即使是中外签订的平等条约,往往在表面的平等下仍然隐藏着实际的不平等。如中美、中英关于互相给予驻军治外法权的专约(1943年5月和1945年7月签订),表面上是平等的,然而实际上中国不可能驻军于美、英,因此只有美、英驻华军队可以享受如此特权,与此类似并引起更大反应的是中美商约[4]。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仍然是一个弱国,无力为自己争得国际上应有的平等地位,而国家的分裂与内战,无疑影响到中国的国际地位。国民党的基本政策又是先国内后国外,在内战烽火连天的情况下,中国的国际地位不可能有根本的改变。《文汇报》在社评中写道:“看政府当前外交政策的运用,我们认为,追随的实例太多,独立自主的表现太少;为迁就眼前内外情势而过分倒向美国的地方太多,真正站在国家远大利害的考虑上利用国际矛盾来维护民族利益的作为太少”;“我们深知,外交是内政的延长,在目前内政情形之下,外交政策很少有改变的可能,所以我们一方面希望内政问题能够赶快圆满解决,同时也希望政府尽可能减少内政问题对外交政策的影响。”[5]如果说国民党对于大国的外交妥协尚可找到借口的话,对许多同样是弱国或小国的外交也无起色,则是很难使人理解的,在东南亚华侨保护问题上的软弱无力便是一个例证。 东南亚华侨在战争期间本已因战争影响,颠沛流离,遭受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战后不仅未享受到胜利成果,反而受到所在国内部冲突(如法越、荷印冲突)以及排华风潮(如泰国)的影响,生命财产均遭受严重损失,流落在外者返乡困难,“华侨所望国家强盛,以解除过去痛苦者,竟成幻影”[6]。关于侨务政策,外交部长王世杰曾提出,“目前基本保侨工作,仍在与一切有华侨居留之国家订立友好条约,使华侨在条约上获得最惠国待遇”[7]。然而实行的结果,华侨待遇并未见明显改善。在越南,中法谈判时虽有关于华侨问题的默契,但法军虐待华侨、迫害华人的情况并未稍减。据第一方面军参议袁子健在西贡亲见后的报告:“西贡法军劫杀华侨案件,据领馆调查,已达两千件以上,现尚继续发生,仍未停止。究其原因由于军纪堕落,长官纵容,不加严厉处分之故。”[8]在泰国,中泰虽订有友好条约,但其国内仍时不时掀起排华风潮。其他如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国的华侨同样处境困难。其实不仅是东南亚,世界各国的华侨受到不公平待遇者所在多有,各国均在中国侨民入境、居留及其他问题上苛求不已,究其实质,仍是中国的软弱与政府保护不力。对此,国内各界和舆论有强烈反应。《大公报》社评说:“南洋近千万华侨,现正遭遇着总攻击,孤军绝域,可能被各个击灭。这一严重的事实,不知道政府看到了没有?那一片哀切呼救碎心断肠的声音,不知道政府听见了没有?假定看见与听见了,不知道政府有无对策?有无救援的心思?看在千万侨胞面上,祖国呀,你该争气了!该把国家弄得像个样子,该让中国人抬头见人。”[9] 对于有关中国切身利益的华侨问题尚且解决不了,遑论其他。中国参加了战后几次重要的国际会议,如1945年9月的伦敦五国外长会议,1946年1月的伦敦联合国会议,7月的巴黎和会等,但多是以配角身份出现,并在有关主要问题的立场上追随美国的态度。1946年7月,巴黎美苏英法四国外长会议讨论召开欧洲和会和对意大利等五国签订和约等问题,苏联外长莫洛托夫竟坚决反对中国列为和会邀请国[10]。美英虽曾支持中国,但在苏联的反对下,美国务卿贝尔纳斯对中国代表表示,“中国为召集人系属颜面问题”,“希望中国政府平心静气,统筹全局”;英国外长贝文表示“因苏联坚决反对,未便坚持”,表现出国际政治游戏以实力为第一的原则。结果,中国只能接受现实,只是由外交部发表声明称:“未来在巴黎举行之和会,应由外长会议全体会员国召集,并不仅限于英、美、法、苏四国,实至明显。不然,则中国政府将视为违反前述协定。”[11]1947年3月莫斯科美苏英法四国外长会议期间,苏联提议将中国问题列入会议议程,虽然未能实现,但已形象地说明了中国在列强中的地位,以所谓五强之一,其国内问题居然成为别国讨论的对象,无论如何也和大国的形象不相符合。资深外交家顾维钧在其回忆录中写道:由于中国第一次有机会参加讨论和决定影响全世界的主要问题而未能取得成果,使我感到很遗憾。我尤其感到特别失望,因为我毕生的希望是,在世界大家庭里,应使中国享有适当的地位,并且中国应对维持和促进世界安全与福利做出应有的贡献。我国政府未能解决国内的政治问题实在是所有过失的根源,甚至在中国没有参加的国际会议上,把中国的国内局势作为议题,使我国在国际领域内蒙受耻辱[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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