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国共两党矛盾冲突的逐渐公开化 |
释义 | 国共两党矛盾冲突的逐渐公开化国共两党在反帝、反军阀这一国民革命目标下实现了合作,但双方合作的政治思想基础并不稳固。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政党,其民主革命的目标虽与国民党国民革命的目标有吻合之处,但其进一步的奋斗目标是要推进社会主义革命,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与共产党强调阶级、国际、共产、专政不同,国民党标榜的是全民、民族、私有、民主。国民党从不认为自己仅仅代表哪个特定阶级的利益,宣称自己是各个阶级共同利益的代表,因而它不主张实施某个特定阶级的“专政”,而主张以“民主”的方式实施社会统治。在对外问题上,它所信奉的不是国际主义而是民族主义。在所有制问题上,尽管孙中山意识到私有制的种种弊端,却不主张用公有制度取而代之,只主张对之进行改良,以救其弊而存其利。孙中山主张“联俄”时曾有一句名言:“非言主义,乃言组织。”[1]之所以不言“主义”,就是因为在主义上双方差距太大,难以谈拢。当时《向导》连篇累牍地刊登批评孙中山的文章,正是导源于国民党和共产党之间“主义”的分歧。 在组织上,国民党“一大”虽然通过了共产党员和社会主义青年团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原则,但共产党始终强调组织上的独立性和政治上的领导地位,坚持在国民党内从事秘密的党团活动。当时除居于中央位置的少数中共著名人士为人所共知的中共党员之外,其他一般党员的身份,并不向国民党方面公开。国民党人只知其为国民党党员,而不知其同时为共产党员。这种“共产党居于暗处,国民党居于明处”的状况,为相当一部分国民党人所不能容忍[2]。 一些共产党领袖也为跨党之后共产党人面临的两难选择感到无所适从。在中共中央一次扩大会议上,陈独秀曾谈到中共党员在国民党内从事“党团活动”的问题。“他说这都是加入国民党这一政策所引起的难题。他说中共如果遵照国民党的意见,取消在国民党内的党团活动,这无异是将我们的组织融化在国民党内,没有独立性了,这是我们做不到的事。但要国民党员默认中共在国民党内有党团存在,也是做不到的。他认为这是无法解决的。他感慨的说,如果他是国民党人,也要反对中共这种党团组织的办法”[3]。 由于思想及组织上的分歧无法弥合,国共双方的矛盾冲突很快就发生了。 (一)谢持、张继等提出“弹劾共产党案” 继国民党广州党部执行委员黄季陆、孙科向国民党中央提出制裁共产党活动的“检举案”之后,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邓泽如、张继、谢持于1924年6月18日向中央执行委员会提出“弹劾共产党案”。弹劾书指控说:“中国共产党及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员之加入本党为党员者,实以共产党党团在本党中活动,其言论行动皆不忠实于本党,违反党义,破坏党德,确于本党之生存发展有重大妨害。” 弹劾书的主要依据是中共三大《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中共三届二中全会《同志们在国民党工作及态度议决案》、青年团二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大会报告决议案》,以及《新青年》、《向导》、《觉悟》刊登的一些文章。这些议决案和文章大多强调共产党和青年团成员在国民党内应当保持自己组织上的独立性。如中共三大议决案提出:“我们加入国民党,但仍旧保存我们的组织,并须努力从各工人团体中,从国民党左派中,吸收真有阶级觉悟的革命分子,渐渐扩大我们的组织,谨严我们的纪律,以立强大的群众共产党之基础。”[4] 弹劾书据此认为,共产党和社会主义青年团加入国民党之后,仍然在从事“党团活动”,这与共产党人加入国民党时所作声明是矛盾的。弹劾书引证了李大钊在国民党“一大”时提出的关于共产党人加入国民党的意见书:“我党之加入本党,断乎不是为取巧讨便宜,借国民党的名义,作共产党的运动而来的”;“我们加入本党,是一个一个加入的,不是把一个团体加入的。可以说我们跨党,不能说是党内有党”;“我们对于本党,实应负着二重的责任:一种是本党党员普通的责任;一种是本党联络世界的革命运动,以图共进的责任”;“我们来参加本党,而兼跨固有的党籍,是光明正大的行为,不是阴谋诡计的举动。”弹劾书认为,共产党和青年团的议决案规定在国民党内从事秘密的“党团活动”,与李大钊所说“我们加入本党,是一个一个加入的,不是把一个团体加入”的声明相互矛盾。 弹劾书最后提出了以下意见:(1)非反对共产党、社会主义青年团之加入本党;(2)非反对或排斥共产党员、社会主义青年团员之加入本党为党员者个人;(3)完全为本党之生存发展起见,认为绝对不宜党中有党;(4)共产党员社会主义青年团团员之加入本党为党员者,纯系共产党在本党中之一种党团作用。”鉴于这种情况,弹劾书认为“非速求根本解决,不足以维持本党之存在及发展”。因而要求孙中山“督促中央执行委员会从速严重处分,以维根本”[5]。 一周之后,谢持、张继等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前往苏联顾问鲍罗廷在广州东山的寓所,与之辩论国共合作的问题,议题主要集中在三方面。 一是国民党内的派系分野问题。谈话中,谢、张质问鲍罗廷是否承认党中有党。鲍罗廷回答说:“党中分派,是不能免,党之中央执行委员会实际上不能作党之中心,当然党内发生小团体,有左派、右派之分,如方瑞麟等对中俄协定之宣言,可认为右派,共产党则为左派。”谢、张称,共产党实际已将国民党视为“对相”,以如何对付国民党为切要目的,国民党不能不视共产党团为国民党“本体上之大问题”。鲍回答说:“无妨,凡党皆有左右派之分。”谢、张驳斥道:“国民党与共产党只能说是两党,不能说是两派,君如认之为合理,吾不料所谓组织者竟如斯,直欺人之谭耳。” 二是共产党和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国民党内从事“党团活动”的问题。谢、张问共产党是否应该在国民党内从事“党团活动”,鲍罗廷回答说:“国民党已死,国民党已不成党,只可说有国民党员,不可说有国民党。加入新分子如共产党者,组织党团,可引起旧党员之竞争心,则党可复活。”谢、张质问说,既然称国民党为腐败的党,共产党是新生的党,两党性质不相容,分道扬镳岂不更好。鲍罗廷回答说:“第三国际认定中国革命,只能用国民党党纲,不能用他种主义,故使中国共产党及社会主义青年团全部加入国民党,如有不奉命者,则认为违反命令。”谢、张表示国民党不能容忍共产党在其党内的“党团作用”,鲍罗廷称:“今日两者本互相利用,国民党利用共产党,共产党利用国民党,惟两相利用之结果,国民党更多得利益。” 三是国民国革命的宗旨及国民党内是否有保留共产党组织的必要问题。鲍罗廷承认:“中国国民党宗旨最适用,中国尚可应用一百年。假使国民党改为共产党,吾亦不赞成,只有提皮包离广州耳。”谢、张说:“诚如君所言,在中国行共产主义,尚需待至一百年之后。共产党全体既加入国民党,实行国民革命主义,又何必另挂中国共产党招牌,保留共产党组织耶?”鲍回答说:“国民党中央干部尚未能组织完好,不能指挥全体党员,又未能对全国最有关系之问题,时时有所主张,共产党不能取消自己的组织。”鲍又曰:“国民党依多数决议,可自由的驱逐共产党员出党,但不希望如此作。”[6] 这次谈话本来应是消除双方分歧及误会的一次机会,但却成了一次严厉的政治交锋。鲍罗廷在谈话中直言不讳地称国民党“已死”,说国民党是一个“腐败”的政党,并流露出由共产党取而代之的意向。这无疑对谢、张一派国民党人士构成了感情伤害,双方没有达成任何谅解,会谈不欢而散。 (二)国民党关于党务宣言的发表及廖仲恺遇刺 谢、张等人的弹劾案提出之后,上海、北京、汉口、广州、港澳等地的国民党右翼分子纷纷响应,上书攻击“跨党”的中共党员和社会主义青年团员,要求孙中山命令共产党员退出国民党,并对倾向共产党的国民党人予以纪律制裁。借此形势,谢持、邓泽如等又联名上书孙中山,要求召集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共产党实施弹劾。 从7月3日起,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孙中山没有出席会议,与会者有胡汉民、汪精卫、廖仲恺、邵元冲、林森、张继、林祖涵、邹鲁、柏文蔚、谭平山等十人,鲍罗廷也出席了会议。会议争论激烈。7月7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由汪精卫、邵元冲主持起草的《中国国民党关于党务宣言》。这是一份旨在调和国民党内部关系的文件,反映了孙中山处理党务的一贯立场。首先,《宣言》强调国民党“负有领导中国革命的使命”,明确了国民党在国民运动中的领导地位。其次,《宣言》强调:“三民主义为中国革命运动中唯一之根据;三民主义之革命,为中国革命运动中唯一之途径。”重申了国民党联俄、容共的理论基础。以此为前提,《宣言》强调:“对于规范党员,不问其平日属何派别,惟以其言论行动能否一依本党之主义政纲及党章为断。如有违背者,本党必予以严重之制裁,以整肃纪律。”与此同时,《宣言》对国民党内对“容共”政策持怀疑态度的人士提出规劝,指出:“数月以来,党内党外,间多误会,以为已加入本党之共产党人,其言论行动,尚有分道而趋之倾向,于反对派得肆其挑拨,同志间遂于怀疑而发生隔阂。”[7] 8月13日,国民党政治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就解决党内纠纷进行了原则性的讨论。两天后,国民党一届二中全会在广州举行,弹劾案成为会议的重要议题。谢持、张继以原提案人身份列席。张继发言重申了弹劾案的意见,提出国共“分立”,其主张得到覃振的支持。瞿秋白就监察委员所指控的“党团作用之嫌疑”问题作了答辩,指出:“国民党外,既然有一个共产党存在,则国民党内便不能使共产派无一致之行动。况既谓之派,思想言论必有相类之处;既有党外之党,则其一致行动,更无可疑,何待团刊之发现乎?……若其行动有违反宣言及章程之处,则彼辈既以个人资格加入本党,尽可视为本党党员,不论其属于共产派与否,即以本党之纪律绳之。……如此次会议决分立,大可谓共产派之发展足以侵蚀国民党,若不分立,则共产党之发展,即系国民党之一部分之发展,何用疑忌?”[8] 国民党元老胡汉民、李石曾等也对国共“分立”表示不同意见,加上廖仲恺、汪精卫等人的作用,反对“分立”的意见占了上风。8月20日,孙中山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国民党内之共产派问题》、《中国国民党与世界革命运动之联络问题》两个议案。该两案在次日召开的国民党一届二中全会上获得通过。会后,中央执行委员会根据上述两案发表《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发有关容纳共产分子问题之训令》。《训令》重申国民党“一大”宣言精神,阐述了国共合作的必要性,指出:“谓本党因有共产党员之加入,而本党主义遂以变更者,匡谬极戾,无待于辩。所谓本党因有共产党员之加入,而本党团体将以分裂者,亦有类于杞忧。证之本党改组以后发展情形,益可以无疑。”训令要求党员以革命大局为重,加强团结,求同存异,将以前的争议,加以淡忘,共同努力,以完成国民革命之大业[9]。 《训令》的发表,使弹劾案风波得以暂时平息。从事件的处理过程来看,国民党中央基本上采取的是调和国共关系的做法。即一方面指出主张国共“分立”如何“匡谬极戾”,坚持国共合作的方针不变;另一方面,又采纳了张继、谢持等人的意见,在党内对共产党的活动实施种种限制、防范措施。国民党政治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一届二中全会指出:“中国共产党之活动,其有关于国民革命者,本党实有周知之必要。否则对于国民革命,无从齐其趋向与步骤。中国共产党对于其党员之加入本党者,施以指导,俾知对于本党应如何尽力,尤于本党之党务进行、党员纪律有直接间接之关系,本党更不能不过问。”[10]为此,会议决定在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内设立“国际联络委员会”,职责是直接与共产国际联络。按照国民党“中派”的想法,该委员会“应得到第三国际的所有指示,这样就可以切断共产党与共产国际的联系”,使中共与共产国际的联络受到监视,并使中共的活动受到限制[11]。 但调和国共两党关系的努力未著明显成效。当时国共两党以及国民党内围绕联俄、容共的斗争无日或息,以致发展到使用暗杀手段的地步,结果廖仲恺成了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廖仲恺是国民党杰出的政治活动家,曾担任财政部长、广东省长。他积极赞助孙中山实施联俄、容共政策,在国共合作中被视为“左派”领袖。国民党改组之后,他当选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政治委员会委员,并先后兼任国民党工人部长、农民部长、黄埔军校党代表等要职。由于他坚定执行改组国民党及联俄、容共的政策,因而成了一部分人的眼中钉。1925年8月20日,廖仲恺在广州国民党中央党部遇刺身亡[12]。 廖仲恺遇刺事件对国共合作是一次严峻考验。事件发生之后,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政府委员会、军事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决定成立特别委员会,指派汪精卫、许崇智、蒋介石为委员,授以政治、军事、警察全权,负责“廖案”及时局的处理。在“廖案”的处理上,蒋介石与汪精卫默契配合,蒋介石支持汪精卫驱胡(汉民),汪精卫支持蒋介石倒许(崇智),同时从文、武两方面向自己的政治对手发起攻势。8月24日,蒋介石就任广州卫戍司令,两天后又就任新编组的国民革命军第一军军长。9月1日,蒋介石控制的特别委员会决定对“廖案”严厉处置。20日以武力逼许崇智(时任国民政府常委、军事部长兼广东省政府主席)出走上海,接过了许氏手里的“军权”。与此同时,国民党中央执委、国民政府常委兼外交部长胡汉民因与“廖案”有牵连,一度被蒋介石拘留,9月被迫“出使”苏联,离开了广东权力中枢。通过“廖案”的处理,被视为“右派”的国民党势力受到一定的打击,而蒋介石的地位则明显提高。从前孙中山的麾下“三杰”,廖、胡二人一死一走,只剩下汪精卫一人。于是,蒋介石解决与汪精卫矛盾的时机逐渐成熟。 (三)戴季陶对孙中山学说的阐释及有关论争 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在北京逝世,国民党失去众望所归的最高领袖,领导核心开始多元化[13],对“三民主义”的“权威解释”也因此不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国共双方在政治上及思想理论上的斗争更加激烈。所谓“戴季陶主义”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的。 戴季陶是国民党的重要理论家,在“一大”会议上,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曾被陈独秀等中共领袖视为国民党“左派”。但他对按照俄国人的意图重新解释三民主义一开始就持反对意见,曾就“三大政策”与廖仲恺“争论累日”。1925年5月,在国民党一届三中全会上,他提出建立“纯正的”三民主义作为国民党“最高原则”的建议。会后,他相继写成《孙文主义之哲学的基础》和《国民革命与中国国民党》两本小册子,连同当年5月在广州发表的《民生哲学系统表》,构成了孙中山学说的一套解释体系。 戴季陶认为,孙中山的思想是中国自孔孟以来正统思想的继续和发展,三民主义的思想基础是中国固有的伦理哲学和政治哲学。他在《孙文主义之哲学的基础》中说:“先生的全部思想,可以用几句简单的话来完全表明他,就是‘天下之达道三:民族也、民权也、民生也;所以行之者三:智也、仁也、勇也。智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一者何?诚也。诚也者,择善而固执之也。’”根据“仁爱”是革命道德基础的理论,戴季陶对共产党信奉的阶级斗争学说进行了批判。他认为中国社会生产不发达,尚未形成明显的阶级区分,现实的革命与反革命势力的对立,不是阶级对立,而是觉悟者与尚未觉悟者的对立。因此,他反对在中国从事“无产阶级革命”,坚持主张国民革命,认为通过国民革命所建立的政治制度,不能实施无产阶级专政,而只能实施全民政治,“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14]。他批评共产党“争得一个唯物史观,打破了一个国民革命”[15]。 戴季陶学说一个鲜明的政治立场,是反对孙中山提出并经国民党一大通过的联俄、容共政策,主张以他所解释的“纯正”的“三民主义”作为国民党的理论基础。在组织上,他认为改组国民党,吸纳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使统一的革命政党内形成互不相容的两个中心,这是造成国民党思想及组织混乱的根本原因。他根据“共信不立,互信不生,互信不生,团结不固,团结不固,不能生存”的理论,认为不同的政党团体因缺乏“共信”,在组织上具有“排他性”,因而向加入国民党的共产党人提出:要么退出国民党,要么放弃所信仰的共产主义,改信三民主义,做一个“单纯的国民党党员”,不要“秘密的对中国国民党员予以怀疑三民主义的暗示”[16]。 “戴季陶主义”的产生,对国民党内反对联俄、容共的分子提供了理论支持,不少被视为“右派”和“中派”的人士纷纷聚集在“戴季陶主义”的旗帜下,与共产党分道扬镳的呼声高涨一时。 这种情况引起了中共的警觉。戴季陶的小册子印行不久,陈独秀就在《向导》上公开发表《给戴季陶的一封信》,从“理论”和“态度”两方面对戴季陶的“主义”展开驳斥。在“理论”上,陈独秀以马列主义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论,批判了戴季陶“只看见民族斗争的需要而看不见阶级斗争的需要”,认为这是一个“根本错误”;因为不从事“阶级争斗”,就不能促成工农群众力量的集中与发展,“民族斗争”也会因此缺乏社会基础。在“态度”上,陈独秀以具体事实驳斥了戴季陶对共产党加入国民党“不是促进国民党而是阴谋破坏国民党”的指控。针对国共两党没有“共信”因而必须分立的说法,陈独秀指出:既然国民党标榜自己是各阶级联合的政党,则于“共信”之外,应当有“别信”的存在,“若以为这别信存在有害于党的理想统一与组织强固,主张全党只许有一个共信,不许有别信存在,这分明是想把全党中各阶级的分子成为某一阶级化。可是这个野心的企图,在现实的中国国民党中,颇难实现,因为在他的组织成份之数量质量上,都没有那一阶级的群众能够站在绝对主体地位,使党中他阶级的分子自然与之同化”[17]。瞿秋白则撰文指出:“戴季陶主义”的实质,是要“反对左派,反对阶级斗争,反对CP的跨党,甚至于反对CP的存在”,认为沿着戴季陶的路走下去,国民党将会“完全变成资产阶级的政党”[18]。 国民党内一部分人士(如何香凝)也对戴季陶的学说提出批评。一些地区党部(如江苏)曾根据共产党员的建议,对戴季陶的学说展开批判。广州、武汉、北京等地,甚至出现大量焚毁《国民革命与中国国民党》这本小册子的现象。10月17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出训令,要求党员非经党部议决,不得发表关于党的主义与政策的根本原则的言论,表明了中央对于此事的立场。“戴季陶主义”的宣传因此偃旗息鼓。戴季陶事后感叹说:“在这一个小册子发行以后,果然生出很大的攻击和迫害来。共产党的人一致对这本小册子下总攻击,这是必然的命运,也是当然的行动,无足怪的。然而国民党的当中许多被革命副产品的群众狂热醉倒,以及被对革命势力作投机运动的商业性迷倒的人,亦复一样对这本小册子下总攻击。……这一本小册子当时竟不能收圆满的效果,不能引起同志的回心转意,造成真实的三民主义的信仰。”[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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