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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召开国民大会问题
释义

召开国民大会问题

天津会议讨论了吴佩孚提出的召开国民大会的主张,虽未做出正式决议,但曹锟、张作霖、靳云鹏都没有表示不同意见。因此,8月1日,吴佩孚发表关于召开国民大会、解决国是的通电。电文指出:“九年民国,变乱相寻,追原祸始,军阀与政客,阶之厉也。军阀以政客为灵魂,政客以军阀为武器,伪造民意之术日精,而国民愈无所控诉。迭次政变,委曲迁就,敷衍一时,祸不旋踵,而天下之乱亟矣。比年来安福逆党,朋比军阀,以武力造法律,以外债成国会,遂至二三竖子,颠倒众生,痡毒四海,可为痛恨。幸涿鹿一役,天诱其衷,群丑溃亡,元凶束手,正为拨乱反治之机。”他认为,为了解决历年的纠纷,拨乱反治,“发扬真正之民意,俾军阀无所施其力,政客无所取其巧,奠民国之丕基,而为一劳永逸之计”,只有召开国民大会,一切重大问题,由国民公决。他拟订的国民大会大纲如下:一、名称:为国民大会。二、性质:由国民自行召集,不得用官署监督,以免官僚政客操纵把持。三、宗旨:取国民自决主义,凡统一善后及制定宪法与修正选举一切重大问题,均由国民公决,他方不得藉口破坏。四、会员:由全国各县农工商学各会选一人为初选,所举之人不必以本会为限;如无农工商会,宁阙勿滥。然后再由全省合选五分之一为复选,俟各省复选完竣,齐集上海或天津开成立会。五、监督:由省县农工商各会长互相监督,官府不得干涉。六、事务所:先由各省农工商学总会公同组织为该省事务所,办事细则由该所自订。七、经费:由各县自治经费项下开支。八、期限:以三个月成立开会,限六个月将第三条所列诸项决议公布,即行闭会[1]。吴佩孚认为实行此八条办法,可将南北新旧国会一律取消,南北议和代表一律裁撤,一切纠纷均交国民公议解决,“既可免军阀干政、政客投机之弊,更可免权利冲突、意见争执之嫌”[2]。为了表示召开国民大会不是他个人哗众取宠,自作主张,他在电文末尾还特地说明,曹、张两帅在天津会议已对此表示赞同。
吴佩孚召开国民大会的主张提出来后,立即获得社会各界人士和舆论界比较热烈广泛的响应。人们认为,上述大纲尽管办法未必周全,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对国民大会能否开成也有疑虑,但都一致表示,它反映了群众的呼声,是民意的体现,为解决当前国是提供了一条正确办法,应予赞成。他们说:“对于民国九年以来之感想,得一个最正确之公式,此公式为何,即人心之向背是已。……吴子玉将军主张国民大会,其用意正大深远,吾辈亟应赞成。”[3]“这次吴子玉将军主张的国民大会组织法,颇含职业的民主主义的原理,把这个精神扩而大之,很可以开一个新纪元。”[4]上海成立了国民大会筹备会、国民大会策进会等团体。北京成立了国民大会促成会。北京学界蔡元培、李大钊、孟寿椿、陈启修等发起召集“临时国民大会”,以“解决目前切要事件”,并拟订临时国民大会提案七条:一、解散非法国会,并不承认非常国会继续存在;二、肃清祸国党孽,禁止起用复辟帝制犯;三、裁减军队,废除督军及与督军同等制;四、凡国民应享之一切自由权利禁止侵犯;五、实行地方自治,并得由各地方自行编练民团;六、公布国家会计,禁止秘密借款;七、根据民意决定外交方针,并取消一切卖国密约(七条每条均附说明,从略)[5]。这些主张在当时是颇有代表性的。
首先起来反对吴佩孚召开国民大会主张的是张作霖。原来张作霖在天津会议上没有对此提出不同意见,是因为他以为这只不过是吴佩孚的一种空谈,说说而已,没有认真看待;现在吴居然用正式文件以个人名义通电全国,颇具号召力,于自己不利,他就不能坐视不理了。8月2日,吴佩孚应曹锟之召到天津谒见张作霖,并陈述关于召开国民大会的意见时,张即表示反对。吴退出后,张对曹锟说:“吴某通电,三哥曾否赞成,我则事前并未与知。如三哥任其所为,则我将单独通电反对。”[6]张作霖还指责吴佩孚“有过激气味”[7]。曹锟本来胸无主见,开始他同意吴佩孚的主张,现在张作霖站出来反对,他不敢助吴而与张争,只好退让,当即指令经略使署电政科通电各省各机关,并关照电报局:“第三师长吴佩孚通电召集国民大会一节,经略使已认为无效。凡各省机关若接得该电,概不可认为事实,各电报局接得该电,可以随时扣留。”[8]因此,吴佩孚这一通电,当时天津电报局并未发往全国,只是京、沪一些报纸事先获知电文内容,才予以披载。吴佩孚的电文被扣后,张作霖拟好的通电才予以撤销。张作霖后来一再表示反对召开国民大会。8月13日,他向日本记者发表谈话时说:“国民大会,非可为问题也。该会系吴子玉将军所主唱,然其背后,有某国人煽动操纵,吴氏不过为其傀儡耳。就中国现状观之,此事万属不可能。”[9]
徐世昌也是反对国民大会的。这是因为国民大会一旦召开,他的总统地位就成了问题,徐左右一些人,当时也都向他明白指出了这一点[10]。8月5日,曹锟晋京同徐世昌谈及召开国民大会时,徐当即表示不赞成说:“国民程度过浅,且此事为吴子玉一人之主张,各省未必全数赞同,究竟能否实行,尚待研究。”[11]
但吴佩孚并不放弃自己的主张。8月初,他连续致电北京政府,催促召开国民大会。他提出的主张是:“第一,希望先将此案提出国务会议,以示正式通过,中央决无延缓之意;第二,主张以明令颁布后,凡中央地方行政手续即不能干预,俾听国民之自决;第三,以此项应由人民自定范围,当局不应加以限制。”[12]8月6日,他入京和曹锟、张作霖讨论善后问题时,提出“先开国民大会,后议内阁问题”[13]。稍后(8月12日),他在复上海商业公团的信中指出:“前所主张国民大会,盖鉴于全国纠纷,解决无术,此疆彼界,难期统一,故愿以全国民意之主张,为解决时局之标准,办法如何,胥赖国人之研究。纵不能全国一致,即由各地国民自由集合团体,发表正大之主张,当于国家统一大有裨益。主权在民,载在我国约法,国民自决,更为世界潮流。”[14]
8月7日,在徐世昌主持召开的公府联席会议讨论国民大会问题时,除曹锟未表示反对外,其余各人均持异议,以为决不可行。“故一场会议,殆不啻对于此事为否决之一手续。”[15]会议最后决定 留待新阁成立后解决,而新阁总理靳云鹏就是国民大会的一个坚决反对者。有记者问靳,政府是否认为国民大会有必要并予以承认时,他回答说:只有在大乱之后,纪纲毁坏,法政失效,秩序破裂,没有了国家行政机关的条件下,才不得不以国民大会来补救。现在政府尚在,秩序未乱,纲纪法律虽有废弛,但未至失败毁坏的地步,政府可“从而整饬之,自有正轨可循,不当诿其责于国民”,“即不应有国民大会,故当然无从承认也”。关于吴佩孚提出政府应遵从民意的问题,他说:“一般国民,但求安居乐业,而不欲闻国政之何如,此为真正之民意。民无意于国政,而谓解决国政之大会,为出于民意之自动,谓非少数之民假借名义而何?真民意初不能发抒,徒供假借名义者之利用,谅非主张者所乐为也。”[16]
这样,国民大会就成了吴佩孚的独角戏,而吴佩孚又何尝能代表民意?因此,所谓国民大会在社会上喧腾了一阵之后,不久也就烟消云散,杳无声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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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20 5: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