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召开国民大会问题 |
释义 | 召开国民大会问题天津会议讨论了吴佩孚提出的召开国民大会的主张,虽未做出正式决议,但曹锟、张作霖、靳云鹏都没有表示不同意见。因此,8月1日,吴佩孚发表关于召开国民大会、解决国是的通电。电文指出:“九年民国,变乱相寻,追原祸始,军阀与政客,阶之厉也。军阀以政客为灵魂,政客以军阀为武器,伪造民意之术日精,而国民愈无所控诉。迭次政变,委曲迁就,敷衍一时,祸不旋踵,而天下之乱亟矣。比年来安福逆党,朋比军阀,以武力造法律,以外债成国会,遂至二三竖子,颠倒众生,痡毒四海,可为痛恨。幸涿鹿一役,天诱其衷,群丑溃亡,元凶束手,正为拨乱反治之机。”他认为,为了解决历年的纠纷,拨乱反治,“发扬真正之民意,俾军阀无所施其力,政客无所取其巧,奠民国之丕基,而为一劳永逸之计”,只有召开国民大会,一切重大问题,由国民公决。他拟订的国民大会大纲如下:一、名称:为国民大会。二、性质:由国民自行召集,不得用官署监督,以免官僚政客操纵把持。三、宗旨:取国民自决主义,凡统一善后及制定宪法与修正选举一切重大问题,均由国民公决,他方不得藉口破坏。四、会员:由全国各县农工商学各会选一人为初选,所举之人不必以本会为限;如无农工商会,宁阙勿滥。然后再由全省合选五分之一为复选,俟各省复选完竣,齐集上海或天津开成立会。五、监督:由省县农工商各会长互相监督,官府不得干涉。六、事务所:先由各省农工商学总会公同组织为该省事务所,办事细则由该所自订。七、经费:由各县自治经费项下开支。八、期限:以三个月成立开会,限六个月将第三条所列诸项决议公布,即行闭会[1]。吴佩孚认为实行此八条办法,可将南北新旧国会一律取消,南北议和代表一律裁撤,一切纠纷均交国民公议解决,“既可免军阀干政、政客投机之弊,更可免权利冲突、意见争执之嫌”[2]。为了表示召开国民大会不是他个人哗众取宠,自作主张,他在电文末尾还特地说明,曹、张两帅在天津会议已对此表示赞同。 吴佩孚召开国民大会的主张提出来后,立即获得社会各界人士和舆论界比较热烈广泛的响应。人们认为,上述大纲尽管办法未必周全,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对国民大会能否开成也有疑虑,但都一致表示,它反映了群众的呼声,是民意的体现,为解决当前国是提供了一条正确办法,应予赞成。他们说:“对于民国九年以来之感想,得一个最正确之公式,此公式为何,即人心之向背是已。……吴子玉将军主张国民大会,其用意正大深远,吾辈亟应赞成。”[3]“这次吴子玉将军主张的国民大会组织法,颇含职业的民主主义的原理,把这个精神扩而大之,很可以开一个新纪元。”[4]上海成立了国民大会筹备会、国民大会策进会等团体。北京成立了国民大会促成会。北京学界蔡元培、李大钊、孟寿椿、陈启修等发起召集“临时国民大会”,以“解决目前切要事件”,并拟订临时国民大会提案七条:一、解散非法国会,并不承认非常国会继续存在;二、肃清祸国党孽,禁止起用复辟帝制犯;三、裁减军队,废除督军及与督军同等制;四、凡国民应享之一切自由权利禁止侵犯;五、实行地方自治,并得由各地方自行编练民团;六、公布国家会计,禁止秘密借款;七、根据民意决定外交方针,并取消一切卖国密约(七条每条均附说明,从略)[5]。这些主张在当时是颇有代表性的。 首先起来反对吴佩孚召开国民大会主张的是张作霖。原来张作霖在天津会议上没有对此提出不同意见,是因为他以为这只不过是吴佩孚的一种空谈,说说而已,没有认真看待;现在吴居然用正式文件以个人名义通电全国,颇具号召力,于自己不利,他就不能坐视不理了。8月2日,吴佩孚应曹锟之召到天津谒见张作霖,并陈述关于召开国民大会的意见时,张即表示反对。吴退出后,张对曹锟说:“吴某通电,三哥曾否赞成,我则事前并未与知。如三哥任其所为,则我将单独通电反对。”[6]张作霖还指责吴佩孚“有过激气味”[7]。曹锟本来胸无主见,开始他同意吴佩孚的主张,现在张作霖站出来反对,他不敢助吴而与张争,只好退让,当即指令经略使署电政科通电各省各机关,并关照电报局:“第三师长吴佩孚通电召集国民大会一节,经略使已认为无效。凡各省机关若接得该电,概不可认为事实,各电报局接得该电,可以随时扣留。”[8]因此,吴佩孚这一通电,当时天津电报局并未发往全国,只是京、沪一些报纸事先获知电文内容,才予以披载。吴佩孚的电文被扣后,张作霖拟好的通电才予以撤销。张作霖后来一再表示反对召开国民大会。8月13日,他向日本记者发表谈话时说:“国民大会,非可为问题也。该会系吴子玉将军所主唱,然其背后,有某国人煽动操纵,吴氏不过为其傀儡耳。就中国现状观之,此事万属不可能。”[9] 徐世昌也是反对国民大会的。这是因为国民大会一旦召开,他的总统地位就成了问题,徐左右一些人,当时也都向他明白指出了这一点[10]。8月5日,曹锟晋京同徐世昌谈及召开国民大会时,徐当即表示不赞成说:“国民程度过浅,且此事为吴子玉一人之主张,各省未必全数赞同,究竟能否实行,尚待研究。”[11] 但吴佩孚并不放弃自己的主张。8月初,他连续致电北京政府,催促召开国民大会。他提出的主张是:“第一,希望先将此案提出国务会议,以示正式通过,中央决无延缓之意;第二,主张以明令颁布后,凡中央地方行政手续即不能干预,俾听国民之自决;第三,以此项应由人民自定范围,当局不应加以限制。”[12]8月6日,他入京和曹锟、张作霖讨论善后问题时,提出“先开国民大会,后议内阁问题”[13]。稍后(8月12日),他在复上海商业公团的信中指出:“前所主张国民大会,盖鉴于全国纠纷,解决无术,此疆彼界,难期统一,故愿以全国民意之主张,为解决时局之标准,办法如何,胥赖国人之研究。纵不能全国一致,即由各地国民自由集合团体,发表正大之主张,当于国家统一大有裨益。主权在民,载在我国约法,国民自决,更为世界潮流。”[14] 8月7日,在徐世昌主持召开的公府联席会议讨论国民大会问题时,除曹锟未表示反对外,其余各人均持异议,以为决不可行。“故一场会议,殆不啻对于此事为否决之一手续。”[15]会议最后决定 留待新阁成立后解决,而新阁总理靳云鹏就是国民大会的一个坚决反对者。有记者问靳,政府是否认为国民大会有必要并予以承认时,他回答说:只有在大乱之后,纪纲毁坏,法政失效,秩序破裂,没有了国家行政机关的条件下,才不得不以国民大会来补救。现在政府尚在,秩序未乱,纲纪法律虽有废弛,但未至失败毁坏的地步,政府可“从而整饬之,自有正轨可循,不当诿其责于国民”,“即不应有国民大会,故当然无从承认也”。关于吴佩孚提出政府应遵从民意的问题,他说:“一般国民,但求安居乐业,而不欲闻国政之何如,此为真正之民意。民无意于国政,而谓解决国政之大会,为出于民意之自动,谓非少数之民假借名义而何?真民意初不能发抒,徒供假借名义者之利用,谅非主张者所乐为也。”[16] 这样,国民大会就成了吴佩孚的独角戏,而吴佩孚又何尝能代表民意?因此,所谓国民大会在社会上喧腾了一阵之后,不久也就烟消云散,杳无声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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