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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5月27日 闽西坑口事变发生
释义

5月27日 闽西坑口事变发生

  5月27日 闽西坑口事变发生 : 闽西苏区“肃反”运动中,发生了一部分红军指战员被迫进行反抗的事件。当时,杭武县第三区(现属上杭县溪口乡、太拨乡)在肃清“社会民主党”运动中,区委书记何登南、县直属第三大队政委陈锦玉等近200人被指控为“社会民主党”,拘押于坑口和县苏维埃政府所在地白砂。第三大队长李真、副政委张纯铭、副大队长丘子庭等对此极为愤慨。为了抵制和反对上级乱抓乱杀,营救被关押的战友与乡亲,他们于5月27日扣押了正在当地检查工作的闽西苏维埃政府的秘书长罗寿春,迫其写手令释放被关押的所谓“社党分子”。当天晚上,李真等率领第三大队包围区苏维埃政府,放出被捕人员。同时,派一部分武装前往白砂,以罗寿春的手令将被关押的第三区人员带回家乡释放。中共闽粤赣省委得到消息,立刻认定这是“反革命暴动”遂调动红军新12军包围杭武第三区,搜捕和剿灭第三大队与刚被释放人员。5月29日,第三大队除少数人逃亡以外,大部被缴械拘捕,被释放的人员也再次被捕。同一天, 中共闽粤赣省委对此作出决议,认为坑口事变是“反革命暴动”,因此要特别加紧在红军、工农武装部队中的肃反工作。李真、何登南、丘子庭及第三大队被捕的大部分指战员先后被处决。罗寿春也在9月间被指控为“社党闽西特委组织部长”而被处决。苏区军民对这种错误的“肃反”极为反感,压抑着强烈的反抗情绪。在“坑口事变”被镇压之后第4天,杭武县第二区的部分干部群众与地方武装,又于6月1日发生事变。在此前后,永定溪南和虎岗附近,也发生过类似的反抗行动。中共闽粤赣省委对“坑口事变”的错误处理加剧了“肃反”运动的扩大化,给红军和苏维埃政权带来了严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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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20 0:5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