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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北京政府中后期的财政状况
释义

北京政府中后期的财政状况

袁世凯时代的北京政府财政,虽也相当紧张,但勉强可以维持。袁死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大为削弱,群雄割据,使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地方的中央财政收入大受影响,而支出尤其是军费支出不见稍减,北京政府的财政可谓捉襟见肘,度日如年。
北京政府的财政收支向来是一本糊涂账。1917年—1927年间,只有1919年编过正式的财政预算,并经国会议决,公布施行。“其余各年度,或以法定手续未能完备,或因时局影响造报未齐,均未成立”[1]。以1919年预算为例,经常岁入40,984万元,临时岁入8058万元,合计49,042万元,其中岁入最多的三项为(经常与临时合计,下同),盐税9882万元(占总岁入的20%,下同),关税9396万元(19%),田赋9055万元(18%);经常岁出27,129万元,临时岁出22,447万元,合计49,576万元,其中岁出最多的三项为,陆军经费20,783万元(占总岁出的42%,下同),债款支出12,796万元(26%),内务经费4817万元(10%)[2]。根据这个预算,赤字不过534万元,占预算总岁出的1%略强,但所谓债款支出实际即为赤字,赤字占预算总支出的比例已为27%,而这也不过是纸面上的数字,其间缺漏甚多,实际亏空无疑大大超过预算数字。还以1919年为例,因为“财源枯涸,入少出多,每月支款不敷已达千万元以上。外债既无可借,但恃国内华商各行号设法筹挪,还期之促,利率之高,所指抵押品之严重,实为历来所未有”[3]。因此,当年财政部计划发行国债2亿元,结果招致南方政府的抗议,英、法、日等国公使也反对以盐税为该项借款之担保。最后,北京政府决定改以田赋为该项借款之担保。
在所有政府支出中,军费高居首位。北京政府财政预算中的军费开支平均为预算数的39%,“实支之额,犹远过于预算之数”[4]。1918年中央财政每月支出约1195万余元,其中普通军费570余万元,特别军费302万余元,边防及协款16万余元,合共888万余元,占总支出的四分之三左右。即便如此,仍欠军费940万元,其中仅欠曹锟所部的军费即高达241万元[5]。这只是中央政府的支出,至于各地军阀的军费开支就更难于计数了。北京政府时期,兵连祸结,战争连年皆有,大小军阀们的军队需要成千上万的金钱去养着,财政部实际成了军阀们的后勤部。
与庞大的支出相对应的,是北京政府有限的收入。作为农业大国,田赋是稳定而又最为重要的收入,但此时这笔收入基本为各地军阀所把持,曾为中央专款的田赋附加自袁世凯逝后即“解者甚属寥寥”,不能不改列本省预算。清末以来多遭诟病的恶税厘金,数额不小,1920年—1922年,各省区实收厘金税捐13,410万元,年均4470万元[6],但同样到不了中央手中。各省对中央的解款以及袁世凯时代曾颇为兴盛的中央专款(即各省代收但专归中央使用的税款,如烟酒税、契税、印花税、牙税等),年收曾达三千余万元,自袁死后,随着地方离心倾向的增强,解送中央的税款一天少于一天,至20年代初期,两项合计预算数额不过一千万元左右,实际解送数额则几近于无。这两项收入已是徒有虚名,不复存在[7]。实际上,北京政府能够掌握的收入主要是关、盐两税。关、盐两税民初即已落入列强的控制下,税款存入外国银行,征收、管理及支配权掌握在总税务司和盐务稽核所手中,大多用于各种内外债的担保,中国政府只能得到还债后的余款,即关余与盐余。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恰恰是因为列强的插手,使得各地军阀不敢轻易截留这两种税款,才使北京政府可以仰列强之鼻息,得到一笔稳定而可靠的收入。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关税税额逐年增加,从1917年的4935万关平两,增至1925年的8974万关平两,增长82%。同期关余每年均在数百万关平两左右,其中最多的1924年为1752万关平两,约占当年关税总收入的22%。1917年—1926年,关税总收入为66,503万关平两,关余总数7225万关平两,约占总收入的11%[8]。盐税收入较为稳定,大抵在年收入八九千万元左右,最多的1922年为9680万元,1925年以后则有明显下降。盐税抵押借款较关税为少,因此盐余也较关余为多,最多的1918年为5280万元,占当年盐税收入的59%。1918年—1926年,盐税总收入为77,430万元,北京政府得到的盐余为30,920万元,约占盐税总收入的40%[9],可算是一笔大宗收入了,但仍无补于浩大的支出。
在军阀们的压迫下,北京政府的财政毫无章法可言,为了满足军阀的需索,财政不是量入为出,而是量出为入,但收入如此之少,支出又如此之多,如1918年,北京政府每月收入为422万元,只有支出的35.3%[10]。北京政府借以填补财政亏空的唯一办法就是借债,从外债借到内债,从发行短期国库券到向银行借款,可谓窘相百出。如时人所论,“民国三年以前,恃长短期外债;民国五年以前,恃内国公债;民国六年以前,恃日本债,历史昭然。迨八年以后,则各债之路俱穷,于是内国各商业银行之借款如云而起”[11]
袁世凯统治时期曾经大借外债,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及战后,欧美各国由于战争因素及战后重建的原因,对华借款减少,而且北京政府缺少权威,财政收入有限,欧美各国亦不愿轻易借款,只有日本出于政治目的,在1917年—1918年间大量借款给段祺瑞政府。1917年—1924年,北京政府实借外债46,409万元,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用于偿还旧债本息,对于缓和其财政困难于事无补[12]
外债既无法弥补财政赤字,北京政府的日常开支实际主要依靠内债及银行借款解决,“几乎无一用款,不仰给借贷”[13]。内债自袁世凯时代开始发行,起初发行数量并不大。1917年以后,在收支差距日渐增加的情况下,北京政府把发行内债视为挽救财政危机的唯一办法,内债越发越多,直到不可收拾的地步。1918年—1922年,发行公债48,827万元,占北京政府时期公债发行总数的五分之四,其中有三年的发行额超过了1亿元[14]。公债的滥发,最终造成债信大跌,偿还困难,不得不进行整理。1922年以后,长期公债已无人问津,发行额剧降为几百万元,北京政府只能靠发行各种短期借款,如国库券、盐余借款等维持。这些短期借款名目繁多,多不过一二百万元,少则几十万元,乃至几万元。为了应付急需,北京政府还不惜饮鸩止渴,向银行高利借款,或由银行短期垫款。“财政部每逢付息还本,即向银行商量借款,然往往不能如约清还,致银行拒绝再借。此种竭蹶情形,传播遐迩,政府信用日堕”[15]。这类借款条件苛刻,月息高达2分,借垫数在10万元以下的占这类借款总数的三分之一,最少的垫款只有千把元,可见北京政府的财政已困窘到山穷水尽,过一天算一天的地步了。所谓“短期借款,利重期迫,转瞬即须归还,军事各费,短欠既多,又须设法给付,左支右绌,周章万状”[16]。1922年10月,十八家银行共向北京政府垫款3144万元,其中中国银行为2795万元(占总数的89%)。1925年10月,二十家银行共向北京政府垫款3033万元,其中中国银行为2373万元(占总数的78%)[17]。中国银行已经成了北京政府的提款机。到1925年底,北京政府共欠国库券5911万元,盐余借款4411万元,银行短期借款3890万元,垫款3033万元,共17,246万元[18],积少成多,总数仍然相当可观,等于北京政府时期公债总数的28%。此外,北京政府还借有大量无确实担保的内外债,至1923年,此类债务总数达39,300余万元,“借款户数竟有数百起,债权者之国籍,除本国外,亦有七国之多。至其债额,有达数千万元者,有仅数万元者。其债款之担保,或以税收,或以产业,或用证券,或用期票,虽各不同,而不确实则一。所以到期本息无款可付,或临时罗掘,酌还一部;或另立合同,作为新借。以至债务愈积愈多,头绪愈变愈繁”[19]。北京政府为此多次提出整理内外债,但旧欠未还,新欠又至,在当时出大于入的情况下,无论采取什么办法,都不能根本解决债务问题,最多也就是借新债还旧债而已。
在这样的财政状况下,北京政府的日常行政开支都难于维持,更不用说扶持工商,发展文教了。据统计,从1912年—1926年,北京政府所借外债总数为133,700万元,其中用于发放军饷、购买军械的费用占22.8%(1918年最高为近40%),而用于航运、电信、工矿等用途的费用只占7.8%[20]。为了解决政府的财政困难,北京政府也曾筹备成立全国财政讨论委员会和财政整理会,提出各种整理财政案,以讨论中央财政方针,整理全国财政计划,审核并研究整理内外债的办法,实行量入为出的财政预算[21]。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北京政府既无统治权威,也就没有整理财政与编制并严格实行中央财政预算的能力,所有整理财政的计划与方案不过是纸上谈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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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20 5:3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