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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制曲枝语
释义

制曲枝语

戏曲论著。明黄周星撰。黄周星(1611—1680),字景虞,号九烟、圃庵、而庵、笑仓道人。湖广湘潭(今属湖南)人。崇祯进士,官至户部主事,明亡后隐居不仕,流寓吴越间,以教书为生,七十岁时投水自尽。作有传奇《人天乐》和杂剧《惜花报》、《试官述怀》,《制曲枝语》即附刻于《人天乐》卷首。《制曲枝语》篇幅短小,但理论思想精赅。黄氏首先认为:“诗降而词,词降而曲,名为愈趋愈下,实则愈趋愈难,何则?诗律宽而词律严,若曲,则倍严矣。”他概括曲有“三难三易”,三难为:“叶律一也,合韵二也,字句天然三也。”三易为:“可用衬字衬语,一也;一折之中,韵可重押,二也;方言俚语皆可驱使,三也。”这个观点是较为切近曲的自身特征的。关于戏曲艺术的审美理想,《制曲枝语》大致提出了三个方面:一是“少引圣籍,多发天然”,追求自然的审美理想。他认为“制曲之诀无他,不过四字尽之,曰‘雅俗共赏’”,因而他对戏曲创作“填砌汇书”、“堆垛典故”的现象颇为不满。二是“能感人”,要求戏曲作品的审美效果是“喜则欲歌欲舞,悲则欲泣欲诉,怒则欲杀欲割”。三是“趣”,认为“一切语言文字,未有无趣而可以感人者”,而“趣”又“非独于诗酒花月中见之,凡属有情,如圣贤豪达之人,无非趣人,忠孝廉节之事,无非趣事。”可见,黄周星的戏曲审美理想是以“情”为根本,以“感人”为归趋,以“自然”为风范的。据于此,黄周星在《制曲枝语》中标举的审美典范是远绍元人杂剧,近取汤显祖“四梦”和李渔“十种曲”。

收入《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七),1959年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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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0 7: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