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十四行诗第一百三十首》 |
释义 | 《十四行诗第一百三十首》《十四行诗第一百三十首》 莎士比亚 我的爱人的眼睛绝不像太阳, 红珊瑚远远胜过她嘴唇的红色, 如果发是丝,铁丝就生在她头上; 如果雪算白,她胸膛就一味暗褐。 我见过玫瑰如缎,红里透白, 但她的双颊,赛不过这种玫瑰; 有时候,我的爱人吐出气息来, 也不如几种熏香更教人沉醉。 我挺爱听她说话,但我很清楚, 乐器会奏出更加悦耳的和音; 我注视我的爱人在地上举步—— 同时我承认没见到女神在行进; 可是天哪,我认为我爱人比那些 被瞎比一通的美人儿更加超绝。 (屠岸 译) 【赏析】 喜欢读英国诗歌的人都会记得: 彭斯的爱人是 “一朵红红的玫瑰”; 拜伦的爱人是诗人的 “生命”; 雪莱的爱人胜过 “陆地和海洋的女仙”; 华兹华斯的爱人是一个“快乐的精灵”。在他们笔下,爱人的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都可以激发出对于星星、黄昏、露珠、花蕊的联想。应该承认:这些美丽的比喻确实为我们一个个地勾勒出了妩媚动人、娇羞可爱的少女形象,有些诗句甚至已经成为赞颂爱情的千古绝唱。 然而莎士比亚所描写的爱人,却留给我们另一番印象:她的眼睛不如太阳亮;嘴唇不如珊瑚红; 胸膛没有雪那样白; 面颊没有花那样美; 气息不像熏香般醉人;声音不像乐器般动听;就连爱人们常常要赞美的少女的柔发,也竟然像铁丝一样坚硬。莎士比亚不仅把这样一位姑娘视作爱人,而且还为她写下了30多首十四行诗。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诗,似乎是表达爱情的一种天然媒介。古今中外的风流才子,多以他们的生花妙笔记述那说不尽的缱绻柔情。据说彼特拉克的情诗问世后,吸引了众多游客去专程拜访那位本不存在的诗中少女,意欲睹其风采。诗人对美人的传移模写,至此可谓登峰造极,因而莎士比亚显然在有意识地另辟蹊径,以图用新的角度和新的意象,达到一种爱情赞美诗的新层次。正如人们常说的:第一个用鲜花比喻美人的是天才,第二个则是庸才,第三个就是蠢才了。一首诗的成功,往往不仅在于其音乐性和抒情性的完美,还在于其比喻和想象的新颖;莎士比亚这首十四行诗的最大特点,正是充分调动了读者对“爱人”这一概念的联想,用人人心中所有、人人笔下所无的新思维,塑造出更加淳朴真挚的欢爱之情。而最后两行的迎头逆转,则一语道破真意,使前面的层层铺垫融入完整的预期设想。在莎士比亚看来,更具魅力的似乎是一种成熟无华的爱情,因此,《皆大欢喜》中的罗瑟琳一再讥讽那些千篇一律的情诗和矫柔造作的浪漫爱情。进而言之,作者在情感和诗风方面的独特追求,同时也反映着他所代表的新的观念。这种观念、诗风和情感,又都在后世西方的文化精神及其产品中留下了深深的痕迹。比如华兹华斯在19世纪初所倡导的“朴素的田园生活”,以及他反复描述的那位“无人爱、也没人赞扬”的村姑露茜,便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见出莎士比亚的影响。华兹华斯的短诗《致——》更像是对莎士比亚这首十四行诗的直接发扬和深化:“天使的歌手都爱去歌唱,那明亮无瑕的太阳;但我却由衷地感到欢欣,你并非完美的灵像。……真正的美深居在幽处,只有爱人能品尝;直到那心儿在共鸣中震颤,才见她娇羞的面庞。” 我们赞赏莎士比亚的这首十四行诗,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其它风格的爱情诗的排斥。任何一个时代、一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独特的精神意趣,也必然要寻找与之相应的新的情感、意象和表达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在本质上继承和学习莎士比亚以及其它伟大的诗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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