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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农村商品化经济的发展
释义

农村商品化经济的发展

自列强侵入中国后,中国农村的自然经济即开始逐渐解体,商品化进程逐渐加速。这一方面表现在农作物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另一方面表现在农家经营的商品化。民国年间,这一过程仍在继续,而且由于中国工业在欧战前后的较快发展,带来了对农产品原料的更大需求,促使这一商品化进程的发展势头更为迅速,但外国列强的优越政治经济地位,使中国农村商品化经济在更大程度上受着世界市场的支配。
据调查,20年代全国主要农产品的平均商品率已达到一半左右,其中华北、西北偏低,华东、华南沿海则偏高[1]。商品化程度最高的江浙部分地区,农家生活资料一半以上购自市场,农产品的四分之三通过市场出售[2]。由此可见,农村商品经济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
欧战前后中国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经济作物的发展与粮食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其中尤其突出的是经济作物的发展。
棉花是中国最重要的经济作物。欧战前后,受国内棉纺织业发展及国外需求增加的影响,棉花生产有了较大发展。“植棉之地,年有扩张”,棉田面积迅速扩大,产棉区域几乎遍及全国,以至“从前素不产棉之地,亦以产棉闻矣”[3]。其中直隶、江苏、湖北、山东等为产棉大省,美棉种植发展也很快,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直隶五省的美棉产量,已占1921年全国棉花总产量的11%[4]。为了鼓励棉花生产,北京政府农商部公布了《植棉奖励条例》,设立棉业试验场与棉业督办。棉花生产除自用外,还可出口一部分。1918年—1922年,棉花平均年产800万担,最高的1918年,产量达到1096万担,其中出口132万担,价值3811万关两,成为主要出口物品之一[5]
大豆生产异军突起,发展十分迅速。20年代中期,大豆年产超过1200万吨,比十年前增长两倍以上,中国因而成为当时世界最大的大豆生产国和出口国之一[6]。1924年,大豆、豆油、豆饼出口合计价值13,671万关两,比1916年增长164%,占出口总值的17.7%,在国际市场上居于垄断地位,并已取代生丝,成为中国第一位的出口物品[7]。大豆及其制成品生产的发展,使其主产地东北成为中国唯一的外贸出超地区,1920年—1927年,东北外贸出超高达54,600万关两,大连也因此成为中国第二大外贸港口[8]。东北大豆播种面积已占农田面积的30%左右,商品率高达80%,成为中国商品化比率最高的农作物。
花生从19世纪末开始种植,民国年间发展较快,产品大多供出口。20年代花生平均年产850万担,1924年花生及其制品出口价值3024万关两,已成为主要出口商品之一[9]。烟草生产的发展与外商英美烟草公司的活动有直接关系。英美烟草公司为推广美烟,1915年开始在山东、安徽、河南等地试种美烟,因产量高,公司又采取优惠条件诱使农民种植,发展颇快,不久即占领了烟草市场。1915年美烟收购仅49万磅,1924年达到5780万磅,十年增加了117倍[10]
与上述新兴经济作物生产迅猛发展的势头相比,一些传统经济作物的生产受国际市场的影响,反而呈现衰落之势。茶叶本为中国传统出口产品,19世纪末起,受后起的印度、锡兰(今译斯里兰卡)茶的竞争,茶叶产量及出口量均趋于下降,民国年间这一过程仍在继续。1920年茶叶出口30万担,价值885万关两,只有1916年的五分之一左右。茶叶在中国出口总值中所占的比重,从最高峰时的50%跌落到2%左右,已处于微不足道的地位[11]。生丝及其制品长期居于中国出口物品价值的首位,民国以来,由于日本生丝生产的迅速发展(产量已超出中国一倍以上),以及人造丝的兴起,中国的生丝生产处于停滞状态,年产量徘徊在1万吨上下,出口值虽有提高,但发展速度显然不及上述几种新兴经济作物。1924年,生丝及其制品(包括绸缎)出口价值12,921万关两,已从向来的第一位退居于大豆及其制品之后,在世界生丝及其制品市场上的占有比率也在不断下降[12]
经济作物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导致一些专业化生产区域的形成,这也有利于技术的发展与产量的增加。如棉花生产集中在长江与黄河中下游地区,尤其是江苏、湖北、河北三省,江苏南通地区的棉花产量占到全国总产的七分之一。大豆种植基本上在东三省,山东一省占了花生产量的五分之四,烟草生产主要在山东、安徽、河南,茶在安徽、江西、浙江,蚕桑在浙江、广东、江苏。
粮食生产的商品化程度也有增长,大致达到了20%左右,但受经济作物发展的影响,粮食播种面积在下降,即便是“昔多稻作”的苏南常熟地区,也“已大都改植棉作”[13]。1920年代中期,粮食作物产值大约仍占农业总产值的四分之三左右,全国稻麦杂粮的总产量约为二十五亿余担[14]。但中国人口众多,1920年代已超过四亿人,人均耕地只有三亩多些,加上城市化的发展和经济作物产区的扩大,使得粮食生产不能满足国内消费需要,正常年景也需进口部分粮食,以补国内生产之不足。遇有天灾人祸,“粮荒”更频频发生。如上海的米价,欧战前只不过5元一石,1921年上涨了两倍还多。大米已成为中国第一位的进口物品,1923年进口数量2244万担,价值9822万关两。如再加上小麦和面粉的进口,数量高达3087万担,价值13457万关两[15]。此后,大米、小麦、面粉、杂粮等粮食及其制品的进口,每年总数都在数千万担以上,成为影响国计民生至关重要的问题。
民国年间中国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本质上仍受列强操纵的国际市场支配,既未解决国内民众的温饱问题,也未满足近代工业发展对于原材料的需要。相反,广大的中国农村仍是列强控制下的商品市场与原料基地。列强通过种种手段推销剩余产品,获取廉价原料。欧战前后发展迅速的几种经济作物,大豆和花生五分之四以上供出口,棉花的相当一部分也是供出口和外国在华企业所用。英美烟草公司直接插手烟草生产,更是列强操纵国内农业生产的典型例证。中国农业商品化生产对国际市场的过分依赖,使其极易受国际市场需求的影响,旋起旋落。茶生产的兴衰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广大农民的命运实际操纵在国际资本财团手中。
由于“剪刀差”的存在,中国出口物品价格上涨的幅度低于同期进口物品价格的上涨。出口物品的购买力指数,20年代平均比十年前下降了十个百分点左右[16],列强因此以相同的代价,获取了更多的产品。与此同时,国内工业发展所需原料得不到保证,不得不从国外大量进口,即使是国内生产较多的棉花、小麦等也不例外。国产棉花本可大体满足国内棉纺业的需要,但每年出口在百万担以上,其中绝大多数运往日本,加上在华日资纱厂用棉,“几占全额的二分之一而弱”[17]。华商纱厂联合会曾于1922年底上书北京政府,说明国产棉花外运“源源不绝,原料乃愈见缺乏”,“循至棉花求过于供,其价日昂”,要求政府禁止棉花出口[18]。1923年初,北京政府决定,自3月1日起禁止棉花出口,但立即遭驻京公使团“抗议”,随后又被迫宣布放弃禁令。华商纱厂联合会数次要求恢复禁令,终不见下文。国内棉纺业不得不大量使用进口棉花,从1921年起,棉花进口每年都超过百万担,1925年达到181万担,价值6997万关两[19],位居中国进口物品的前三名。这是中国农业经济受列强摆布的例证之一。号称以农立国的中国,国内工业所需农产原料,除“榨油之大豆,国内差堪自给外,余则几无一能完全脱离舶来品而独立者”[20]。事实对中国近代工业的发展就是如此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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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20 5: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