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佛法对中国书法的影响 |
释义 | 佛法对中国书法的影响书法离不开文字,它是艺术在文字上的具体表现。文字的产生,出于劳动创造。我国传统的说法,最早是《周易》,说“上古结绳以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后世圣人指的是谁?后魏江式说:“臣闻庖牺氏作而八卦列其画,轩辕氏兴而灵龟彰其彩。古史仓颉览:象之爻,观鸟兽之迹,别创文字以代结绳,用书契以纪事。……迄于三代,厥体颇异,虽依类取制,未能悉殊仓氏矣。故《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以六书:一曰指事,二曰谐声,三曰象形,四曰会意,五曰转注,六曰假借,盖仓颉遗法也。”(《论书表》)后世圣人指的是仓颉,仓颉不但是文字的创造者,即后来流传的六书也是他的遗法。 在佛典中,也有这样的记载: “昔造书之主,凡有三人,长名曰梵,其书右行;次曰佉卢,其书左行;少者仓颉,其书下行。”(《法苑珠林》十五 《千佛召师》)有的还说 “颉首四目,通于神明”,所以他能创造文字,这些“乃往旧说”(中国古代书法家如蔡邕、卫恒、江式、虞世南、张怀瓘等人所说大同小异),当然不足为训,仅供参考而已。 中国传统书论 中国古代的文字和书契是有区别的。唐人张怀瓘说:“夫文字者,总而为言,包意以名事也。分而为义,则文者祖父,字者子孙,得之自然,备其文理,象形之属,则谓之文;因而滋蔓,母子相生,形声、会意之属,则谓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题之竹帛谓之书。……凡文书相约束皆曰契。契者书其信誓之言,而盟之滥觞,君臣之大约也。亦谓刻木剖而分之,君执其左,臣执其右,即昔之铜虎、竹使,今之铜鱼,并契之遗象也。”张氏又云:“先贤说文字之所起与八卦同作。”(《书断》)文字是书的,八卦一般认为是早于轩辕的伏羲氏画的,文字既然与八卦同作,则书画同源异流(闻一多主张书画异源同流。见《江海学刊 ·字与画》1984年第6期),而非仓颉一人所造明矣。清人徐乾学说: “古者书与画同出,画取形,书取象。凡象形者皆可画也,不可画则无书矣。……六书也者,皆象形之变也。郑夹𪩩推象形有十种,而旁出有六象,谓天地、山川、井邑、草木、人物、鸟兽、虫鱼、鬼物、器用、服饰之形,而有象貌、象数、象气、象声、象属之别。象形而兼谐声者则曰形兼声,象形而兼会意者则曰形兼意。十形犹子姓也,六象犹适庶也,兼声兼意犹姻娅也。六书之理,暨古文篆籀分隶真草华梵之类,胥出于此矣。”( 《历朝圣贤篆书百体千文序》) 文字的起源,与八卦极有关系。八卦是原始人用以纪事的符号,也不是伏羲氏个人发明的。它传达印象,具有绘画的功能;说明概念,又具有文字的功能。八卦是原始人的文字,也是原始人的绘画。八卦自用作卜筮,宣传哲学之后,它与文字的作用就不同了。张怀瓘说: “卦象所以阴骘其理,文字所以宣载其能。卦则浑天地之窈冥,秘鬼神之变化,文能以发挥其道,幽赞其功。是知卦象者文字之祖,万物之根,众学分镳,驰骛不息。” ( 《书断》) 约在公元前十世纪的殷商时代 (夏代书法,世传有《岣嵝碑》一种,在衡山县云密峰,凡七十七字,不可辨识,或谓为明杨慎所伪造。总之,决非夏代之物。然目前考古学家根据出土文物研究,说我国的文字出现,早在殷商以前。理或信然。盖一事物的出现,必有其肇始故也)出现了我国最早的文字,那就是刻在甲骨上的卜辞和镌在青铜器上的铜文。这些文字,“一字有一字之义,一字即有一字之形,虽点画相类,而结构迥殊。不特此也,同一字也,而恒随各体不同,因人互异,变化莫测,仪态万方。吾国文字之所以有书法,书法所以有美术上之价值者,殆以此欤”(丁文隽 《书法精论·结构第七》)。这是从文字本身说的;再就作者主观方面而论,卜辞是有实用性质的记录,铭文是有装饰意义的作品,二者的作用虽然不同,而在写作过程中,其审美功能则是一致的,于是在主观上对书法艺术的要求便产生了。 到了周代,人们对书法艺术的要求,更为强烈。《周礼·地官·保氏》云:“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以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书法已作为皇家贵族学校的主要学科。到了春秋时代,“孔子游乎缁帷之林,休坐乎杏坛之上,弟子读书,孔子弦歌鼓琴”(《庄子·渔父》)。孔子把教育从贵族手中移到平民身上,这是他的伟大历史功绩之一。他的教学内容,也不外乎六艺(即礼、乐、射、驭、书、数),书法艺术不但得到儒家圣人的重视,而且孔子本人就是一个大书法家。唐代窦蒙说:“李阳冰初师李斯 《绎山碑》,后见仲尼 《吴季札墓志》,便变化开阖,如虎如龙,劲利豪爽,风行雨集。文字之本,悉在心胸,识者谓之苍颉后身。”(《述书赋注》)孔子导先路于前,宋司马、鲁秋胡妻、屈原、李斯等追踪于后,历代士人,重视书法,遂蔚然成风。 周代书法,虽继承殷商,而商周书风则迥然不同。丁文隽谓“商治尚质,故殷契书法质直简古。周治尚文,故其书法亦繁曲奇谲,与殷契之风格不同。周代诸侯力政,各国自成风气,文字异形,书法异势。就现存彝器观之,其书法可分三派: 曰齐,曰鲁,曰楚。齐近于殷代故地,质直之风未泯,故齐书多存殷契遗意,笔画瘦直,结构严整,如《陈曼簠》、《陈纯釜》之类是也。鲁秉周礼,其书法亦笔画繁曲,结构茂密,如《大司徒匜》、《不𡠧敦》之类是也。楚国雄于南服,民风强悍,其书亦笔画坚凝,结构奇纵,如 《楚国钟》、《禽彝》之类是也。周代诸侯,同姓者多宗鲁,异姓者近齐则宗齐,近楚则宗楚,不独书法为然。《石鼓文》与鲁派相近,为周代书法正宗。”( 《书法精论》上) 以上是我国传统书论。 佛法关于书论的典据 随着佛教文化而来的印度文化,虽没有带来印度书法,在形式上不可能给中国书法以新的技法,但佛教一开始就重视书法,这是肯定的。 书法离不开文字,文字作用极为重要。《瑜伽师地论》云: “随显名句,故名为文。”又云: “云何为文?谓有六种:一者名身,二者句身,三者字身,四者语,五者行相,六者机请。”卷五十二又云:“谓名身句语身所依止性所有字身,是谓文身。”这就是说:文字是用来表达语句中某种概念的。佛家更把字分为字相和字义两方面。《字母释》云: “世人但知彼字相,虽日用而未能解其义。如来说彼实义。如随字相而用之,则世间之文字也;若解实义,则出世陀罗尼文字也。” 学佛的目的是要学六度四摄、度人度己的菩萨。菩萨如何学?一言以蔽之曰:不离世间法而修出世道。《华严经》云: “不坏世间相,而成出世法。”《法华经》云: “治世语言资生业等,皆与实相不相违背。”(转引自《明僧传·释宝印传》)所谓治世语言资生业者,佛家概括为 “五明”,非五明不足以安立世间。《楞伽经》百八句,古佛所传,特提 “工巧技术明处句”,故菩萨应于五明处学。 《瑜伽师地论》卷十三云: “云何五明处?谓内明处,医方明处,因明处,声明处,工业明处。” 又卷十五云:“云何工业明处?谓于十二处略说工业所有妙智,名工业明处。何等十 二工业处耶?谓营农工业、商估工业、事王工业,书算计度数印工业、占相工业、咒术工业、营造工业、生成工业、防邪工业、和合工业、成熟工业、音乐工业。”《杂阿含经》云: “何等为方便具足?谓善男子种种工巧业处以自营生,谓种田、商贾或王事 (服务军政界等),或以书、疏(美术)、算、画。于彼工巧业处,精勤修行,是名方便具足。”唐译《楞伽经》卷二:“佛告大慧,辟如人学音乐书画种种技术,渐成非顿。”《五分律》云:“比五差次,不知书记。佛听学书,不得为好,而废道业。”(转引自宋释道诚《释氏要览 ·志学 ·学书》条)《瑜伽师地论》将书法与音乐并列在 “十二工业明处”之中,《杂阿含经》把书法、美术 (疏)和绘画并列在 “工巧业处”之内,《楞伽》谓学音乐、书画,“渐成非顿”,《五分律》载 “佛听学书”。佛教重视书法,不但大小乘经、律、论都有明文,佛陀还把书法作为父母教育子女的内容之一。《尸迦罗越经》里,佛陀指示做父母教育子女:“一者,当念令去恶就善;二者,当教计书疏; 三者,当教持经戒。”所以学佛的人,从事书法艺术,并不违背佛教。 自东汉魏晋隋唐以来,随着佛法的弘布,出家人越来越多。寺庙中的高僧大德,虽不能“五明”皆通,而从事于“工业明处”中之书法艺术者,却大有人在。其中如智永、怀素,不但俎豆当时,而且牢笼百代(怀素写 《四十二章经》在传播书法的同时,对佛法也起了弘扬的作用)。社会上一般名流学者,喜与高僧往来,他们还乐于书写佛经,对弘扬佛法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相传东晋王羲之写过 《遗教经》,唐代钟绍京写 《转轮王经》,白居易写《楞严经》,柳公权写 《金刚经》,宋代苏东坡写 《圆觉经》、《楞伽经》,黄庭坚写《华严经》,元代吴镇、清代八大山人、邓石如写 《心经》 等等,不一而足。 文益禅师开示云: “古人道 一切声是佛声,一切色是佛色,何不且恁么会取?”(引自黄庭坚 《诸上座帖》)无漏法中当如此认取;在有漏法中,书法艺术也是佛事。因为佛法弘扬,与书法的传播极有关系,宋姑苏景德寺云法师 《务学十门》有云: “不工书,无以传”。(《明季滇黔佛教考》)这正如弘一法师所云:“夫耽乐书术,增长放逸,佛所深诫。然研习之者能尽其美,以是书写佛典,流传于世,令诸众生欢喜受持,自利利他,同趣佛道,非无益也。”(《李息翁临古法书自序》)弘一法师是律学大师,戒行精严,他的主张与 《五分律》的精神相契。无论出家比丘,或在家居士,佛弟子从事书法艺术者,均应以此为鹄的。 佛法与书法相互促进 华梵双方为什么都重视书法艺术呢? 王右军认为书法 “能经天纬地,毗助王猷,耽之玩之,功积山丘”。(《用笔赋》)后魏书法家江式说:“仓颉别创文字以代结绳,用书契以纪事。宣之王庭,则百工以叙,载之方册,则万品以明。” 又云:“夫文字者,六艺之宗,五教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论书表》) 唐初书法家虞世南说: “文字经艺之本,王政之始。”(《笔髓论》)张怀瓘说: “字之与书,理亦归一。因文为用,相须而成。……范围宇宙,分别阴阳,川原高下之可居,土壤肥瘠之可植,是以八荒笈焉。纪纲人伦,显明君父,尊严分别而爱敬礼,长幼班列而上下有序,是以大道行焉。阐 《典》、《坟》之大猷,成国家之盛业者,莫近乎书。其后能者,加之以玄妙,故有翰墨之道生焉。世之贤达,莫不珍贵。” ( 《文字论》) 以上说明文字与书法的职能,对人类社会的关系,极为重要。它能经天纬地,分别阴阳,利用厚生;又能纲纪人伦,毗助王猷。大凡儒家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理,都与文字有关。所以人们对它很重视,不但要求写正确,而且要求写得好,写得美观,所谓“加之以玄妙”,这就产生了书法艺术。书法艺术,可以给人以美的享受,对自己还可以 “恢扩才情,酝酿学问”。清周星莲说: “作书能养气,亦能助气,静坐作楷法数十字或数百字,便觉矜躁俱平。若行草,任意挥洒,至痛快淋漓之候,又觉心灵焕发。下笔作诗作文,自有头头是道,汩汩其来之势。故知书道,亦足恢扩才情,酝酿学问也。”(《临池管见》) 对书法“加之以玄妙”,便产生了“翰墨之道”。书法实践,涉及到美学范围; 同时对书法艺术建立了种种理论,使它升华到世界观即哲学的高度(第四章中将略为叙述)。 自文字出现之后,在宫廷里,无论实用的或装饰的,都要求写得工整,美观大方,书法所以为六艺之一。历代书法家,见于史乘者,三代以前,相传有神农、黄帝、少昊、帝尧、仓颉。夏有大禹,商有务光,周有穆王、史佚、史籀、孔子、宋司马,鲁秋胡妻、屈原。秦有李斯、赵高、胡毋敬、程邈。这些人有的是帝王,有的是大臣,有的是圣人,有的是贤人,作为实际的书法家来说,大都不可靠。而书法之成为艺术,确以上层人士之要求美善为其嚆矢,尔后才成为一般知识界的追求和爱好的。 我国书法艺术的进程,约分五期:最早见于商周时代之甲骨钟鼎石刻,出现了蝌蚪、古文、虫篆,似应以此时为草创期;秦汉出现分隶,为继创期;魏晋南北朝隋唐各体俱备、为极盛期;宋元明为过渡期;清代为复兴期。商周草创,秦汉继创,姑置不论。其余三期的书法艺术与佛法都有极密切的关系。如魏晋南北朝隋唐极盛期,这个时期也恰恰是佛法兴盛时代。佛法自东汉传入以后,从魏晋开始,便与“ 三玄”结下了不解之缘。玄学家与高僧们唱于和喁,相煽相长,佛法与清谈,不但识见相契,而艺术兴趣亦相投。所以当时的书法家,多半是清谈巨子、学者名流与高僧大德、法门龙象。这时期最有名的书法家,如钟繇、钟会父子、嵇康、阮籍、阮咸、王戎、山涛、刘伶、向秀、王衍,东晋王、谢两家的许多书法家,都是善言名理的名士。僧侣书法家中如康法识、支道林、于道邃、安慧则(详下)等,都是学兼内外的高僧大德。所以魏晋南北朝隋唐时代,书法艺术极盛的原因,从它的传承来看,不但有在家士人的业绩,同时也有出家僧侣的勋劳。书法在宋元明的过渡期,与清代的复兴期,亦无 一不与佛法有关。 总之,书法由于佛事的开展、活动而得以保存、传播和提高;佛法又由于佛事书法的传播加速了弘扬的进程,两者相辅相成,齐头并进。 佛教对书法艺术所起的作用,是十分突出的。这不会有多大争议,却很少有人作系统地论述。有关佛事的书法艺术,不论是写经、刻经、造像题记或碑铭志记,从现存的书迹来看,作者的艺术水平,都达到了同时代的相当高度。他们所表现的技巧、风格与思想内涵,随着临摹者所受的影响和成就,已无限地横向扩展和纵向深入,使后来的书法家直接或间接受益靡穷。 佛法影响中国文化起了重要的作用。中国书法家有在家人,也有出家人,而住持佛法者,历来以出家僧侣为主,在家居士为辅。历代僧侣书法家及其书法有特别突出之处,特别是智永、怀仁和怀素,这三位高僧对中国书法艺术的贡献特别大,影响特别深。 书法是由实用性发展而为装饰性的。装饰以审美的理想之追求为主,故书法不单是涵有技巧与思虑之活动,而且是具有审美价值之活动,所以书法是一种艺术实践。黑格尔说:“人由渴求理想之故,始有艺术。自然有限界,且不自由,艺术则加之以醇化者,故其价值出乎自然美之上。”特别是书法艺术,它是自由的、自发的,而又是有规律与调和的,不受物欲的需求之束缚的。书法家以社会的意义将自己的情感与意志表达于人,是以其中即寓有理想的、人格的自我表现,亦即书法家的世界与人生观的内涵。所以,书法实践是一种哲学的艺术,而书法理论则是一种艺术的哲学。影响中国书法实践和书法理论的思想有二大宗:首先是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其次就是佛家思想(佛法)。唐宋以后,由于禅佛教思想盛行,在 “儒门淡泊,收拾不住,皆归释氏”(宋人张方平语)的形势之下,理学家被迫阳儒而阴释,书法家则坦然以释氏之旗帜而大张。 总之,佛法对中国书法艺术的影响,不论深度或广度,都是巨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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