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上门郎生儿传宗接代 |
释义 | 上门郎生儿传宗接代上门郎即上门女婿,又称“入赘”、“招郎”和“倒插门”。有女无子人家,为了家中有男劳力和传宗接代,不将女儿嫁出,而招女婿进门,入居女家,故称“上门郎”。上门郎一般家庭比较贫穷或无父无母生活困难,否则一般不肯上门。上门郎不需给女方交聘金彩礼,只需带少数礼品或不带礼品,入居女家,举行婚礼即成,一切结婚费用均由女方负担,所以一般的家庭地位较低,俗语云:“女婿倒插门,处处难为人。“吃不得三斤姜,当不得上门郎。”这确是一般上门郎生活的写照。但在湖南瑶、苗、侗族聚居区上门郎却享有其他家庭成员同等的待遇,还有男女双方两边走的习俗。在这些地方,女婿进入女家后,即为女家之一员,长辈呼子、侄,不称女婿、侄郎;同辈称兄道弟,不称姐夫、妹夫;小辈称伯伯、叔叔,不喊姑爹。认为称女婿、姐夫、姑爹等,便是视为外人,是对上门女婿和对女方的嘲弄。上门郎在女家享有财产支配权和继承权,可以一起商议家中大事或作决定。所生子女可以随母姓,亦可随父姓。或第一个随母姓,第二个随父姓的,或第一个随父姓,第二个随母姓。随母姓者,意味着女家后继有人,就可传宗接代了,家中和村邻决不歧视。在湘南瑶族地区还有两边走的。结婚后,男子先入居女家,劳动一段时间后夫妇再入居男家,在男家居住劳动同样长的时间后,再入居女家,如此循环往复,两边都得以照顾。也有的基本上住在女方,有事两边照顾。这种两边走的婚姻方式,在农村,山区呈上升之趋势。在城步县丹口、白毛坪和汀坪等地瑶、苗、侗族聚居的地方,据统计娶进来的新郎和嫁出去的姑娘,达到了对等的情况,而且大多数上门郎劳动好,敬老爱幼,家庭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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