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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重光堂”会谈
释义

“重光堂”会谈

梅思平是紧随高宗武与日本接洽“和平”的重要人物。他是浙江永嘉人,早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政治系,先后担任中央大学、中央政治学校教授,战前曾任江苏省江宁实验县县长、江宁区行政督察专员等职,因其才能为蒋介石赏识,故成为蒋介石系统的重要干部。卢沟桥事变爆发后,他对抗战前途丧失信心,也参与“低调俱乐部”的活动,并跟随周佛海等密谋策划对日“和谈”。
1938年初,梅思平奉命前往香港主编《国际丛书》,以收集情报为名,鼓吹民族失败主义论调。此后,他与在香港活动的高宗武交往密切。同年8月,高宗武因肺病复发,于是提议让梅思平接替自己与日本方面密谈。8月29日,梅思平与松本重治在香港首次会面,以后又就“和平”、“撤兵”等问题进行详细交谈。梅思平熟知中国抗日阵营内幕,他强调指出:“撤兵是和平运动的关键,但如果日本方面采取要求蒋介石下野的形式,那是最笨拙的做法。”“日本要求蒋下野作为日军的撤兵条件是理所当然的。但作为中国方面的情况,如果日本方面要求抗日战争的领导者蒋介石下野,那么,一切谈判就无望了。”[1]松本了解这一情况后,当即表示:“日本方面要求蒋介石下野,不会固执下去,这一点我到日本去也将要进行说服。”[2]
为防止泄密,他们不断改变会谈地点。至9月4日,他们连续进行了五次会谈,对中日和平谈判中可能遇到的难题均事先交换了意见。如关于承认伪满洲国、撤兵所需要的时间及划定例外的驻兵区域、如何消除抗日排日的宣传和教育等问题。这轮会谈为中日双方正式谈判勾画了一个清晰的轮廓,因而把日汪的秘密勾结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由于日军向武汉发动全面攻击,汪精卫、周佛海等人随国民政府撤至重庆。10月22日,梅思平从香港返回重庆,通过周佛海、陶希圣,向汪精卫汇报了同日方商谈的结果,以“促汪奋起”。汪精卫倍感振奋,认为“和平运动”的前景不错,决定亲自出马。他指定高宗武、梅思平为中方谈判代表,正式与日方展开交涉。
自8月下旬开始,日军组织10个师团的兵力,在长江南北两岸约600公里的战线上,分多路向武汉发起猛攻。与此同时,又调派侵占台湾的第二十一军向广州发起攻击。军事上向国民政府施加强大压力的同时,日方也积极开展对蒋介石集团的诱降工作。他们利用各种关系和渠道,同时与国民政府各派人物进行联络。
新上任的外相宇垣一成在诱降活动中一马当先。他上台伊始,即与国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长兼最高国防会议秘书长张群互通电报。不久,又策划与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孔祥熙建立秘密联系。6月中旬,日本驻香港总领事中村丰一同孔祥熙的秘书乔辅三开始在香港秘密接触,进行“日华和平”的第一次试探[3]。日方提出由原外相广田拟订的六项条件,并以蒋介石下野为前提[4]。中方对谈判条件未作争论,而在蒋介石下野问题上不肯让步。由于双方意见都由代表转达,不仅耗费时日,且难于取得一致意见。孔曾把其僚属与日方洽晤的情况报告蒋介石,蒋“属孔不可另自接洽”,认为“对倭事亟须统一”[5]。谈判很快陷入僵局,宇垣的希望开始落空。另外,通过萱野长知开辟的民间谈判渠道也中途夭折。武汉战役发动后,日本政府内部矛盾也日益加剧,外相宇垣内外交困,被迫辞职,诱降工作宣告失败。
除宇垣外,日本政府还通过其他多条渠道进行诱降活动。其中,以土肥原为首的特务机关,在诱降国民政府、拼凑全国性伪政权的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该机关以陆军中将土肥原贤二为首,全称为“对华特别委员会”,简称“土肥原机关”,是专门负责“有关重大对华谋略及建立中国新中央政府的执行机关”[6]。它由陆军、海军、外务三省高级官员组成,直接受内阁的五相会议领导,在业务上统辖除军事统帅部门以外的所有侵华机关,负责除军事作战外的各种政治、经济方面的谋略。
土肥原机关成立后,即根据《以秋季作战为中心的战争指导大纲》中的“政略指导”原则,捕捉在攻击广州后至侵占武汉前可能出现的两次诱降机会。10月7日,武汉作战正在激烈进行之际,土肥原机关接到华南特务机关的报告,称与国民党代表萧振瀛取得了联系。他们认为第一次诱降机会已经出现,于是迅速拟订诱降方案,计划先后派出三个不同级别的使者,渐次推进谈判:首先立即派出第一使者去香港,试探蒋介石的态度,初步提出谈判要点。接着再派出级别较高的第二使者,听取蒋介石对第一使者提案的答复。待国民党当局同意日本的提案,马上着手安排中日高级官员的直接会谈。第三使者须由政府特使、首相或陆相担当,直接与国民党首脑谈判解决战争问题[7]
虽然日本军政当局对此次诱降满怀信心,但事态并未按照日方确定的方向发展。第一使者初步接触后,中国政府因武汉危在旦夕,急于要求在10月17日前进行第二使者会谈。担任日方第二使者的土肥原不愿前往香港谈判,于是临时选在作战区域以外的福州会面。土肥原坚持要在福州海面的日本军舰上会谈,而国民党代表则坚持在福州城内进行。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不下。另外,蒋介石虽有和谈愿望,但坚持以恢复“七七”事变前的状态为前提。10月14日,他明确指示:“绝对拒绝之事,宁死勿允”;“以18日为限期,防其缓兵”,“破裂则不怪,越范则不可”[8]。由于日中双方均不肯让步,这次和谈遂无果而终。
在实施对国民党当局诱降计划期间,土肥原机关并未放松在中国占领区拼凑伪政权的工作。它把目标集中到唐绍仪、吴佩孚、靳云鹏这三个“中国第一流人物”的身上,企图让这些曾在北洋政坛上出过风头的遗老重登政坛,充当伪政权的军政头目。9月下旬,土肥原秘密前往上海,拜访隐居的唐绍仪,策动其出山。受名利驱使,唐绍仪产生了重返政坛的欲望,马上与手下党羽商讨组阁事宜,并拟出了未来政权中高级官员的初步人选[9]。可是,唐在9月30日突遭国民党特工人员袭击死亡。土肥原失去了目标,又跑到华北做吴佩孚、靳云鹏的工作。隐居天津的靳云鹏,虽有出山意愿,但因早已在政坛上失势,故没有什么作为。吴佩孚失势后,在北京什景花园隐居,当时仍有不少旧部属。因此,土肥原开始把策动重点转向吴佩孚。然而,吴佩孚与“临时政府”首脑王克敏有矛盾,又不能与土肥原很好合作。土肥原费尽心机,工作始终没有明显进展。
日本政府诱迫国民政府屈服,起用“中国第一流人物”充当统一政权傀儡这两项主要政略遭遇挫折之后,原先不受重视的“汪兆铭工作”逐步引起他们注意,并被置于重要位置。10月下旬,参谋本部的今井武夫把在香港同高宗武、梅思平会谈的内容带回东京,建议陆军大臣与参谋总长推进这项工作。由于会谈内容已同日本政府调整日华关系的原则接近,因而引起东京方面的重视。陆军省与参谋本部召开协调会议,对香港会谈中提出的和平方案进行了若干修正,作为下次对华和谈的基础。同时决定派影佐祯昭、今井武夫与民间人士犬养健、西义显等急赴上海,与汪精卫的代表进行正式会谈[10]
为争取这次诱降活动获得成功,近卫内阁在日军攻占广州、武汉后立即抓紧时机,于11月3日公开发表对华声明(即第二次近卫声明),高唱中国政府如“坚持抗日容共政策,则帝国决不收兵,一直打到它崩溃为止”的调子,同时强调:“帝国所求者,即建设确保东亚永久和平的新秩序”,“帝国所希望于中国的,就是分担这种建设东亚新秩序的责任。帝国希望中国国民善于理解我国的真意,愿与帝国合作。固然,如果国民政府抛弃以前的一贯政策,更换人事组织,取得新生的成果,参加新秩序的建设,我方并不予以拒绝”[11]。与同年1月第一次近卫声明相比,日本的对华政策有了明显改变,即由企图武力消灭国民政府转为向国民政府诱降。第二次近卫声明向汪精卫集团伸出了招降之手。
经日方代表精心安排,双方会谈地点选在上海的“重光堂”,它地处上海东北虹口公园附近,是一幢深处茂密树丛中的西式二层楼住宅,门牌为东体育会路7号,当时中国居民习惯将其称为“梅华堂”。1938年11月初,今井武夫等人从附近旅馆借了可供七八人使用的生活用具,开始对这幢房子进行布置,准备接待中方代表。
11月7日,梅思平从重庆赶到香港,与高宗武会合。为缩小目标,他们分乘法国和意大利的轮船,先后于12日和13日到达上海。随后由日方人员将他们接到“重光堂”,并立即与今井武夫、伊藤芳南举行预备会议。双方会谈从12日晚一直延续到14日晚,会谈核心内容是商量汪精卫能够接受的“和平”条件和汪精卫逃离重庆的详细办法。
会谈伊始,梅思平转述了在重庆与汪精卫等人协商的意见:汪表示为建立“东亚新秩序”,将来保证日本在中国的经济开发权,以及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等一切部门的日华合作。中方的底牌亮出之后,根据日方提议,双方就具体方案逐一进行讨论。日方拿出的具体方案为:缔结日华防共协定;承认内蒙作为防共特殊区域,允许驻扎日本军队;承认伪满洲国;承认日本人在中国国内有居住、营业之自由;承认日本有开发和利用华北资源的优先权;同意补偿因事变而造成在华日本侨民之损失等。经过一番争论,梅思平等承认了日方的提案,同时也提出几点“希望”:要求日军驻兵内蒙有一定的期限,并在期满后撤退;要求内蒙以外之日军在实现“和平”条件后立即开始撤退,并在规定期限内撤退完毕;要求日本同意废除在华治外法权,并考虑归还在华租界[12]。与日方条件相比,汪精卫方面的“撤兵”希望是虚无的。对此,日方尚认为要价太高,只同意作为“暂行解决的条件”记录在案。
基本原则确定后,即考虑如何实施的问题。高宗武、梅思平代表汪精卫提出“中国方面的行动计划”以及建立政府的有关政策。经过讨论,日方表示同意。行动计划包括“发动”、“建立新政府”、“新政府的政策”三部分;其重点是“发动”,即关于汪精卫等人如何逃离抗日阵营,与日本携手合作。他们设想了七步环环相扣的行动计划:1.“日华代表间如达成协议,日本政府确定解决和平条件,通过中国方面的联络人通知在重庆的汪精卫”;2.“汪精卫在接到上述通知的一两天后,与陈公博、陶希圣等干部同人寻找借口前往昆明”;3.“日本政府准备在汪到达昆明之际,公布日华解决和平的条件”;4.“汪精卫于次日发表对蒋介石断绝关系的声明,当天乘飞机到河内,再赴香港”;5.“汪精卫到达香港后,立即与建设东亚新秩序相呼应,发表收拾时局的声明”,同时,“对中国内地及南洋华侨开始进行和平运动”;6.“与上述之声明相呼应,云南军首先反蒋独立,其次四川军与之呼应”;7.“日本军如能援助上述军事行动,以使中央军的讨伐陷于困难,可隔断中央军,向贵州等后方进攻”[13]。上述计划清楚地表明,汪精卫集团的所谓“和平运动”其实只是叛离抗日阵营的代名词而已。
虽然中日双方代表达成了一致意见,但成功与否仍须由日本当局决定。11月15日,今井武夫带着与高宗武、梅思平两人达成的秘密协定草案,乘飞机赶回东京汇报。今井武夫赶到时,陆军省部首脑恰巧聚集在陆相官邸开会,今井武夫急向板垣征四郎陆相和多田骏参谋次长汇报。对于如此巨大的进展,陆军首脑们感到惊奇,同时也对其真实性表示怀疑。下午6时,省部中层干部专门召集研究座谈会,详细研究协议草案的可信度。与会者反复向今井武夫提出质疑,而今井则将在上海的三天三夜中讨论、争执的情况详细介绍。对于是否会上当的疑虑,今井断言:“我认为绝对不会有这样的事。万一有的话,也是我甘心上当,从我个人的心境来讲是没有什么可后悔的。”[14]鉴于今井武夫的态度,军部最后作出了大力推进这项和平运动的决定。
此后,陆军省决定派遣军务课长影佐祯昭、参谋本部派遣今井武夫作为日方代表负责这项工作。11月18日,今井武夫等人乘飞机返回上海。次日开始,双方在“重光堂”举行正式会谈。由于在预备会议中双方已就重大问题达成一致,所以正式会谈反而比较轻松,仅对协议文本词句做了简单修改。20日晚上7点,影佐祯昭、今井武夫代表日方,高宗武、梅思平代表中方正式在《日华协议记录》、《日华协议记录谅解事项》上签字盖章。同时还达成一项《日华秘密协议记录》。最后,日方还把日本内阁将要发表的声明草案亦送给中国方面参考[15]
《日华协议记录》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双方全面合作的条件,二是合作的行动计划概要。合作条件共有六项,主要是:1.“日华缔结防共协定”,“承认日本军防共驻兵,以内蒙地方为特殊防共地区”;2.“中国承认满洲国”;3.“中国承认日本人在中国本土有居住、营业之自由;日本允许废除在华治外法权,并考虑归还在华租界”;4.“日华经济提携基于平等互惠之原则”,“承认日本之优先权,特别是关于华北资源之开发、利用,为日本提供特殊方便”;5.“中国方面应补偿日本在华侨民的损失”;6.“本协定规定以外的日本军队,自日华两国恢复和平后,立即开始撤退”。行动计划大体分四步:首先是日本政府方面发表上述解决时局的条件;其次是汪精卫等中方人士立即响应,声明“与蒋介石断绝关系”;第三步是“共同发表日华提携和反共政策的声明”;最后是“俟机成立新政府”。《谅解事项》是对上述协议内容的补充说明,主要是关于驻兵地区以及期限,优先权之解释,日本协助救济难民等三项[16]
“重光堂”会谈达成的《日华秘密协议记录》,其主要内容包括日本对中国新政权的控制,以及要求中国协助其向中国周边地区的扩张。对中国控制方面,规定中国将实施亲日的教育及政策,日华进行经济合作,两国设置必要的合作委员等。协助日本侵略扩张方面的规定则更为宽泛,如对苏设置“共同宣传机关”,“缔结军事攻守同盟条约”,“于战时实行联合作战”,“务必努力使日华两国以外之亚洲各国参加本协定”,等等[17]。因这些内容影响大、涉及面广,一旦泄漏,对双方都很不利,所以没有放入正式协议之中。
上述协议正式签订后,中日双方都加快了行动步伐。11月21日,影佐祯昭与今井武夫再次飞回东京,向陆军省部首脑汇报。22日,陆军大臣板垣征四郎带着影佐征昭和今井武夫两人前往首相官邸,向首相及其他内阁成员征求意见。内阁同意军方意见,商定将《日华协议记录》的内容作为近卫首相第三次对华声明的内容。得到政府批准后,今井等人立即于11月26日返回上海,守在旅馆里,焦急地等待中国方面的消息。中方代表梅思平则于会谈结束后马上回香港,11月25日又从香港乘飞机出发前往重庆,向汪精卫、周佛海汇报。
“重光堂”会谈的成功,使日本运作多时的政略攻势取得显著成效。面对这一有利形势,他们自然不肯轻易放弃原有目标。11月30日,日本御前会议通过《调整日华关系的方针》,该方针不仅包含了以前已经确定的条款,而且还把正在考虑中的对华要求也添加了进去。《方针》的指导原则为:“日满华三国应在建设东亚新秩序的理想之下,作为友好邻邦互相结合,并以形成东亚和平的轴心为共同目标。”其基本方针是:“制定以互惠为基础的日满华一般合作原则,特别要制定善邻友好、防共、共同防卫和经济合作的原则”;“在华北及蒙疆划定国防上、经济上(特别是有关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的日华紧密结合地区,在蒙疆地方,除上述外,特别为了防共,应取得军事上、政治上的特殊地位”;“在长江下游地带,划定日华在经济上的紧密结合地区”;“在华南沿海的特定岛屿上取得特殊地位”。其中的重要事项,如“善邻友好原则”、“共同防卫原则”、“经济合作事项”等,在《方针》的附件中都有详细的规定[18]
与十天前与高宗武、梅思平签订的《日华协议记录》相比,此《方针》中日本对中国的权益要求要广泛苛刻得多。日本代表在“重光堂”谈判中一再强调的“相互本着公正的关系”、“在平等互惠的原则基础上”等美丽词句,不过是吸引汪精卫集团与蒋介石分裂,叛离抗日阵营的诱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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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19 10: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