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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郑伯克段于鄢》
释义

《郑伯克段于鄢》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 “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他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祭仲曰: “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 “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 “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 “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公子吕曰: “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 “无庸,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 “不义不昵,厚将崩。”

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曰: “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书曰: “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遂寘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 “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 “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公曰: “尔有母遗,繄我独无!”颍考叔曰: “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 “君何患焉?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 “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 “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遂为母子如初。

君子曰: 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 “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

〔注〕 ① 郑武公: 姬姓,名掘突。申: 国名,姜姓,侯爵,故城在今河南南阳。 ② 寤生: 寤乃“牾”之借字,犹言逆生,指婴孩足先出。 ③ 虢叔: 东虢国君,姬姓,立国于今河南荥阳东北。虢叔恃其地势之险固,有骄侈怠慢之心(《国语·郑语》),公元前767年为郑所灭。 ④ 京: 郑国地名,在今河南荥阳东南。 ⑤ 祭(zhài 债)仲: 郑大夫,亦称祭足。 ⑥ 都城过百雉: 都,都邑;城,城垣。城长一丈、高一丈谓之堵,三堵为雉,故雉为高一丈长三丈,百雉为长三百丈。《战国策·赵策三》马服君对田单曰: “且古者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与《左传》“城过百雉,国之害也”相符。 ⑦ 参国之一: 参,同三。国,国都。此言大的都邑,其城不过国都三分之一。 ⑧ 不度: 不合法度。非制: 非法制所许。 ⑨ 西鄙北鄙贰于己: 谓将郑西部与北部边境之二邑既属于郑,又属于己,为两属之地。 ⑩ 公子吕: 字子封,郑国大夫。 ⑪ 无庸: 庸,用。无庸,犹言用不着。将自及: 谓祸将及其自身。 ⑫ 廪延: 郑国地名,在今河南延津附近。 ⑬ “不义”二句:不义不昵, 不义则不昵。昵,据《说文》当作“ 䵒”,黏连的意思。二句谓不义就不能团结众多的人,势力再雄厚也要崩散。 ⑭ 完聚: 完,完(坚牢)城郭。聚,聚粮食。缮甲兵: 修缮盔甲兵器。具卒乘: 具,充足;卒,步兵;乘,车兵。 ⑮ 鄢: 郑国地名,在今河南鄢陵附近。 ⑯ 共(gōng 恭): 本为国名,后为卫别邑,在今河南辉县。 ⑰ 寘:同“置”。城颍: 郑国地名,在今河南临颍西北。 ⑱颍考叔: 郑大夫。颍谷封人: 颍谷,郑国地名,在今河南登封;封人,管理边界的官吏。 ⑲遗(wèi 畏): 赠与,送给。 ⑳繄(yī 衣): 语助词。 ㉑泄(yì 义)泄: 舒散快乐的样子。 ㉒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见《诗经·大雅·既醉》。匮,竭尽;锡,赐予。意为孝子孝敬父母无竭尽之时,所以能经常感化族类的人。

公元前722年,在郑国统治者内部发生了一件骨肉相残的事件,这就是《春秋》上所谓的“郑伯克段于鄢”。《公羊》、《穀梁》都提到这件事,发表了一些议论。但从事件的叙述、人物的刻画方面来说,《左传》的文字写得最具体精彩,历来脍炙人口。

姜氏厌恶其子郑庄公,始于郑庄公出生时的难产。可是她对于共叔段,却又非常溺爱,屡次请求郑武公废长立幼。虽遭到武公的拒绝,但姜氏并不就此罢休,这就充分说明了这个女人不仅愚蠢而且顽固。姜氏的一恶一爱,始终贯串于矛盾的产生、发展和激化的过程,正是行文的脉络所在。

郑庄公即位后,姜氏要求把制邑分给共叔段。制,地在虎牢,形势十分险要。姜氏为共叔段要求封制的居心何在,郑庄公是十分清楚的,当然不能允许,直截了当地告诉姜氏: “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他邑唯命。”据说虢叔恃险不修德政,结果被郑武公所灭。对于郑庄公这段话中所包含的杀机,姜氏未必能够完全参透。求制不得而求京,这也在郑庄公意料之中。由此可见,姜氏的筹算一开始就落入郑庄公的掌握之中了。

历史上的封建统治者,总是把维护自己的权力放在最重要的地位,即使母子兄弟之间,也丝毫不能缓解他们之间权力之争的矛盾。从郑庄公即位到共叔段外逃,共经过了二十二个年头。这漫长的岁月,突出地表现了郑庄公蓄谋之久,甚至连他的左右大臣也察觉不出其心迹,被蒙在鼓里。当祭仲提出京的制度不合规定的时候,郑庄公却说: “姜氏要这么干,我有什么办法避免这种威胁呢?”装成无可奈何的样子。等到祭仲提醒他“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时,他才说出“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的话。这个“毙”字和“虢叔死焉”的“死”字是一脉相承的,即使在这一点透露之中,也遮上了一块帷幕: 表明这是在自杀,而非他杀,企图逃避杀弟的罪责,可说既狠毒又狡猾。

郑庄公设下的陷阱,就是养共叔段之骄,纵共叔段之欲,使其不断膨胀,逐步发展到自我毁灭。权力欲望的沟壑是永远填不满的。郑庄公竭力容忍共叔段的得寸进尺,从表面上来看,好像处在被动地位,实际上主动权仍然掌握在郑庄公的手里。如果加以扼制,共叔段就会收敛,郑庄公企图使其自我毁灭的目的就会落空。因此,不管共叔段使“西鄙北鄙贰于己”也好,还是进而把二邑归为己有,封地扩展到廪延也好,郑庄公都不露声色,听之任之。即使他的心腹公子吕连续向他提出警告,甚至说出“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这样的话来激他,他都不为所动。这说明郑庄公的深藏不露,真是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等到共叔段完成了进攻国都的准备,并得知姜氏开城作内应的确切时间之后,郑庄公才发布讨伐共叔段的命令。长期郁结的怨恨一下从“可矣”二字中迸发了出来。公子吕伐京后,共叔段逃到鄢,郑庄公又亲自率军攻鄢,终于使共叔段彻底垮台。对于姜氏当然也不会放过,把她放逐到城颍,而且发誓说: “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怨恨之深溢于言表,再也用不着掩盖了。

和郑庄公的极端冷酷相比,共叔段则表现为极度狂热。这种狂热,既表现了攫取权力的野心,也表现了施展权术的低能。共叔段的步步逼近,实际上都是在步步落入郑庄公为他设下的陷阱。争权夺利,可以使人变得冷酷无情,也可以使人变得骄横狂热。从本质上来说,它们都是封建统治者罪恶本质的表现。因此,这一对亲兄弟,犹如一根毒藤上结出的一双恶果,其胚胎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不过一个是胜利者,一个是失败者而已。

姜氏、共叔段母子的密谋及活动,在文章中并没有作正面描写,只是通过简要的记叙和郑庄公与祭仲、公子吕的对话表现出来。这样写不仅使文字显得十分简洁,而且突出了郑庄公在这场斗争中的主导地位。对于姜氏、共叔段的密谋活动,郑庄公了若指掌;而姜氏、共叔段对郑庄公的险恶用心及严密布署却毫无所知。妙在似明实暗,似暗实明。通过故事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对话,郑庄公这个奸雄的性格特征,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遂为母子如初”的结尾,读来使人感到十分滑稽,有人称之为丑剧,亦不为过。像姜氏母子这样早已失去了普通人性的典型人物,在经过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搏斗之后,能够毫无芥蒂,再叙什么天伦之乐吗?何况在郑庄公刚出生之时,就埋下了怨恨的种子。“遂为母子如初”的“初”字就缺乏依据,显得勉强了。血腥的厮杀早就把统治阶级竭力宣扬的那层薄薄的“孝悌”的外衣撕得粉碎了。无怪乎史官对此事的评论也感到为难了。“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这是作者针对颍考叔而说的。将孝道永赐予汝之族类,似乎是郑庄公受到颍考叔孝母的感染,其实不过是庄公借此就坡下驴。他之所以欣然接受颍考叔的建议“阙地及泉,隧而相见”,不过是企图缝补这些破碎的外衣,掩盖已经充分暴露了的肮脏的躯体和丑恶的灵魂,这也是千古奸雄的伎俩。因为在这里郑庄公又集中地表现了他的伪善,而伪善是永远和丑恶伴随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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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0 8: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