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辛弃疾的政论》 |
释义 | 《辛弃疾的政论》辛弃疾不只是一位文学家,他有实际的政治才干和军事知识。他到了南方以后,写了很多奏疏,提出了北伐的计划。辛弃疾的政论以《美芹十论》(又称《御戎十论》)为代表。“符离之败”后,宋孝宗气馁了,时辛弃疾任江阴签判,献《美芹十论》给孝宗,强调“虏不足虑”,说明金人根本不能统治北方,他们外强内虚。辛弃疾满怀爱国的热情,分析了敌我形势,具体作出了恢复中原的计划。 《美芹十论》共十篇:审势、察情、观衅、自治、守淮、屯田、致勇、防微、久任、详战。前三篇分析敌人情况,后七篇提出巩固实力和反攻的措施。他认为敌人的兵力不多,而且分散,北方广大,也无法统治。北方有人民义军,金人的部队又多是北方中国人,只要南宋一进攻,他们都会一举响应。其《审势》篇谓,形与势为二,以形论则虏强大,以势论,虏不足虑。明确指出虏有“三不足虑”。《察情》篇谓,敌三不敢必战,然又有三必欲尝试。彼何尝不欲战,又何尝不言和。指出要认识敌人奸诈,“惟其实欲战,而乃以和狎我;其实欲和,乃以战要我。”必须使战与和的主动权操我手中,采取主动,使可和则和,可战则战,而主要力量在于积极备战。在《自治》篇里,他驳斥了“南北有定势,吴楚之弱不足以争衡中原”的谬论。有人荒谬地提出自古南方北伐不能取胜,还举出诸葛亮、孙权等历史人物作例证,他批驳了这种失败主义的论调。他提出两项决策,一绝岁币,二都金陵,这样必然引起金人的恼怒,向我求战,来侵犯我。我们以防卫为进取,三军之气振作,人民的力量可以动员,就可操必胜之券,乘胜反攻。先集中兵力恢复山东失地。他认为国君信任大臣,必须“久任”,必须信任爱国之士,不因为一时挫折便废置他,如张浚。但他的主张落空了,朝廷“以构和方定,议不行”。 辛弃疾是有政治才能、军事策略而能高瞻远瞩的爱国者,从这篇具有卓然独立价值的《美芹十论》可以看出来。而尤可惊讶的,这时他才二十六岁。 《美芹十论》未受重视,辛弃疾并不灰心。1170年,他写了九篇进给宰相虞允文的《九议》。《九议》作为《美芹十论》的续篇,也包括前面十篇的主要论点,加以补充和修正。但同样没有被重视。 辛弃疾在任地方官时,注意人民深受的剥削之苦,他上过许多奏疏,说明应当改善人民生活,减轻赋税。1179年上孝宗的《论盗贼札子》就是这方面的政论文章: 州以趋办财赋为急,县有残民害物之政,而州不敢问;县以并缘科敛为急,吏有残民害物之状,而县不敢问;吏以取乞货赂为急,豪民大姓有残民害物之罪,而吏不敢问。故田野之民,郡以聚敛害之,县以科率害之,吏以取乞害之,豪民大姓以兼并害之,盗贼以剽夺害之。民不为盗,去将安之?夫民为国本,而贪吏迫使为盗,今年剿除,明年刬荡,譬之木焉,日刻日削,不损则折。欲望陛下深思盗贼之由,谋求弭盗之术,无徒恃平盗之兵,申饰州县以惠养元元为意。 这反映了南宋阶级矛盾的真实情况。从这里可以见到,辛弃疾是同情人民的,且指出:“民为国本,而贪吏迫使为盗”,症结在于消除腐朽政治。而宋孝宗的“手诏”却谓“夫国家张官置吏当如是乎?且官吏贪求,自有常宪,无贤不肖,皆共知之,亦岂待喋喋申谕之耶!今已除卿帅湖南,宜体此意,行其所知,无惮豪强之吏,当具以闻。朕言不再,第有诛赏而已。” 这些政论文章,外有北伐中原抗敌的策略,内有解决阶级矛盾的主张,但都没有被采纳。他经历南宋的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偏安小朝廷的局面已经形成,统治者无大志,所以,辛弃疾并不能施展他的抱负。可惜他的慷慨激昂、反复陈说的建议,没有得到皇帝与宰相的重视,他终身见不到自己的策略、主张的实行,他自己没有能够建功立业,终于感慨地说:“欲将万字平戎策,换得东家种树书。”在上饶闲居时便自号稼轩了。 辛弃疾的政论,不能算是文学作品,但可以看出他的散文的特色,也可看到他的思想和才能,他是一个深谋远虑的政治家和军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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