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重就轻
论辩中,在对方意识到自己言行的错误,但表面又不承认或作强辩之时,先避开其错误实质,就责任轻的事物说起,由轻及重,促使对方自省。
战国时,孟子到了齐国边境的平陆,对当地的邑宰(相当今日的县长)孔距心说:“如果你的士卒一天三次失职,你开除他吗?”孔距心说:“不必等到三次,我就开除他了”。孟子说:“那么,你自己失职的地方也很多了,灾荒年成,你的百姓,年老体弱抛尸露骨于山沟中的,年轻力壮逃亡于四方的,已将近千人了。”孔距心辩解道“: 这是自然灾害,不是我的力量所能做到的。”孟子见他不肯承认是自己的失职之过,便改口说道:“现在有一个人,接受别人的牛羊而替别人放牧,那一定要为牛羊寻找牧场和草料了。如果牧场和草料找不到,是把它退还原主呢?还是站在那里看着它一个个死去呢?”孔距心不得不承认:“这个就是我的罪过了。”
对于就牛羊还给原主即辞退官职让位于贤能的人和灾荒之年不管百姓的死活而言,前者责任轻,后者责任重,所以孔距心宁可承认前者,回避后者。但孟子却使对方在接受了“责轻”的诱饵后,实际也就使对方入了“责重”的圈套。由轻及重,在不知不觉中使对方上钩而无可逃脱。从中可见,避重就轻法,是在充分估计到对方“二弊相衡取其轻”的心理时而施用的计谋,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对方承认自己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