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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释义

文王既勤止,我应受之。
敷时绎思,我徂维求定
时周之命,於绎思。




【注释】①勤:劳。②敷:布。时:是,此。绎:连续不绝。③徂:往。
【鉴赏】这是武王经营南国之诗。
此诗为《大武舞》的第四章。《大武舞》第四成表演的是“南国是疆”,舞容为“再向南”。此像武王克殷后经营南国之状。
全诗一章六句。首句颂美文王经营南国之功。诗言“既勤止”,正表明文王已经营过南国。《论语·泰伯》说:“(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朱熹注:“《春秋传》曰:文王率商的畔国以事纣。盖天下归文王者六州,荆梁雍豫徐扬也。惟青兖冀尚属纣耳。”可见,这“其二”之中有一部分正是从南国获得的。文王遗留下来的这份基业极其宝贵,所以武王无限感激地说道:“我应当继承下来。”不仅如此,武王还决心使文王的事业连续不绝,发扬光大。事实正是如此。武王伐纣之后,改封周公于鲁,封姜尚于吕,改封召公于南郾。而这“鲁”“吕”“南郾”均在今之河南省境内。由此可知,“敷时绎思”正隐括着武王经营南国的这一史实。武王经营南国,其目的非常明确,即“徂维求定”。当时,东方仍为殷孽武庚的势力范围。唯恐武庚心不诚服,于是武王便着手巩固南方。只有如此,方能震慑东方,以防有变,从而求得天下安定。不难看出,武王的谋略可谓深远。诗之结尾以“天命”作收余味无穷。武王深知,得天下靠的是“天命”,这安天下靠的也是“天命”。正是基于这种观念,故而才发出“这周所受的天命,永无止境”的咏叹。“天命”之于周既然永无止境,那么周朝定能长治久安。


《诗序》说:“大封于庙也。赉,予也。言所以锡予善人也。”此说显然不当。此诗只言文王“勤”,武王“受”、“绎”与“求定”,毫无“大封”诸如封侯裂土赐财之意。朱熹《诗集传》说:“颂文武之功,而言大封功臣之意。”其言“大封功臣”仍是承袭《序》说,固非;又言“颂文武之功”,更谬。姚际恒《诗经通论》指出:“此篇上言‘文王’,下言‘我’者,武王自我也。若谓颂文武之功,则必作于成王,诗既无‘武王’字,其云‘我应受之’及‘我徂维求定,时周之命’岂成王语气耶?”姚氏此言诚然有理,但他说“此武王初克商,归祀文王庙”也未达诗旨。此外,须得说明的是,篇名“赉”,并非指“武王赏赐功臣”,而当为“上天赐命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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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0 7: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