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豫变纪略 |
释义 | 豫变纪略编年体史书。八卷。清郑廉撰。约成于康熙中后期。 郑谦,字介夫,一作戒德,号石廊,自称野人,晚年自号柳下野人。生于崇祯元年(1628年),卒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河南归德府(今河南商丘市)人。十五岁时被俘于农民军,后寻机逃脱。顺治二年清兵占领归德,入郡县为诸生。参加乡试十三次均落第后,遂久居民间,专心著述。其著作有《柳下堂铁汉楼诗赋杂著》、《坐言琐笔》、《豫变纪略》等。 《豫变纪略》编排体例,有表有文,按编年体叙述。 本书记事,始于天启六年(1626年)黄河灾异,止于顺治二年(1645年)清豫王多铎入汴,首尾共二十年。卷一为年表,列二十年间河南全省灾异与战争大事,为全书总纲。卷二记天启六年至崇祯十一年农民军在河南活动的概况,并多所议论,认为明朝亡国的原因是国贫、灾害和士气不振。作者指出明朝“外则防边,内则剿寇。无饷无兵而将不用命。士大夫袖手高谈,各立门户”,明室之亡已决。卷三记崇祯十二年至十三年张献忠、罗汝才谷房再起,杨嗣昌督师追剿和李自成由商洛入豫等事。卷四记崇祯十四年李自成军破洛阳、诛福王、一打开封、李、罗合营和张献忠自楚入豫,以及杨嗣昌忧愤而死等事。作者认为自杨嗣昌离世,明廷剿局坏尽。卷五、卷六记崇祯十五年李自成二打开封、归德之变、朱仙镇之役、三打开封、李自成杀袁时中,以及郏县战役等事。卷七记事起崇祯十六年,止顺治元年。先后叙及李自成杀罗汝才、汝州战役、李自成入陕建大顺政权、攻陷北京、山海关之败以及与清军在山西、陕西的激战和放弃西安。卷八记顺治二年张献忠据蜀建大西政权、李自成战死、许定国降清和清兵渡江南下。 该书资料来源十分广泛。作者不仅取材于时人奏疏、史家撰著以及顺、康年间的地方志书,而且据其亲身经历和见闻,出访故老,实地考察,并对收集来的各种材料折衷疑信,因而史料价值较高。至于说李岩并无其人,盛誉清兵不置,其所记多非实录。 本书最早刻本,为乾隆八年(1743年)河南夏邑彭家屏刻本。此后又有瞿瞿室本,民国九年(1920年)河南官书局本、三怡堂本以及省馆本等。本书抄本有淡宁轩抄本,中州文献征辑抄本,广含等抄本。以上几种,均以彭家屏刻本为底本,但内容互异。一九八三年王兴亚先生以发现的彭家屏刻本为底本,进行校点后,由浙江古籍出版社铅印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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