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苏轼《日喻》 |
释义 | 苏轼《日喻》苏轼 生而眇者不识日,问之有目者。或告之曰:“日之状如铜盘。”扣盘而得其声。他日闻钟,以为日也。或告之曰:“日之光如烛。”扪烛而得其形。他日揣籥,以为日也。日之与钟、籥亦远矣,而眇者不知其异:以其未尝见而求之人也。 道之难见也甚于日,而人之未达也,无以异于眇。达者告之,虽有巧譬善导,亦无以过于盘与烛也。自盘而之钟,自烛而之籥,转而相之,岂有既乎!故世之言道者,或即其所见而名之,或莫之见而意之:皆求道之过也。 然则道卒不可求欤?苏子曰:道可致而不可求。何谓“致”?孙武曰:“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莫之求而自至,斯以为“致”也欤? 南方多没人,日与水居也,七岁而能涉,十岁而能浮,十五而能没矣。夫没者,岂苟然哉?必将有得于水之道者。日与水居,则十五而得其道;生不识水,则虽壮,见舟而畏之。故北方之勇者,问于没人,而求其所以没,以其言试之河,未有不溺者也。故凡不学而务求道,皆北方之学没者也。 昔者以声律取士,士杂学而不志于道;今也以经术取士,士知求道而不务学。渤海吴君彦律,有志于学者也,方求举于礼部,作《日喻》以告之。 本文据傅藻《东坡纪年录》谓作于宋神宗元丰元年(1078)十月十二日,《乌台诗案》作“十三日”。其写作缘由,末尾交代得很清楚:“渤海吴君彦律,有志于学者也,方求举于礼部,作《日喻》以告之。”写作背景及用意,篇末也有说明:“昔者以声律取士,士杂学而不志于道;今也以经术取士,士知求道而不务学。”“经术取士”,指神宗熙宁四年(1071)二月,根据王安石的建议,下诏罢诗赋及明经诸科,改用经义、策论试进士。于是,一般士子专在经传注疏中讨生活。八年六月,王安石《三经(指《诗》、《尚书》、《周礼》)新义》颁行以后,“士趋时好,专以王氏《三经义》为捷径,非徒不观史,而于所习经外,他经及诸子无复读者。故于古今人物及世治乱兴衰之迹,亦漫不省”(朱弁《曲洧旧闻》卷三)。在苏轼看来,旧制“以声律(诗赋)取士”,士子旁搜远绍,所学繁杂,固然没有专心致志去探索儒家经世之道(“杂学而不志于道”);如今“以经术取士”,则士子又急于求成,取径狭窄,只传王氏一家之说,“知求道而不务学”,走的又何尝是正路!因此,他才以日为喻,提出自己的见解。这点意思,《乌台诗案》中苏轼供词说得更为明白:“元丰元年,轼知徐州。十月十三日,在本州监酒正字吴琯锁厅得解,赴省试。轼作文一篇,名为《日喻》,以讥讽近日科场之士,但务求进,不务积学,故皆空言而无所得。以讥讽朝廷更改科场新法不便也。”《诗案》供词有逼供成分,力求“上纲”,但也有可供参证之处。 文章一开头,就讲了一个“生而眇者不识日”的故事。有人告诉盲人“日之状如铜盘”;也有人告诉他“日之光如烛”。无论是用盘比喻太阳的形状,还是以烛比喻太阳能发光,就比喻本身而言并没有错。但盲人以为声似铜盘的钟和形似烛的籥就是太阳,闹了笑话。毛病就出在“眇者不知其异:以其未尝见而求之人也”。这是一则寓言,是比喻的高级形态。故事说明了一个道理:自己未亲眼目睹,只靠道听途说,就难免会产生谬误。这是仅就盲人识日闹笑话的故事引出的一般性结论。至此,还没有引到学道这一严肃的话题上来。紧接着,“道之难见也甚于日,而人之未达也,无异于眇”,把盲人识日和士子学道这两个方面相联系,并作比较。着一“甚”字,表示意思的递进,由浅入深,由平易引向奥秘,在整篇文章中起到承上启下、折入正题的作用。这里所说的“道”,可以讲成“道理”,也可引申为“法则”、“规律”,实际上是指儒家之道,总之是无形的。如果让一个“达者”——通晓事理的人讲给“未达”者听,即使“巧譬善导”,怎么也不比用盘来比喻太阳之形状和用烛来比喻它能发光来得贴切了。如果“言道”也像教盲人识日那样从盘扯到钟,从烛扯到籥,展转比附,没完没了,岂不是枉费精力而竟无所得!所以说:“世之言道者,或即其所见而名之,或莫之见而意之:皆求道之过也。”“求道”,是说自己不直接下苦功,一味向人讨教,一知半解,再加以主观臆想,以为这就得到了“道”,这无异于眇者之识日。“日喻”之“喻”,意思正在这里。 “道”既不可“求”,那何以能“达”呢?文章用“然则道卒不可求欤”一转,引向“道可致而不可求”的论题上来。这是苏轼的正面回答,也是全文的核心所在,是他勖勉吴彦律的要言妙道。而这个“致”,是不太容易领悟的,于是对“致”作了诠释。先引《孙子兵法·虚实篇》的话:“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意思说,善于作战的人,自居主动地位,诱使敌人兵马劳倦,仓促交战,而陷于被动。再引《论语·子张》篇中子夏的话:“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各行各业的手艺人,在作坊里完成自己的工作。读书人只要坚持不懈地学习,就能自然而然地通达“道”。最后,作者自己来回答什么是“致”:“莫之求而自至,斯以为‘致’也欤?”不去求它而它自己就来了,这就是“致”。引用《孙子》的话不仅解释了“致”字,而且还说明了掌握主动的必要;引用子夏的话,又说明了“学”是“致道”的不二法门,强调了刻苦学习的必要性。 接着,又抓住一个“学”字,深入一层说开去。苏轼所谓“学”,指的是实际的经验,古人称之为阅历,今人谓之实践。这里,又用南方人和北方人学“没”作比,突出长期实践的重要,并进一步指出,单凭求教而不下苦功的危害:“凡不学而务求道,皆北方之学没者也。”从开端到此,凡四节,用了两则寓言故事。前两节,先引寓言然后进入议论;后两节,则先议论然后引寓言。这样变换手法,使文章显得活泼多姿。 文章昭示人们:要想学有所得,必须亲身实践,日积月累,水到渠成。如其没有或不肯下苦功,只是拾人牙慧,道听途说,再加上主观臆测,则必然闹笑话,出偏差,甚而至于酿成无可弥补的损失。这些对今天的读者也还是有启发意义的。 煞尾点出作文主旨。由“昔者”带出“今也”,又以前者衬托后者。作者的立意在于反对“杂学而不志道”和“求道而不务学”两种倾向,而认为后者危害尤烈。前面的许多设喻、说理文字,都是为讽“今”而作的铺垫;“今也”两句,才是点睛之笔。不过处理得很隐蔽,也许是由于处境使然。而前面的文字也实在写得好,运用寓言故事说理,借助形象思维,启发读者想像,打动读者心灵,让大家通过感性认识,循序渐进,上升到理性认识阶段,写来娓娓动听,富于艺术感染力,也就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苏轼的论说文,吸取《孟子》、《庄子》和《战国策》的艺术经验并加以发展,取譬设喻,说理生动、深刻而不流于空洞的说教,从而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苏轼不愧为宋代诗文革新运动的最后完成者。 〔注〕籥(yuè月):管乐器,形状如笛。之:到,这里有展转变易的意味。下文“之籥”的“之”义同。既:止,尽。致:使事物自然而然到达。没:潜水。渤海:旧郡名。《旧唐书·地理志》:“沧州上,汉渤海郡,隋因之,武德元年改为沧州。”今属河北。唐、宋人有称郡望的习惯。据《宋史·地理志》,河北路滨州,徽宗大观二年赐渤海郡名,已在苏轼身后,本篇“渤海”当不指此地。礼部:宋代尚书省官署名,主持进士科考试是其任务之一。考试举行于京师,称礼部试或省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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