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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珠崖二义
释义

珠崖二义

·刘向·


二义者,珠崖令之后妻及前妻之女也。女名初,年十三。珠崖多珠,继母连大珠以为系臂,及令死,当送葬。法纳珠入于关者死,继母弃其系臂珠,其子男年九岁,好而取之,置之母镜奁中,皆莫知之。遂奉丧归,至海关,关侯士吏搜索,得珠十枚于继母镜奁中。吏曰:“嘻,此值法,无可奈何,谁当坐者?”初在左右,顾心恐母云置镜奁中,乃曰:“初当坐之。”吏曰:“其状何如?”对曰:“君不幸,夫人解系臂弃之,初心惜之,取而置夫人奁中,夫人不知也。”继母闻之,遽疾行问初。初曰:“夫人所弃珠,初复取之,置夫人奁中,初当坐之。”母意亦以初为实。然怜之,乃因谓吏曰:“愿且待罪,无劾儿,儿诚不知也。此珠妾之系臂也,君不幸,妾解去之而置奁中,迫奉丧,道远,与弱小俱,忽然忘之,妾当坐之。”初固曰:“实初取之。”继母又曰:“儿但让耳,实妾取之。”因涕泣不能自禁。女亦曰:“夫人哀初之孤,欲强活初身,夫人实不知也。”又因哭泣,泣下交颈。送葬者尽哭,哀恸旁人,莫不为酸鼻挥涕。关吏执笔书劾,不能就一字;关侯垂泣,终日不能忍决。乃曰:“母子有义如此,吾宁坐之,不忍加文,且又相让,安知孰是。”遂弃珠而遣之。既去后,乃知男独取之也。君子谓二义慈孝。《论语》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若继母与假女推让争死,哀感旁人,可谓直矣。

〔选自《列女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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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小说写一位幼女和她的继母,在严刑峻法面前,各自为保全对方而互争罪名,以至“推让争死,哀感旁人”。作品的本义是在宣教母慈子孝的伦理道德。其理论依据是孔子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当某种危及对方的事情发生的时候,父子之间应当互为隐瞒,无私地去保护对方。“直”是无私的意思。孔子的基本精神是强调家庭关系中无私的亲子之爱。
小说在写法上很善于利用偶然性,以珠子为线索去贯穿全文。事情起因于一个偶然的情形。“继母连大珠以为系臂,”“系臂”就是“臂镯”。珠崖令死之后,继母把臂镯上珠子拆散扔掉了。“其子男九岁,好而取之,置之母镜奁中,皆莫知之。”等到送葬回来,路过海关,海关长官(关侯)从镜奁中搜出十枚大珠,由是触犯刑律。谁来负法律责任呢?于是就引出了一段动人的故事。文章始终绕着“珠子”转来转去,像是舞龙灯,煞是好看。故事讲到末了,矛盾只能不了了之,最后以关侯“遂弃珠而遣之”,也就是把珠子扔掉,将母女二人无罪释放,而终结情节。通篇小说,起因于小男孩“拾珠”,结束于关侯“弃珠”,线索清晰,其间,偶然因素又是情节的原初动力。小说家常说,无巧不成书,就是讲的善于使用偶然性去扩展文思。
小说的人物语言也很有特色。它似乎老是在重复同一个意思,讲着同样一些话。但是,就在人物语言的“同义反复”之中,却包含着人物内心里无比真诚,炽热的亲子之爱。语言重复次数最多的是珠崖县令前妻所生的女儿初。她反复“认罪”,伪造着假口供,总是说:“初当坐之”,“实初取之”,类似的话先后讲了五遍。拳拳之心实为感人。参与她的“对唱”的是珠崖令之后妻,因为是“对唱”,自然不免重复。在重复之中,人物感情逐渐趋于更强烈的外部表现,“涕泣不能自禁”,以致于“泣下交颈”,痛苦地拥抱在一起。作品就是运用类似于“变奏曲”式的重复,去表现主要人物的性格、思想感情和他们之间的关系,产生一种催人泪下的效果。
再有,小说中侧面描写的方法也应用得很自然。继母与幼女之间的真挚感情,无私的爱,究竟有多深。除了从正面描写她们言行之外,作者也从侧面给我们渲染一番。当母女抱头痛哭时,作者写道:“送葬者尽哭,哀恸旁人,莫不为酸鼻挥涕”。整个为县令送葬的行列,余哀未尽,又添几多悲哀。当这种全景式的“镜头”出现之后,作者又把“镜头”缓缓移向关吏和关侯。“关吏执笔书劾,不能就一字;关侯垂泣,终日不能忍决。”书劾,就是书写罪状;决,是判决。关吏看到这种场面,握笔的手激动得发抖,连一个字也写不出。关侯为之落泪,呆呆地站在那里,到日落黄昏时,也不忍心判决。最后,他只得说:“母子有义如此,吾宁坐之,不忍加文,且又相让,安知孰是?”海关长官宁肯自己承担法律责任,也不忍心对她们之中的任何一个进行判决。借助珠崖二义的道德光芒,在人群中的反映、折射,我们不难想象这个精神本体和本体的代表人物,又该有多么崇高、神圣。
小说通过偶发事件中的人物语言和行为描写,塑造了慈孝的典型。从家庭成员间无私的爱来说,在今天仍有它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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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2: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