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澹生堂藏书目 |
释义 | 澹生堂藏书目《澹生堂藏书目》是明代的一部私家藏书目录。明祁承㸁撰。 成书于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 主要版本有稿本;清光绪十八年(1892)徐友兰铸学斋刻《绍兴先正遗书》本,此本通行于世。 祁承㸁(1563—1628),字尔光,号夷度,别号旷翁、密士老人,明山阴(今浙江绍兴)人,明代著名藏书家、目录学家。万历三十二年(1604)进士,曾在山东、江苏、江西、安徽、河南等地任职,官至江西布政使右参政。他喜藏书,精校勘,每至一地,必广为搜罗,四处寻采,积书10万余卷,以自己的藏书室名编成是目。祁氏著述颇富,主要有《澹生堂杂著》、《澹生堂全集》等。但为世人所称道的却是他的《澹生堂藏书约》和《澹生堂藏书目》。 《澹生堂藏书目》14卷,约二十万字,每条著录以大字标书名和册数,以双行小字标卷数、著者、版本及附录或注解。书前列有《庚申整书小记》与《庚申整书略例》。前文叙述了整书编目的经过,后文提出了分类编目的理论和方法。全目共著录古籍9000余种,十万余卷,其中不乏宋元佳刊,精校名抄;监本和藩府之刻,亦不少见;抄本楮墨精良,字迹端丽。其抄校之书,素为艺林所珍视。 《澹生堂藏书目》的分类体制,将沿用传统的四部分类法与打破四部分类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它一方面仍然沿用经史子集的部类体制,一方面又打破了部、类、小类的体制,而采用类、小类的体制,即各部之前并不冠以四部之名,而是直接将四部图书分为46类242小类,顺序编排,并在每类之下,注出各属何部,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四部分类体制。其部类的大纲为经部11类:易、书、诗、春秋、礼、孝经、论语、孟子、经总解、理学、小学;史部15类:国朝史、正史、编年史、通史、约史、史抄、史评、霸史、杂史、记传、典故、礼乐、政实、图志、谱录;子部13类:儒家、诸子、小说家、农家、道家、释家、兵家、天文家、五行家、医家、艺术家、类家、丛书;集部7类:诏制、章疏、辞赋、总集、余集、别集、诗文评。 《澹生堂藏书目》在分类上的特点是不拘泥于前规旧例,而是根据当时的具体需要对类目进行增补修改,同时亦从学术上对类目作了调整和创新。经过调整增补后的四部分类表,清晰简洁,切合实用。另一方面,它的类目增多加细,其大类增至46个,小类增至242个,较此后的《四库全书总目》分类表的44大类、62小类为详细。而且又进一步完善了小类的体制,在此之前的四部分类法只有部分大类下有小类,而该书全部大类下均有小类。在类目的级别上亦有发展,它不仅类名确当,而且个别小类下具有供进一步细分的类目,这在当时的四部分类法中是绝无仅有的。 《澹生堂藏书目》的另一特点,是创立了图书分类的理论和方法。其《庚申整书略例》所叙述的分类理论和方法有四,即因、益、通、互。“因”者,即原则上沿袭四部的分类体制。祁承㸁认为四部分类法“简而尽,约而且详,循序仿目,简阅收藏,莫此为善。”即依照四部法对图书进行分类编目、检阅收藏,最为妥善。“益”者,即增补四部法。他认为对那些似经似史,类无可入,以及裁篇别出的图书,都要在四部法中有适当的类目加以反映,因而要调整增补四部法。“通”者,是指把一书中不属于此类的内容分析出来,分类著录到其他类中,使四部各类之内的某些图书内容能够相互流通。“互”者,是指“互见于四部之中也。”他认为凡一书内容涉及两类时,即应分别互见于两类,以便在两类中充分反映该书的内容。我国古代的图书分类法,只是单纯的类名排列,没有互见参照的措施。 祁承㸁在《庚申整书略例》中提出的在分类编目中采用互见、别裁的方法,是对古代图书分类理论与方法的重要发展,时至今日,在图书分类编目中分析互见的方法,仍然被广泛使用。 《澹生堂藏书目》堪称明代目录学之佳作,它在图书分类上的独到见解,深为后人所推崇,赢得了历代目录学家的高度评价,它是中国目录学的不可多得的宝贵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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