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柳中庸(七首) |
释义 | 柳中庸(七首)名淡,以字行。河东人,宗元之族,有文名。萧颍士以女妻之,仕为洪府户曹。 【注释】 [名淡] 《元和姓纂·有韵》:“(柳)范,尚书右丞。生齐物,睦州刺史。生喜。喜生贲、并、淡、中行、寀。并,殿中侍御史,生道伦。淡字中庸,洪府户曹。” [河东] 今山西永济县。《元和郡县图志》卷一二“河中府”:“河东县,本汉蒲坂县地也,属河东郡。隋开皇三年罢郡,县仍属蒲州。十六年移蒲坂县于城东,仍于今理别置河东县。大业二年省蒲坂县入河东县。” [宗元之族] 柳宗元《先君石表阴先友记》:“柳氏兄弟者,先君族兄弟也。最大并,字伯存,为文学,至御史。病瞽,遂废。次中庸、中行,皆名有文,咸为官,早死。”柳中庸精于《易》学,《酉阳杂俎续集》卷四:“柳中庸善易,尝诣普寂公。公曰:‘筮吾心所在也。’柳云:‘和尚心在前檐第七题。’复问之,在某处,寂曰:‘万物无逃于数也,吾将逃矣。尝试测之。’柳久之,瞿然曰:‘至矣,寂然不动,吾无得而知矣。’”《唐诗纪事》卷三一:“中庸,子厚之族,御史并之弟也。与弟中行皆名有文,咸为官,早死。” [洪府] 即今江西南昌。《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八“洪州”:“《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楚之东境,吴之西境,七国时全为楚地。秦灭楚,为九江郡。晋惠帝元康二年,于郡理立江州。东晋元帝时,江州自豫章移理武昌郡,自后或理湓城,或理浔阳,或理半洲,并在湓城侧近。隋开皇九年平陈,置洪州,因洪崖井为名。武德元年,改为总管府,七年改为都督府。”户曹,掌管民户、祠祀、农桑等的官署。东汉、三国魏以下有户曹掾。北齐与功曹同为参军。 隋有户曹参军。唐诸府称户曹。在州曰司户。户曹掌管籍账、婚姻、田宅、杂徭、道路等事。拓本《柳尊师志》:“父淡,幼善属文,学通百氏。诏授洪府户曹掾,不就……娶扬府萧功曹颖士女。”《唐诗纪事》卷二一“萧颖士”:“惟一子,存字伯诚,为金部员外郎,有功曹文风,恶裴延龄,弃官归庐山。存子东从事邕南,以女妻柳淡字中庸。韩文公少时受存之知,自袁州入为祭酒,经庐山,过其山居,知诸子凋谢,唯二女在,乃为诗曰:‘中郎有女能传业,伯道无男可保家。今日匡山过旧隐,空将衰泪对烟霞。’”又,皎然《杼山集》卷四《送柳淡扶侍赴洪州》(此子素少宦情,共予有西山之好):“中林许师友,忽阻夙心期。自顾青緺好,来将黄鹤辞。少年轻远涉,世道得无欺。烟雨孤舟上,晨昏千里时。离魂渺天末,相望在江湄。无限江南柳,春风卷乱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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