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杖死王庆之 |
释义 | 杖死王庆之原文 则天称尊号,以睿宗1为皇嗣,居东宫2。洛阳人王庆之3希旨,率浮伪千余人诣阙,请废皇嗣而立武承嗣4为太子。召见两泪交下。则天曰:“皇嗣我子,奈何废之?”庆之曰:“神不享非类。今日谁国,而李氏为嗣也!”则天固谕之令去,庆之终不去,面覆地,以死请。则天务遣之,乃以内印印纸,谓之曰:“持去矣。须见我,以示门者,当闻也。”庆之持纸,去来自若。此后屡见,则天亦烦而怒之,命李昭德5赐杖。昭德命左右引出光政门外,昌言曰:“此贼欲废皇嗣而立武承嗣!”命扑之,眼耳皆血出,乃榜6杀之。 选自《大唐新语》 注释 1.睿宗:武则天的儿子,后来做了皇帝。 2.东宫:皇宫里太子住的地方。 3.王庆之:人名。 4.武承嗣:人名,武则天的侄子。 5.李昭德:人名。 6.榜:捶击,捶打。 释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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