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木假山记 |
释义 | 木假山记余家有三峰,余必思之,则疑其有数⑨存乎其间。且其蘖而不殇,拱而不天,任为栋梁而不伐,风拔水漂而不破折、不腐; 不破折、不腐,而不为人所材,以及于斧斤; 出于湍沙之间,而不为樵夫野人之所薪,而后得至乎此,则其理似不偶然也。 然余之爱之,非徒爱其似山,而又有所感焉; 非徒爱之,而又有所敬焉。余见中峰,魁岸踞肆⑩,意气端重,若有以服其旁之二峰; 二峰者,庄栗刻削(11),凛乎不可犯; 虽其势服于中峰,而岌然决无阿附意。吁! 其可敬也夫! 其可以有所感也夫! ( 《嘉祐集》 ) 注释 ①蘖(nie)而殇(shang)——指树木在发芽时死掉。蘖: 树木的嫩芽。殇: 未成年而死。②拱而夭——指长大了被砍伐。拱: 两手合围曰拱,表示树木的粗细。夭: 原意是短命、早死,引申为砍伐。③为人之所材——被人赏识,认为是有用之材。④患——灾祸。⑤汩没——沉沦、埋没。⑥湍沙——水裹沙的急流。⑦激射啮(nie)食——激射,指水浪拍打。啮食,指虫子蛀蚀。⑧薪——名词用作动词,指砍木为柴。⑨数——气数、命运。⑩魁岸踞肆——强壮高大、居高临下的样子。(11)庄栗(li)刻削——端重挺拔的样子。 赏析 苏洵买到一块被水腐虫蚀,风化破折的奇木,不知有几百年了,形状酷似小山。因十分珍爱它,命名为“木假山”,并为之作记。记中借物抒怀,通过写木之升沉遇合,穷通寿天,抒发了对人间世事的感慨。篇末发表自己对人生的态度,以小见大,因近见远,含有无限丰富的意韵。 文章首先描绘了树木各种不同的命运、遭际。它们或夭折,或早亡; 好不容易长大可以作栋梁了,则又为人所伐。有的不幸遭到风的摧残,有的不幸遭到大水漂泊,或折断破碎,或腐烂败朽。幸而不折不朽,被人赏识和看中,却又要遭受斧斤之患。凡此种种,别有深意寄寓其中。它继承了楚辞《离骚》以来比喻象征的传统,通过写“木”影射了纷纭复杂的社会人生,隐喻人材成长的不易: 其才华或未及展而早逝; 或成长中风云变幻惨遭迫害,幸而受迫害而未被致死,遭魔难而未泯其志,成长为人材,却又因才华出众而为群小陷害和嫉恨。其不幸如此之多,怎样才算有幸呢?作者认为“其最幸者”就是那些能“漂沉汩没于湍沙之间,不知其几百年,而激射啮食之馀,或仿佛于山”的全寿者。它们能远避人世而顺乎自然,达到“脱泥沙而远斧斤”了。可是如此的幸运者能有几个呢?即使在这样的幸存者之列,也往往不被慧眼识珠的“好事者”所发现,而被愚昧的樵夫野人拾去当了柴烧! 所以作者说: “则其最幸者之中,又有不幸者焉”。这段对“幸”与“不幸”的表述和议论,表现了作者对人生无常的认识与深切感慨。 第二段由对木之泛论转而专论自己家中的三峰木假山。作者说:“余必思之,则疑其有数存乎其间。”觉得冥冥之中仿佛有神灵命运的护祐,所以它既能避开一般树木在成长过程中的种种灾难,又能远离长成后的种种祸端,尔后还有“不为樵夫野人之所薪”的幸运,最后终于成为假山而立于苏洵之家。段末的“则其理似不偶然也”与段首的“疑其有数存乎其间”相呼应,表现出作者对木假山的潜心赏爱。在文气上也作了呼应。 文章的最后一段,作者抒发了对木假山的种种感情。他说自己爱木假山,并不仅仅因其形似山,而是因为对它会心有感。一是通过它联想到世事人生; 二是敬重其中峰“魁岸踞肆,意气端重” 的意态神韵; 三是钦敬其旁之二峰的“凛乎不可犯; 虽其势服于中峰,而岌然决无阿附意”的风彩和骨气。作者的感情,同古人喜爱松、竹、梅、菊的传统一样,是从客观对象中吸取到了精神的力量,有着高尚的情操寄托,是把自己对人生美好的追求溶情于物的结果。它表现了作者凛然不屈、巍然不阿的精神品格。对木假山由爱而敬,爱之愈烈,便敬之愈重,又充分体现了作者对人生美好品德的追求。有人认为作者在文中以三峰自比“三苏”,未免有些牵强。 这篇杂文富于人生哲理,它既带有浓重的道家哲学色彩,表现了作者对社会与人生认识的彻悟,又有逃避世事的消极思想,同时还有保持操守、独善其身的可取意义。 在艺术上,表现出“烦能不乱,肆能不流”(曾巩《苏明允哀辞》)的特点,在纵横恣肆之中,有本有源,变不离宗,形成自然流美气势恢宏的风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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