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曾参杀人 |
释义 | 曾参杀人昔者曾子处费①。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②,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③。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④踰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⑤,则慈母不能信也。 ——《战国策·秦策二》 【注释】 ①费(mi):地名,鲁邑。旧城在今山东省费县西南。②同名族:同名同姓的人。③织自若:只管织自己的布。若,如故。④杼(zhu):织布梭。⑤疑之:使之疑,迷惑她。 【意译】 从前曾子住在费地。费地有一个人和曾子同名同姓,杀死了一个人。有人告诉曾子的母亲说:“曾参杀了人!”曾子的母亲回答道:“我的儿子是不会杀人的。”说完只管继续织布。过了一会,又有人跑来说:“曾参杀了人!”曾子的母亲仍然安心地织着布。又停了一会,另外一人跑来说道:“曾参杀了人。”曾子的母亲便害怕起来,丢掉梭子,翻墙逃走了。像曾子这样贤明的人,母亲又那么信任他,但当三个人跑来迷惑曾母之时,连他的慈母都不能相信自己的儿子。 【解说】 谣言或者是流言重复多次,就会产生相当的作用,使人上当受骗,小则害人害己,大则祸国殃民。流言制造者或是捕风捉影,无中生有,或是张冠李戴,弄假成真,不管是出于有预谋的恶意,还是无目的的误传,客观上起的作用是一样的,那就是惑乱人们的视听、掩盖事物的真相、混淆人们的思想。中国地大物博, 因此, 流言的市场也就极繁荣。在这只寓言中, 对儿子品行深信不疑的曾母,在连续听到曾参杀人的消息后,终于不能不置流言于不理。而这流言仅仅源于误传, 因为同名同姓而误传。其实, 中国人同名同姓本不是稀奇之事,只要进一步了解情况,事情将很快就能搞清楚。因此,要摆脱流言之苦,最简单可靠的办法就是不要轻信流言,不要偏听偏信。既然了解自己的儿子,那就应该深信不疑。周围的反应尽管可稍予参考,但决不可太看重。这样,即使骤生是非,也不至于过份惊慌失措。真相终将大白,届时流言自然会消遁得无影无踪。 【相关名言】 一人传虚, 万人传实。 ——道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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