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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 《战国策目录》序
释义

《战国策目录》序

刘向所定《战国策》三十三篇,《崇文总目》称十一篇者,阙。臣访之士大夫家,始尽得其书,正其误谬,而疑其不可考者,然后《战国策》三十三篇复完。

叙曰:向叙此书, 言周之先, 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及其后,谋作用而仁义之路塞,所以大乱。其说既美矣。卒以谓此书,战国之谋士度时君之所能行, 不得不然, 则可谓惑于流俗而不笃于自信者也。

夫孔孟之时,去周之初已数百岁, 其旧法已亡, 旧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以谓不可改者, 岂将强天下之主以后世之所不可为哉?亦将因其所遇之时,所遭之变,而为当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二帝、三王之治,其变固殊,其法固异,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 本末先后,未尝不同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盖法者所以适变也, 不必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 不可不一, 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 岂好为异论哉?能勿苟而已矣。可谓不惑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

战国之游士则不然, 不知道之可信, 而乐于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⑤,偷为一切之计而已。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言战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胜其害也,有得焉而不胜其失也。率至苏秦、商鞅、孙膑、吴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 而诸侯及秦用之者,亦灭其国。其为世之大祸明矣。而俗犹莫之寤也。惟先王之道, 因时适变, 为法不同,而考之无疵, 用之无弊;故古之圣贤,未有以此而易彼也。

或曰: “邪说之害正也, 宜放而绝之, 则此书之不泯, 其可乎?”对曰:“君子之禁邪说也, 固将明其说于天下,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 然后以禁, 则齐;使后世之人, 皆知其说之不可为,然后以戒,则明。岂必灭其籍哉?放而绝之, 莫善于是。是以《孟子》之书,有为神农之言者,有为墨子之言者, 皆著而非之⑾。至于此书之作, 则上继《春秋》, 下至楚、汉之起,二百四十五年之间,载其行事, 固不可得而废也。”

此书有高诱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 《崇文总目》存者八篇, 今存者十篇云。

(“丛书集成”本《唐宋八大家文钞》, 中华书局1983年版)

注释 ①刘向(约前77—前6)——西汉经学家、文学家、目录学家。原名更生,字子政,西汉沛(今江苏沛县)人。曾校阅群书,撰成我国第一部目录学著作《别录》。另有《新序》、《说苑》、《列女传》、《洪范五行传》等。《战国策》,史书,内容多记录战国时游说之士的言行。西汉刘向编定。②《崇文总目》,书目集,北宋王尧臣等编辑。全书共六十六卷,著录崇文院(皇家藏书院)藏书三万六百六十九卷,原书失传。今本为清钱东垣等人辑释、补遗。③二帝——指尧和舜。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④游士——游说之士。⑤设心注意——心意所在。⑥偷——苟且。一切之计, 一时的权宜之计。⑦苏秦——战国时纵横家。字季子,东周洛阳人,曾说六国合纵抗秦。入齐,被齐大夫刺杀。商鞅,战国时法家。卫人,姓公孙,曾说秦孝公变法,后被诬谋反,车裂而死。孙膑,战国时兵家,齐人,孙武后代。曾与庞涓同学兵法,后涓为魏将,忌膑,诳膑至魏,施以膑刑(挖去膝盖骨)。后膑至齐,助齐大败魏军。吴起,战国时兵家,卫人,曾为魏文侯将,文侯死,遭陷害,逃至楚,辅佐楚悼王变法,悼王死,吴起亦被旧族杀害。李斯,战国时法家,楚上蔡人,曾助秦统一六国,秦始皇死后,与赵高合谋矫诏立胡亥为二世,后被腰斩。⑧寤——通“悟”,醒悟,明白。⑨放——抛弃。⑩齐——一致,指思想统一。⑾“是以”四句——神农,传说中农业和医药的发明者。《孟子·滕文公上》记载楚人许行曾以神农之道说滕文公,主张君民同耕,遭到孟子的反驳。墨子,名翟,春秋战国之际宋人。墨家学派创始人,主张兼爱、非攻。《孟子·滕文公上》记载了孟子不愿接待奉行墨家学派思想的夷之,并对墨学的薄葬等加以驳斥。⑿高诱——东汉涿郡(今河北涿县)人。著有《孟子章句》(今佚)、《孝经注》 (今佚)、《战国策注》(今残)、《淮南子注》、《吕氏春秋注》。

赏析 曾巩是唐宋八大家之一,是欧阳修领导的诗文革新运动的重要作家,也是他的得意门生,因而时时处处以欧阳修为楷模。“言由公诲,行由公率”(《祭欧阳少师文》),其文学主张和创作风格均与修接近。如贯穿曾巩为人为文道路始终的推崇儒道、讲究经世致用的思想就是在欧阳修的影响下形成的。曾巩为文迂徐和缓、藏锋不露、结构谨严且有条理。他的这些特点在这篇《〈战国策目录〉序》中都有很好的体现。

曾巩曾长期编校史馆书籍,这篇文章就是他在整理、校勘《战国策》时为之所作的序。为古籍作序,一般以考订原书的情况为主要内容,而曾巩作序却针对原书的内容或某些观点加以评论,且常发前人所未发,此篇亦然。

在序文的开始,他先用简洁的笔墨叙述了《战国策》的校勘情况,而后引出刘向原序及观点。刘向本是具有浓厚儒家思想的人,在序中言必称孔仲尼,他尊崇道德教化,反对诈伪权谋,故而对游士的行为一再斥为“诈谲”、“谋诈”、“诈伪”。但他也说: “战国之时,君德浅薄,为之谋策者不得不因势而为资,据时而为画……为一切之权……度时君之所能行,出奇策异智,转危为安,运之为存,亦可喜,皆可观。”这一说法却引起更重儒道的曾巩的强烈不满,称刘向为“惑于流俗而不笃于自信”。

但在行文中,迂徐和缓,藏锋不露。本文驳斥刘向的观点,并非单刀直入,而是欲抑先扬,先赞“其说既美矣”,再断刘之“不得不然”之谬。展开议论之后,又不趁势予以批判,而是收敛气势,先以孔孟为例作正面阐发。他认为孔孟之道是“因其所遇之时,所遭之变,而为当世之法”。且二子坚持“法以适变,不必尽同;道以立本,不可不一”的根本原则,他们才是“不惑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这句与上文中刘向的“惑于流俗而不笃于自信”相对照,不露声色地批驳了刘向的观点。

继而他才开始正面批评游士的行为,他认为策士们“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只管“论诈”、“言战”而终于导致身亡国灭, “为世之大祸明矣”。摆事实,讲道理,说明策士的危害。没有声色俱厉的指责,但实际批评的矛头已直指刘向。

此文的另一特点就是结构严谨、有条理。先叙校书情况,这是序古书之必然,自然引出原序内容和观点,展开议论。在评论中,用孔孟之道与游士的谋诈之为进行对比,刘向的“惑于流俗而不笃于自信”与孔孟的“不惑乎流俗而笃于自信”形成对照,孔孟的“能勿苟而已”与策士们“偷为一切之计”相对立。然后由“邪说之害正”引出是否该“放而绝之”的疑问。作者指出, “禁邪说”不一定要“灭其籍”,应使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不可为”才是上策。且《战国策》“上继《春秋》,下至楚汉”记载了二百多年的史实,具有史料价值,“固不可得而废也”。这一方面解决了人们的疑问,另一方面也阐述了作者整理此书的意义,并把文章从议论又拉回到书籍本身。转折过渡自然,使文章又以校书情况作结。

《宋史·曾巩传》言曾巩“本原六经”。这篇文章确是十分鲜明地体现了曾巩这种推原儒道的思想。他的观点虽不尽完美,卫道的精神不值得提倡,但此文在创作上的特点却深为后人所称道。他与刘向的观点明明针锋相对,但他写来却不见刀光剑影,而是娓娓道来,宛转达意,且能“穷尽事理”。正如前人所云:“此篇节奏从容和缓,且有条理,又藏锋不露。”(吕祖谦语)此文确是书序中的上乘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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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4: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