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新斠注地理志集释 |
释义 | 新斠注地理志集释《汉书·地理志》诠释补正著作。十六卷。清钱坫撰、徐松集释。初刻于同治十三年(1874年)。 钱坫,字献之。生于乾隆六年(1741年),卒于嘉庆十一年(1806年)。上海嘉定县人。副榜贡生,曾任陕西省直隶州州判之职,常与洪亮吉、孙星衍等学术界名流研讨切磋训诂舆地之学。苦心钩沉三十余载著成《史记补注》一书,共一百三十卷,于文字音韵、山川道里、郡县沿革等问题多有考订。此外尚有《诗音表》、《车制考》、《论语斥录》等数种著述传世。钱氏因班固《汉书·地理志》所载虽确当但不尽详赡之故,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撰成《新斠注地理志》一书。 清代另一位学者徐松又为钱书做注,题名《新斠注地理志集释》。 徐松,字星伯,生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卒于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顺天(今属北京)人。嘉庆十年进士,出任湖南学政,因事谪迁伊犁,戍边期间撰成《新疆识略》一书,道光时重获拔擢,官至礼部主事,出知陕西榆林府,未久即因病去世。 此书共十六卷,卷首有钱氏叙录一篇。释文所及要点据作者自述大致可归纳为八个方面,即考故城、考水道、考山经、遵时制、正字音、改误刊、破谬悠、阙疑閟。全书采取随文施注的形式,于《汉书·地理志》原文语词章句之后附益己见及书证。 钱氏斠注较为突出的特色有三:(一)广征博采旧注旧说。钱氏备录宋前人所著地理、历史类书籍的相关内容,以验明《汉书·地理志》所记之确,或指摘其所云之误。《水经注》、《括地志》、《史记正义》、《后汉书注》、《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等前代典籍均为钱氏引证所本。(二)作者参考不同版本,对《汉书·地理志》做了初步的校勘工作。通过多种资料出处的比照互校,钱氏刊正了原志在流传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文字讹误,如卷五《汉书·地理志》“博阳,侯国,莽曰东嘉。” “嘉”俗本作“家”,钱氏据《水经注》、《三国志》及《晋书》改订。需要说明的是,除确信原文有误的情形外,作者一般不轻易增删更改文字、这从一个侧面体现了钱氏严谨的治学风尚。(三)借助文字学、音韵学、考古学等多种有效手段,解决某些特殊地理问题。钱氏在不少场合运用了音近义通的古文学规律,分析探讨一地数名现象产生的具体原因。如卷二释《汉书·地理志》“霸陵、故芷阳”一句,芷阳,《史记·秦始皇本纪》记作“茝阳”,钱氏以为芷、茝古时通用,其得名盖因霸陵在霸水之西,霸水古称兹水,兹水之西即为兹阳,而“兹”字与芷、茝同声,古时亦相通假。 斠注存在的缺憾也是显而易见的。由于钱氏过于信从古注,于前人结论往往不加考辨一一照录,以致注释中羼入了一些乖谬不经之说。如钱氏据《古今地名》以为松兹即鸠兹地。事实上,此说并不可信。查检《左传·襄公三年》事:子重伐吴,克鸠兹。杜预注谓:鸠兹,吴邑,在丹阳芜湖县东,今皋夷也。松兹废县在今安徽宿松县北,与江左芜湖相距数百里之遥,并有大江阻隔。对于古注的失实,钱氏全未察觉。 钱氏在引证他人之说时暴露出明显的重古略今倾向,一味墨守宋前古注,对清代地理学家取得的一些富有创见的精辟结论却不予理睬。如卷六钱氏引《元和郡县志》中的说法注释寻阳一地的位置所在,认为是在九江府城西十五里。实际上西汉时期寻阳治所在今湖北黄梅附近,位于江北,东晋咸和年间始迁移至今江西省,成为江南属地。《元和郡县志》所记乃是迁址之后的地点。寻阳汉时为庐江郡所辖,而庐江郡本无长江以南地域,清人洪亮吉曾立五证以申明这一史实,而钱氏对诸如此类的最新考证成果未能加以借鉴利用。 较之斠注的规模篇幅,徐松的集释显得过分简约甚至零散,但仍不失为拾遗补阙之作。最为可贵之处在于徐氏相当注重搜求采撷清代考据学名家如段玉裁、王念孙、阎若璩、钱大昕、胡渭、洪亮吉、何焯、齐召南等人的新说新解,这一点刚好弥补了钱书的不足。此外,徐氏所下案断虽常常是寥寥数语,但大都片言居要、切中肯綮,比之引经据典的长论,自有显豁明晰的优势。 本书经徐氏梳理补注后成为清人研究《汉书·地理志》诸种专著中颇为精审完备的一部。 此书行世的版本主要有:同治十三年(1874年)会稽章氏刻本(此版曾由清人姚觐元、缪荃孙、章贞等精校过,堪称善本)、民国间开明书店铅印本。中华书局出版的《二十五史补编》收有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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