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收回苏杭甬路权的斗争 |
释义 | 收回苏杭甬路权的斗争当各地收回矿权运动方兴未艾之时,全国收回路权的斗争也迅速高涨起来。如苏杭甬铁路废约自办,滇越铁路、广九铁路争议废约,津镇铁路速筹还款,粤汉铁路和川汉铁路坚持商办原则,京汉铁路又议价收买,等等。其中江、浙两省人民要求废除苏杭甬路借款合同的斗争,是一次激烈的争路浪潮,四川保路运动就是在这个基础上爆发的。 甲午战后,江、浙两省变成英国的势力范围,这里的铁路干线都被英国所控制。1898年盛宣怀与英国银公司签订代筑苏杭甬铁路草约,英公司并未照规定期限勘测路线。到1903年,盛向英公司催促过一次,并声明如六个月之内再不勘路估价,过去所议即作罢论。至1905年,已超过六年,英方仍毫无动作,亦未签正约,照理草约早成废纸。在商办铁路高潮中,浙江绅商1905年7月24日集会于上海,议决组织“浙江铁路公司”,公举道台衔前署两淮盐运使汤寿潜和在籍候补京堂、南浔富商刘锦藻为正副总理,奏请自办全浙铁路。汤寿潜(1857—1916),学名震,字蛰仙,浙江山阴人,1892年中进士,早年鼓吹改良主义,著有《危言》行世,曾署两淮盐运使。辞官后,投资近代工商企业,专力鼓吹实业救国。他担任浙江铁路公司总理后,立即筹备集股筑路。当年,经清政府核准后,浙江铁路公司决定先筑苏杭段。这时英方闻讯,由驻华公使萨道义急忙照会外务部,凭已经无效的草合同,要求商订正约,企图借款夺路。这当然引起浙省绅民的同声反对,作为浙江铁路公司总理的汤寿潜就自然成为这一斗争的领导人。清廷责令盛宣怀与英方赶紧磋商撤废旧约事宜。但盛宣怀推诿延宕,同时又布置障碍,从中阻挠。当年11月全浙绅商控诉盛宣怀“视废议如割肉”,提出盛宣怀如收不回草约,当重治其罪[1]。为抗拒英国夺路,浙江绅民一面继续抗争,一面加紧集股,即时开工筑路,先修杭州至嘉兴段。 与此同时,江苏绅商于1905年11月集会讨论筹建全省铁路。次年5月组成江苏铁路公司,公举苏南巨绅王清穆为总理,张謇为协理,并决定先修沪嘉线与浙公司的杭嘉线相衔接。这时,英国新任驻华公使朱尔典,接连向清廷施加压力,妄图迫使清廷收回商办成命,停止苏浙路工。清政府害怕影响东南漕运,不敢遽然答应,遂电令外务部右侍郎汪大燮与英“磋磨”两全之策。汪大燮把借款与筑路“分为两事”:筑路的事,不列入合同,算是“中国自办”。但向英国借款一百五十万镑,存入邮传部,再由邮传部转拨给苏浙两公司,并由两公司负担各项折扣利息。同时筑路仍选用英总工程师并由英方代购器材。英方欢迎汪大燮的方案,于1907年10月,双方定议。清政府于10月20日谕令江、浙两路公司接受这种拨款,“以昭大信,而全邦交”[2]。清政府这种自欺欺人的办法,把两省的爱国者更加刺激起来。江浙两省留日学生首先起来反对,绅、商、学各界纷纷集会演说,斥责清政府:“宁令国人死,勿触外人怒”[3],“拂舆情,玷国体”。人们大声疾呼:“路权之去不去,吾浙之亡不亡,其权不在外部,不在政府,亦不在外人,在吾国民。”[4]各地相继成立拒款会。浙江全省“国民拒款会”,拟“联合全省国民公禀大吏,将主持借款之京官汪大燮、吴士鉴、章梫、许宝衡四人削去浙籍,永不认为浙江人”[5]。 同时,浙路业务学校学生邬钢因抗议清政府接受英国借款,绝食呕血而死。其绝命书悲痛地说:“款成而路去,浙江片土,已为国贼断送……此身将与浙路同尽。呜呼!吾身即死,吾心不死,吾愿吾浙人勉为其后,倘此事得有挽回,则鄙人虽死犹生。”[6]这件事轰动了两省,杭州铁路学堂、浙江高等学堂和上海高等学堂师生纷纷集会,电请清政府拒款。接着,浙路副工程师汤绪也绝食殉路。各地集会追悼邬、汤两烈士,群情激愤,风潮更加扩大。北京、湖南、直隶、福建等地学生都表示要以实际行动来支援江浙保路斗争。 江、浙两省铁路股东公推代表团入京请愿,抱定“遵旨商办,不认借款”的八字宗旨。与此同时,江、浙人士连续举行筹款筑路的集会,每次都有千百人参加,纷纷认款,形成群众性的爱国热潮。两省各妇女学堂及团体,如家政会、天足会等联合成立“女国民拒款公会”,也参加了斗争,发布公启说:“可恨!可恨!这个英国银公司居然看得我们铁路生意好,又眼热起来了。……该英国人想了一个法子,叫做借款,那晓得英国人的款比砒霜还毒,向来英国人灭人家的国度,都是从借款起的……所以我们国民已经起了一个拒款公会,一定不承认借款的事!一定要请皇帝收回成命!一定要把这个卖国贼明正典刑。”[7]表现了妇女界高度的爱国热情。11月9日,江苏铁路协会在上海张园召开大会,到会两千余人。李平书为主席。马相伯讲演说:“国民对于此问题非争路也,争人权也。人家卖奴婢亦当问其愿否,今不问我江浙人而卖江浙人身家性命所关之路,直卖鸡狗耳。”[8]闻者无不落泪。同时,浙江各学堂学生不仅积极展开宣传,而且认购路股共达二十六万元。苏州、杭州等地挑夫、轿夫、小贩也踊跃认股。上海、杭州、嘉兴、松江、苏州等地商会、同乡会相继召开集股大会。浙江旅沪同乡会于11月10日在西门外浙绍公所召开集股大会,到会绅商有张元济、周金箴、何阆仙、杨信之等。周金箴为议长。会上,杭州拒款会代表何阆仙曾提出“如强迫借债,则不纳练兵费及各项杂税”,并举行“同盟罢工”。张元济反对罢工的主张,他说应“力请朝廷收回成命”[9]。绅商当场认股二千二百余万元。浙江各地股东一致通电表示:“路之存亡,即浙之存亡,亦国之存亡!”“宁死不借外债”[10]。13日,江苏铁路公司股东在上海愚园开特别大会,会上共认股一千三百余万元,并一致推举王文韶、许鼎霖为代表入京,要求不借款。又推举杨廷栋、雷奋为随员。此后,王文韶向清政府报告江浙人民集股的情形说:不到一个月,“苏得一千五百余万,浙得两千七百余万,较之部议借款,数且逾倍。佣贩妇竖,苦力贱役,亦皆激于公愤,节衣缩食,争先认购”,“民气之感奋,实所仅见”[11]。 两省的争路拒款斗争,得到各省商办铁路公司、海外华侨和留学生的声援。革命党人也曾试图对运动加以领导。1907年11月3日,章炳麟、陶成章等在东京锦辉馆召开苏杭甬路事研究会,到会者除浙江籍人士外,还有江苏及其他各省人士,共八百余人。章炳麟演讲说:目前苏杭甬路事非口舌舆论所能挽回,只有派代表回国鼓动人民摆脱立宪派绅士的控制,举行全体罢市,“罢市以后,要占据电报局,打破抚台衙门”,宣布“江浙两省,同时自主”[12]。11月17日,由留日学生组织的豫晋秦陇路矿协会发起召开留学生大会,锦辉馆内外聚集四千余人。章炳麟再次提出罢工罢市。还有人主张“欲救中国之路矿皆不亡,非组织暗杀不可”[13]。但与会大多数人不主张采取非常手段,而主张组织拒款会,支援江浙拒款,以便将来“组织全国共同拒款会”[14]。接着,浙江全省于25日召开国民拒款大会,同盟会总部寄来两千份宣传品,由同盟会浙江分会副会长顾乃斌在会场散发,提出了“不完粮,不纳税,谋江浙独立”的口号。可是,会场全为立宪派绅商所控制,所以罢市暴动的倡议没有被接受。 尽管立宪派绅商极力主张“文明争路”,把自己的行动限于函电请求,据法争辩,但是中下层人民的行动越来越激烈,“商贾则议停贸易,佣役则相约辞工,杭城铺户且有停缴捐款之议,商市动摇,人心震骇”[15]。正在这时候,江浙两省饥民抢米风潮迭起,会党乘机活动,一时城乡情况都相当紧张。两江总督端方赶紧向清廷奏报说,“两省人心嚣然不靖,苏、松、嘉、湖枭匪方炽,设若附合,深为可虑。上海宁波帮人最多,工商劳役皆有,向称强悍,屡有路事决裂、全体罢工之谣”[16]。这些,都是清廷发布谕令后两个月内的事。运动再向前发展就有可能发生暴动了。 历史的发展证明,广大人民从反对帝国主义掠夺路权,发展到反对清政府卖路,最后起而推翻这个“洋人的朝廷”,这是收回利权运动发展的必然趋势。同盟会的一些领导人不满意于合法斗争形式,在斗争中及时地提出了罢工、罢市、不纳税以至“谋江浙独立”等口号,反映了中下层群众的动向,有其一定的积极意义。可是,他们没有认识到中下层群众在斗争中的作用,更不善于在总的革命进程中利用合法的斗争形式发动和组织群众,不断提高群众对帝国主义和清政府的认识,而在由绅商控制的群众大会上,仅仅一般地号召群众暴动,这样不仅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反而使他们自己陷于孤立的境地。 到1908年3月,由于一部分绅商代表怕重演“庚子之乱”的怯懦心理,承认了在一定条件下的部拨借款[17],并由邮传部奏定了一项“章程”,作为存借清还的依据。但是,按“章程”第一批“部拨存款”领到后,两省公司相约,存入银行,不用分文,准备随时缴还;同时不让英总工程师过问路事。这样,英国就不肯如期交付借款,邮传部也无法如期拨款。“章程”规定:到期不拨或拨付不全,“章程”就作废。于是两公司于1909年上半年向邮传部提出退款废约,邮传部只能搪塞支吾,不加理会。1910年8月17日,清廷令盛宣怀回邮传部右侍郎本任[18],这是准备对外借债和官夺商路的危险信号。汤寿潜于22日致电军机处直斥盛为浙路风潮的“罪魁祸首”,要求把盛“调离路事,以谢天下”[19]。这一下激怒了甘心与民为敌的清廷当权派,汤寿潜立即遭到“革职”的处分。 汤寿潜被革消息,又一次把浙省人民激荡起来。杭州“茶寮酒肆,以及衢巷之间,所谈者无非路事,有三两成群切切私语者,有对众扬言大声疾呼者”[20]。宁波“有数万人齐拥至道署,要求电禀抚宪,代奏留汤,保全商办”。“声言若不收回成命,必暴动云”[21]。这是小股东和下层群众的情绪。大股东们怕“汤去路危”,又怕人民闹起来,“后患不堪设想”。他们要求资政院按照商律和公司律任免总理的规定向邮传部力争。交涉半年,邮传部不予理睬。1911年2月18日,苏路公司突然呈报邮传部称:“存款章程,久失时效”,即行作废;“所雇英总工程司,亦尽月内辞退”;同时声明因邮传部强迫借款影响集股,以致停工待料,使公司蒙受损失,以前所领部拨存款,“作为赔偿苏路损害之费”[22],不再退还。七天后,浙路公司也以同样决定报部,清政府万没料到两路公司会来“先斩后奏”的一著,同时英公使朱尔典,又亲到外务部抗议威胁,声称“不能再事容忍”[23]。清廷官员一时非常狼狈。最后,还是盛宣怀与英方协议,将苏杭甬路借款移作开(封)徐(州)路借款,才使持续六七年之久的苏杭甬路权风潮平息下去。这场斗争赢得了维持商办的胜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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