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徐有功 |
释义 | 徐有功原文 徐大理1有功2,每见武后将杀人,必据法廷3争。尝与后反复,辞色愈厉。后大怒,令拽出斩之,犹回顾曰:“臣身虽死,法终不可改。”至市临刑得免,除名为庶人4。如是再三,终不挫折。朝廷倚赖,至今犹怀之。其子预选,有司皆曰:“徐公之子,岂可拘以常调者乎?” 选自《隋唐嘉话》 注释 1.大理:大理寺丞,官名,负责案件审理。 2.有功:徐有功,人名。 3.廷:朝廷。 4.庶人:百姓,平民。 释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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