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 | 崔思兢 |
释义 | 崔思兢《崔思兢》选自《大唐新语》,是我国较早出现的一篇公案小说。作者刘肃,中唐时代人。 唐代的国势,自安史之乱后,日渐衰微。到中唐时代,宦官擅权,藩镇割据,争权夺利,鱼肉人民,政治极端腐败。刘肃有感于此。所以在《大唐新语》自序中说他的写作目的是:“事关政教,言涉文词,道可师模”。这可见他的作品要与社会现实结合,要对政教有益。与白居易的“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的主张基本上是一致的。《崔思兢》借武则天时代的遗事,一方面抒发了作者对制造冤假错案,草菅人命的愤懑,同时也表现了作者对法治社会的向往。 这篇小说写的是一件诬告案,写得很简短,但却具公案小说的雏形。后来的公案小说,一般都有三个特点:一是疑、难;二是有一个解决问题的清官;三是好人得到昭雪,坏人受到惩罚。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读后确实使人感到法令严明,凛不可犯。之所以说这篇小说是雏形,第一是由于它结构比较完整。全篇有机地分为三个部分:崔宣被人诬告;御史张行岌抗颜直谏,坚持据实办案;最后由崔思兢设计侦破。从起因发展到结果,紧紧围绕住“办案”这一中心,这是在它以前的小说中所少见的。第二它还不成熟。因为它重在昭雪而没有惩凶,也因为它是官办案、民勘破,不具有以后成熟的公案小说《错斩崔宁》《龙图公案》等的那样的特色,但却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中国古代的冤狱,记之于文字的很多,如周厉王弭谤,孙膑刖足,李斯分尸、韩信授首,太史公腐刑等等。到武则天时代,为了巩固自已的统治,用来俊臣、周兴这些酷吏,严刑逼供、杀人累累。中唐时代,情况也并不比以前强多少。因为在封建社会,统冶者就是法。作者当过县主簿,对民间的疾苦良有体会。这篇小说,不仅指责酷吏,而且借对武则天纵吏为虐的指责,实际上也指责了封建时代的最高统治者。这是本篇小说最具光彩的地方。 在人物塑造上,虽着墨不多,却写得有血有肉。武则天严而不笨,厉而有节,并不是一个公式化的人物。张行岌是一个崇实的有气节的人,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两次顶住武则天的压力,抗颜力争,真有铮铮铁骨之风。但他到底也还是人,当武则天要他找出崔宣妾的时侯,他也很害怕,反过来逼令宣家访妾。思兢这个人物,却有点福尔摩斯的味道。先判断出家里有内奸,再设机谋找出“通敌”的馆客,再动之以利,临之以害,终使案情大白,非徒靠道德良心去解决问题的书呆子。 小说的语言凝练、铿锵有力,某些地方酷似太史公笔法。如“行岌按,略无状。则天怒,令垂按,行岌奏如初”,聊聊十七个字,不但写出了按的过程,还把则天的严酷,行岌的刚直生动地体现出来。 《崔思兢》也有不成熟之处,如情节粗放,关键人物御史张行岌在后半部就消失了,显得有头无尾。不过在一千多年以前,公案小说发展的初期,能做到故事比较完整,人物塑造准确生动,而且又能反映出人民盼望法治社会的心情,已诚属可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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