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词 | pierce,franklin |
释义 | Pierce,Franklin1804~1869弗兰克林·皮尔斯美国第14任总统(1853~1857)。生于新罕布什尔州希尔斯伯勒。初执律师业,于新罕布什尔州加入民主党,先后任州议员(1829~1833)、美国众议员(1833~1837)和参议员(1837~1842)。后回康科德重操律师业。在1852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会上,因主要竞选人争持不下而意外地赢得提名及参加大选。在任期间未能使民主党团结一致,使得他的扩张主义外交政策未得实施。在外交上的一项重要成就为“加兹登购地”。由于不能妥善处理在奴隶制问题上的论争,在党内失去支持,未能获得连任提名。 |
随便看 |
英汉词典共收录311570条英汉翻译词条,基本覆盖所有常用英文单词的例句及中文翻译,是不可多得的英语学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