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英语单词:

 

单词 marshall,john
释义

Marshall,John1775~1835约翰·马歇尔

美国法官。生于弗吉尼亚州。独立战争时期在军队服役。1780年起投身法律界。成为该州颇有声望的律师,后任弗吉尼亚州议会议员和联邦国会众议员(1799),为捍卫美国新宪法作出贡献。1797~1798年以特使身份出访法国。1800年受命为国务卿。次年出任最高法院第四任首席大法官。在位34年,确立了最高法院的权威,制定了美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并成功地处理了许多重要案件,如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达特茅斯学院案等,被誉为“伟大的首席法官”。

随便看

 

英汉词典共收录311570条英汉翻译词条,基本覆盖所有常用英文单词的例句及中文翻译,是不可多得的英语学习材料。

 

Copyright © 2021-2024 Brocanteu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9 20: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