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词 | jay,john |
释义 | Jay,John1745~1829约翰·杰伊美国政治家。对美国的法律和外交作出很大贡献。1777年指导起草了纽约州第一部宪法。次年当选为大陆会议主席。1784~1789年任外交国务秘书。1789年任美国最高法院第一任首席法官。任期内被派往英国,签订了著名的“杰伊条约”(1794),引起杰斐逊为首的共和党人的不满。1795~1801年连任两届纽约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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